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冠一怒

    广陵王伤愈下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沐浴。

    这在茫茫原野上可是个极费工夫的苦活,但孙权还是给她准备妥了。吸取过上一回抓蚊子的教训后,他向商队买下了不少汉人常用而羌地稀贵的物事,其中就有沐浴用的器具香料。他挨个闻过那瓶瓶罐罐,依旧辨不明白,索性还是老规矩,通通替她包下。

    与乌桓的同盟诸事既已议毕,离他们回家的日子也就近了。

    单于大宴中原使者,要摆三天三夜流水席。这草原上的夏天来得比江南要迟许多,处处烧着篝火,夜晚明于白日。广陵王虽不参席,却也好奇地撩开帐帘远远看过。

    那些乌桓汉子们装扮皆与中原不同,头上扎个小髻,余发垂下,也有人戴了毡帽,饰以翠毛金玉,身上胡服杂彩、挂髑髅璎珞,短袖长靴。宴席丰盛,空气中从早到晚飘着牛羊肉、马奶蜂蜜葡萄酒混杂的食物香气。

    这会儿,广陵王正独自在营帐里泡着澡,险些昏昏睡去。外边人声嘈杂,帐内却很安静,水汽弥漫。不是休假,胜过休假,鸢报公务往来迢迢,极不便利,意外地给她留了个喘息的时机。

    但她没事时头脑也停不下来,自动放映和复盘楼内及各处据点的人手事务,查漏补缺。王侯将相的身,风流浪子的心,偏生装配了个劳动模范的脑子。

    “哎,天生苦命的小女骸。”她为自己啧啧叹惋,随意披了件长袍,坐在床上擦头发。

    身后忽然响起草丛被踩踏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广陵王动作一顿,看向旁边桌案上的铜镜,发现有人撩起门帘一角,正向内偷窥。

    “谁?”不知被看了多久,她心中盛怒,回头望去,一手摸向枕下藏的袖刀。

    那汉子见被发现,响亮地打了个酒嗝,嘴里胡扯了几句听不懂的羌语,一把将帐帘扯落到地上,笑嘻嘻地闯进来,直扑向广陵王床榻。

    “大胆!”广陵王被他强行抱入怀里,本能地一个冲拳打在他下巴上。大汉身子往后倒了倒,飞快地甩甩头,两眼像猎鹰盯住猎物般死死锁住广陵王,嘴里吱吱哇哇地喊着,一巴掌重重抽在广陵王脸上。

    广陵王没来得及闪躲,被他甩到地上。汉子扑到她身上,去抓她两只手,广陵王只觉泰山压顶,自己被一坨巨肉死死按住动弹不得。她顾不上叫人,张嘴咬在他耳上,一拧头撕下半片耳朵。汉子惨叫一声松开手,失了兴致,抡起拳头向广陵王砸去。

    她只好往旁边滚,那拳头砸在她耳朵旁边的地上,发出沉重的巨响。又一拳抡过来,广陵王退无可退,举起袖刀向他脖子上刺去——

    就在她的刀捅进他脖子时,汉子的身体却往前一顿,胸口赫然露出一剑。他半张着嘴冒出血泡,脖子上涌出血,胸前涌出血。

    孙权在他身后拔出剑,脸上也被溅了血,怒目炯炯,将他往旁边一推,这壮硕无比的汉子便睁着眼倒在地上抽搐。

    帐外,有许多脚步的声音往这里来。孙权弯下腰,仔细打量广陵王是否受伤,目光在她脸颊的巴掌印上停顿了一下,伸出手想去碰,发现自己满手是血,又将手缩了回去。

    一群乌桓人钻进营帐,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当有人看清地上死的那人是谁后,惊呼一声,扭头冲了出去。

    孙权转过身,将衣衫不整的广陵王挡在身后。

    “人,是我杀的。”他用羌语说。

    所有人沉默。

    孙权沉下脸扫视众人,神情镇定,一手却提着剑不住颤抖,血从剑上流下去,断断续续滴到白色的羊绒地毯上。

    “染指盟友的人,这不是待客之道。”

    “你杀的,是大王的儿子。你死定了,袁氏,也救不了你。”

    很快,赶来的卫兵冲开道路,众人靠向两侧。一名披着紫黑貂裘的壮汉被迎出来,见此场景,凄厉地大叫一声,跪倒在死去汉子的身前将他抱住。

    后来,广陵王从孙权口中得知,他们杀的是丘力居最疼爱的小儿子。

    乌桓王大怒,不顾与袁氏的盟约,将孙权和广陵王二人打进死牢,运往乌桓的中心赤峰。

    边境羌人与汉人杂居后,学汉人建房定都,律法也依样画葫芦,赤峰建了个不大不小的城,汇集着乌桓的所有达官显贵和核心建筑。

    广陵王被押走时,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在牛车上吹着塞北凛冽的寒风,瑟瑟发抖。孙权被缚住双手,无法将自己的外衣脱下给她,便只能尽量挡在风口上,将她护在身后。广陵王依偎在他背上取暖。

    她忽然记起,从前在孙府度假时,有个雪夜,众人喝完酒,她背着醉酒的孙权走了一路,送他回房。那时这少年和她一般高,瘦的很,简直不算什么重量。可如今高高大大挡在她前边的也是他,角色交换了一下,变作她靠着他。

    广陵王将冰凉的鼻子抵在他温热的后颈上,他僵着身子不敢动弹。

    “这下可怎么办?”广陵王嗅到孙权身上有一阵茉莉花的味道,还挺好闻。

    “权还以为殿下会有主意。”他嗓子发干,声音也有些哑。

    “那完了,我俩要亡命天涯了。绣云鸢或许能追踪——假如下一只来得快的话。但谁也不知道之后的事。”

    “……”他带来的亲卫也全部被捕了。两人果真要亡命天涯。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很荒唐?”像一对流亡的野鸳鸯。

    “的确很荒唐,一点也不像我。”他背对着她,扯了下嘴角,不知是在嘲笑什么,“这一切简直,太荒唐了……”声音渐渐低下去。

    孙家人的确很像,但不是大哥像他,而是他像大哥。

    一喜欢上,就变得愚蠢,就开始犯贱,就成了台上那个说梦话的戏子,一路自顾自荒腔走板地演下去,绝世可笑。之前他以为自己只会在台下看,现在他自己跑到台上又唱又跳。

    广陵王伏在他背上,没心没肺的,嘴里不知哼着什么奇怪小调:“哎哟小情郎你莫愁,此生只为你挽红袖,三巡酒过上枝头,我心悠悠……”

    “这是什么歌?”

    “不知道名字,我小时候听我娘唱的。”广陵王眯起眼。

    “……挺好听的。”孙权喃喃道。

    “你这人用词怎么这么贫乏?不是跟着陆逊周瑜饱读诗书嘛。夸好闻就是‘挺好闻’的,夸好听就是‘挺好听’的。那你夸我怎么夸?‘挺好看’的?”

    孙权明知又被调戏,懒得搭理,心却跳得很快。他不是想不出繁丽辞藻,他只是在她面前笨嘴拙舌,空有满腹经纶,却结结巴巴一个字也憋不出。

    越聊越口干舌燥,两人还是不说话了,静静地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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