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

    天空是发灰的,白茫茫的没有形状,没有边际,好像被浆洗脱色的衣袍,被褥,料子被揉搓的发毛,将白色的如线团一般的雪抖落,落在人间。

    鹅毛般的大雪啊。

    笼在了小渔村家家户户的房顶上,草制的顶,托起了片片霜花,等到了正午的时候,雪不似雪,不绵反冰。

    霰雪纷纷,白了天地几寸,平了寂寥,送走远行几人。

    二人就在雪里离去了,裹着层层外衣,仍被冻的躯体僵硬,步履缓慢,在霜雪地上踏下交错的脚印,雪未停,如不间断的纱遮住他们来时的路。

    他们走向元仁十年的年间。

    在赶路的时候过了年,在废弃的小庄里烧起了一垛柴火,在烤暖的时候许了愿。

    说是小庄并不合适,其实只是一处院落破败,房梁落灰的小屋子,在昏黑的夜里,院中落的全是雪,厚厚的一层,一脚踩下去湿到裤脚。

    房梁的木头勉强支撑起屋顶,墙壁漏风,屋顶漏雪,条件很是艰苦。

    但这一处勉强能够安置,二人便在这里歇息一晚。奔波了许久,途径了许多和小渔村一样的村庄,大多都散了人家,只余老人留守,鲜少见到年轻人,壮年都被抓去修大坝,服徭役。

    人间多疾苦,他们没有停留,只是驻足用银两换取些许果腹的粮食。

    银两是季爷爷留在里屋的,李常春曾给他的那一份他分文未取,替他好好的保留着,许是老人一早便看清他们将要离去的未来,于是为离家之人留了足够的盘缠。

    拾了些屋里的杂木条,李常春用蛮力砸了几件无法使用的木制家具,将可以点火的物件都拢到一起,点起了一个火堆。

    屋外沾了雪的木头无法用。

    盈盈的微晕火光照亮了季挽林的脸,她的鼻头被冷空气冻的发红,娇小的脸颊也是,头发沾了雪软趴趴的松下来,湿润的额角上沾粘了几缕发丝,看着有几分狼狈。

    季挽林轻闭着双眼,放任自己松懈精神,沉溺在火光的微弱温度下。

    李常春就守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姑娘平和的面容,远走的日子吃了不少累,因着季挽林不大好的身子,他时常挂心生怕挽娘在他找到出路前害了病。

    担惊受怕许多天,唯有此时在一间破败的屋子里安定下了心神。

    屋外风雪不停,席卷着世间的生机。

    竹不堪雪伏,被压倒贴近了地面,松树一身银装,脑袋被风挂的乱晃。

    “常春。”

    “嗯?”

    “我想要一捧雪。”

    李常春看向她,在外这段时间他褪去了几分少年的柔情,越发少言少语,做事沉稳起来。

    跪坐在火堆旁的那人突然出声,对着他扬起小脸,眼睫轻眨,露出一个笑来,明明说的是索要的话,听起来却像是在撒娇。

    少年蓦地软了眉眼,起身走进雪夜,落下的白点在他的肩上,他手捧一簇雪,整个人也想含着一簇冰凉的雪一样。

    透亮折光的雪被他的大手托着,李常春伸手要递给她,少女的小手指节纤细,掌心小巧,接不住太多的雪,余出的落到地上,瞬间化成水。

    合拢手心,季挽林的指尖被凉意冻的通红,她拢着雪,诚心发愿。

    “若我能阻他的刀锋,请允他一条生路。”

    至少不要荒谬的被史书记作:“暴病。”

    许了愿,季挽林起身,对上倚墙的李常春,他交叉着腿,略带懒散的靠着墙站着,神情专注的看着自己。

    “许了什么愿?”

    “保密。”

    北方在飘雪,南北交界之处在抢粮食。

    安远一带出了个绿林大盗,无姓之辈,自取了名字叫聚义,带了一众盗匪弟兄,自称聚义帮,在安远那边被人尊称一声聚大哥。

    天灾人祸,聚义发家,闹得越厉害,他起来的就越快,早年好像只是谁家一个守大门的杂役,许是那户人家的府邸里有授学的武夫,他偷偷的跟着学了几招,真让他悟道了,歪打正着也成了个练家子。

    再后来南方先乱,百姓被逼成了暴民,上门去堵了他守门的那一户人家,若是一般的蛇鼠之辈,见到一堆拿着木棍铁铲的粗野之辈,不说吓的屁滚尿流,也得大惊失色六神无主。

    但聚义不是,当时他还不叫聚义,他给李家干活儿,叫小六弟。

    小六弟并不小,相反他已经二十过五,是个顶顶的成年人了,早些年偷学了些武艺,也有能力傍身,有了底气,他不跑反守在了李家。

    门外的暴民以为他在守家,门后的当家人也这么认为,走投无路赏赐了他不少银钱,为了嘉奖他护主的壮举。

    但他们都错了,这个小六弟可不是什么大义或者讲尊卑的人。

    自小没有双亲,流落民间当过乞儿,讨过饭吃,最卑微年幼的时候还因扰了贵人的车马被马夫抽了一鞭子,他至今仍清晰的记得背上受的那一道鞭子,是如何的疼,如何的灼人。

    但是世道给他开了滑稽的入职书,被买走做了仆人的小六弟,在干活儿的李家巧遇了那个扬鞭的马夫,李家就是那个马车上的贵主。

    仇恨就这样被记在了心里,小六弟是极其不喜尊卑的人。

    谁生下来就活该被抽鞭子?

    谁生下来就应该做仆人?

    世道乱了好啊,乱了大家都活不好,这才是应该的。

    钱袋里银子碰撞发出声响,小六弟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银子,他一摇再摇,银子一撞再撞。

    再摇,如此悦耳。

    小六弟第一次笑的发自内心,不带讨好和恭顺。

    李家的门仆杂役反了,他心知侍候权贵永无翻身之日。

    南方的□□给他送上了最恰当的机遇,凭借着多年偷学的技艺,和狠辣果断的作风,李家换了个主人,门里门外地位颠倒。

    曾经安睡于屋内的那户人家再已不知逃去哪里,现在住在里面的人是个盗匪头子,自称聚义,砸了李府的门匾,挂上了聚义帮三个大字。

    最初堵在李府门口的那一批暴民成为了聚义帮的第一帮匪,也住进了李府。

    挂上了聚义帮的门匾,也得有个帮派的样子。

    老大聚义安坐在正堂的主座上,左右下设各三个座位,一共六个管事的。

    管财务的赵哥,这是个更为离经叛道的主,连面子上的样子都懒得装,他人高马大,将头发全剃了,不要误会,他这不是为了礼佛修身养性,而是为了断绝人间令他备受折磨的枷锁。

    而领导聚义对于小弟赵管事这样另类的作风,并未阻止,反而是乐见其成的赞扬了好一通,并赏赐下了好酒一坛。

    酒是李家库存的,香的很。

    管招兵买马的王哥,是个两面三刀的,且过于喜好女色,癖好另类,哥哥们打家劫舍,他去挑选人家里的美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人明明是个武夫却装的书生样,和他赵哥完全不伪装不同,他最是会演会装的。

    王峰,是他的全名,但他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让匪头聚义为他取了个字,煜。严谨的说这个字不是聚义给取的,很可能聚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煜有照耀的意思,是府里的一个书生给取的。

    没错,府里还有读书人,这都是李家人的功劳,聚义当时赶跑了李家人,但是李府原先的人员他能留下的都留下了。

    还有许多是自愿留下的,比如那个阴差阳错教会聚义功夫的武夫先生,他也没什么名讳,姓秦,叫秦初九,帮里被称作九哥。

    他也是六个管事之一,管练家子,毕竟大多人都是农民,不懂武学,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老本行,老本行。

    这三人是主干人物,坐在左侧。

    其余三人更像是领着人去干活儿的小队长,小头目,没什么实权。

    组织结构有了,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什么呢?

    当然是盗匪的主业——打家劫舍。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小六弟摇身一变变成一帮之主,聚义帮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安远一带众人皆知,越吃越开。

    不满足于安远的聚义,后来派出了两位带队管事,留了一句话给他们。

    “往北走,先抢粮食。”

    而此时还在雪里踽踽前行的二人又一次迷了路,望着白茫茫的远方,对视一眼无奈的笑了。

    “挽娘,还能走吗。”

    李常春哈出一口气,握住姑娘的小手摩擦,希望驱走些许寒意。

    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季挽林也笑着,好脾气的说“能走。”

    能走,那么往哪走?

    想起书信未解之意,季挽林垂下眼睫,说道:“我们往南走吧,北方太冷了。”

    她没有说,或许老铁木匠就在南方,她也没有提,李常春的宿命在南方。

    雪中太冷,北方无路可走。

    南方还暖和些。

    李常春闻言,握紧了她的手,又哈了一口气,不假思索的应道:“听挽娘的,我们向南走。”

    飘雪千里路,一夜入春来。

    这是季挽林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现实却是走不完的路,看不到头的徒步。

    常春挽林二人依旧背着离开小渔村时带走的包袱,书信和未完成的镯子揣在怀里,为了护身李常春带了刀和一柄短剑,巨弓太大,不适合长途跋涉,恐招惹旁人的打量,惹来杀身之祸。

    他们一路南行,将霜雪落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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