缠丝

    姜尚并不看她,只盯着凌风枝道:“你母亲是我周朝第一位大祭司,在立国祭祀时,她在神迹前感天而孕,有了你。”

    凌风枝双目圆睁,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即便如此,那又如何?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估计转世都转了几代了,你现在过来找我认亲?”

    他似乎没有听见,转而问:“看见贫道送的新婚礼物了吗,信士猜猜那是什么?”

    凌风枝刚想顶他一句,瞥见苏清灵惨白的脸色,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到底是什么?”

    “是樱宁的身体,之前被施术幻成我的样子。”苏清灵开口,声音微微颤抖。

    “不错,小友只需将双栖的灵魂分离,注于此内,由贫僧护法涵养七天,陆樱宁便可恢复如初了。”

    “你想得到什么?”凌风枝皱眉,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老头可不像什么善人。

    “信士不必担心,过些时日,我自会找三位聊一件事,贫僧不是强人所难之人。”他慈爱地笑笑,面皮之下不知藏着什么阴谋诡计。

    “对了,贫僧所说的另外一位,现在恐怕需要小友去营救一下。”

    凌风枝愣了愣,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推门而去。

    等她回到座位上,陆明枫的脸已经红得快烧起来了,看见她来,就只知道嘿嘿傻笑。

    凌风枝拿过他面前的杯子闻了闻——酒,白的,问:“喝了几杯?”

    陆明枫张开手指比了个二,凌风枝现在心情不好,懒得跟他说什么,环顾四周,看见几个大汉冲她不好意思地笑。

    下午还有宴会,作为女方为数不多的亲属,提前离开也许有些冒昧。二楼是客房,预订好了给来客们休息。

    凌风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货扛到房间,陆明枫被放在床上,面色酡红,像只小猫,勾着她的脖子不放。

    凌风枝把他的手掰开,在床头柜上的小药箱里翻解酒药,用塑料小杯在饮水机里接了温水,把他扶起来,靠在床头让他喝药。

    她坐在旁边,开始考虑现在的情况。

    自从陆明枫跟着她下山后,樱宁似乎便没再出来了,当然,也可能是她没发现。

    通过这三四天相处,她发现从本质上来讲,陆明枫的性格其实和她刚开始见到的樱宁挺像。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有三四千年了吧?如今,再把灵魂分割出来,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吗?

    虽然是这样,但凌风枝知道这件事非做不可。

    苏清灵和陆明枫就算一人拿出半条命来,也一定会让樱宁恢复如初。

    她半闭着眼睛,倚在墙上,其实在看见陆明枫,不,确切的说是在看见樱宁的第一眼,她的脑海里就响起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凌哥哥,你以后一定要回来找我好不好?”

    她就是樱宁了吧,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呢,凌风枝这样想着,不知不觉沉沉睡去。

    等她醒来,看看手机,已经下午两点了。

    婚宴的派对差不多要开始了,陆明枫还半靠在床头,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凌风枝扶着他的背,让他平躺下去。

    她拿过一条小毛毯,盖在他肚子上,又想了想,从包里摸出一支笔,撕了片纸,写上:醒了就到三楼休息室等着,我和你姐有事跟你说。

    把纸片放在床头柜,她出门到一楼去了。

    一楼是一个露天的草地,布置了场景台子,有两个人在上面表演。

    台子边缘有个心形立牌,上面写着:战车乐队苏黎、苏氓祝苏清灵小姐新婚快乐。

    凌风枝听到台下有人悄悄议论:“他们是新娘的哥哥吗?长得真好看,歌也唱的好听。”

    林枫知望着台上右边站着的那个男人,身材健壮,长得不错,就是头上的呆毛倔强地翘起来,有点傻气。

    左边的男子身形瘦削,面容清秀,气质沉稳而内敛。

    两人刚好把一首《love story》唱完,发音不太标准,但场下的人半斤八两,并没有说他们什么。

    他们歇两口气,简单对台下说两句,开始切下一首歌。

    前奏用的古筝,张弛有度,像水中鹤。然后再衬一点琵琶,齐缓清亮,是湖畔水。

    歌声从过去吹来,抚慰现世的灵魂。“白桂垂云鬓,翠兰点衣襟。神女之何处,相伴结无期。凡夫不解意,非为避世归,人间千般苦,莫道只一人。”

    台下的人未必完全懂得,可即使只懂得一半,也足以让他们如痴如醉了。

    声音很美,但不在于声音,词韵很美,但不在于词韵,这首歌很美,但美在它指向的地方。

    等两人都要走下台了,观众才想起来鼓掌,噼里啪啦,锣鼓喧天。

    草坪后端是一个用光滑的大理石台围成的心形餐吧,厨师和他们的徒弟们在里面忙忙碌碌,为来客现场制作各种小菜、点心、饮料。

    凌风枝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早上起床到现在几乎没吃过什么东西。

    但刚吃过午宴,来领餐的人一个也没有。

    凌风枝假装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和尊重厨师劳动成果的礼貌,不得已吃上几块芝士肉松面包卷,顺走一小碟樱桃蛋糕和浅浅一盘水果沙拉。

    最后环顾左右前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端走一杯茉莉双皮奶。

    凌风枝不是很能理解,自己在恰当的地方做恰当的事,为什么还这么偷鸡摸狗、贼眉鼠眼。

    管它呢,人也许总是在自己本应理直气壮时心虚,本应心虚时理直气壮。

    她一边吃,一边在草坪上走来走去,相中了一张角落里的长椅,看着还挺干净。

    于是坐上长椅的一端,把食物放在手边,吃着东西,观望来来往往的人群。

    正当她渐入佳境、浑然忘我之时,一个人影晃到她面前,拿走了最后一块芝士肉松面包卷。

    凌风枝措不及防,一脸懵逼地抬头,噢,是乐队二人组里有呆毛的那个。

    他笑得一脸傻气,开心地嚼着那个面包卷,几口吞下肚,浑然不知死期将至。

    “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凌风枝盯着面前只剩一点肉松屑的碟子,心情不可谓不美妙。

    这狗东西要是拿的是倒数第二个就算了,他怎么能把最后一个拿走?!

    “你没见过的人多了,自己挨个儿问去,凑过来干什么?”

    凌风枝赏了他一个大白眼,端起盘子把最后一口水果沙拉扒拉下肚,把吃完的、没吃完的都放进云纹托盘,准备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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