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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夜晚打烊时分,谢小红在清扫书坊门前的灰尘。屋内灯火很旺,照得四壁仿佛涂上一层金黄的蜡。墙上每一幅书画卷轴经过谢小红白日里清洁,都保持着平整光滑的质地,丛丛书架中间的古董架上,瓷器摆件也没被灯火映出一丝灰尘。灯火把整个屋里烧得很暖,有种把人胶在房中,一步也不要走动的挽留意味。从门外到后院是一条直路,阻隔后院的门帘偶尔叫穿堂风一吹,烛火会倏地跳动,让人不由想象屋外的森冷。

    “辛苦你了红娘,早些回去休息吧。”

    钱晓白点完账叫住谢小红,自己也扶着柜台准备起身,边起身边忍着背上伤口的剧痛,口中丝丝地倒吸凉气。谢小红苕帚一撂,蹿过来按着他,对着后院的一侧身子打了个寒噤。“外面冷,我上后头给你烧盆热炭热水,搁在房间里你再去。”

    受伤头几天动弹不得时,钱晓白一直趴在谢小红的床上,任由她事无巨细照顾自己。除了内急时谢小红拜托邻居来背他下床,其余时间都是她亲自守着,为他敷药、擦身、做饭、端茶倒水兼陪床,寸步不离。直叫邻居感叹钱晓白有福气。自己就算是母亲卧病,也至多做到这个程度。

    此外,从钱晓白受伤到今日,谢小红再也没出过摊卖过艺。他伤口结痂,能下地之后,再三劝谢小红不必再守着自己,谢小红只是拒绝。她将他扶回书坊,在后院那间杂屋为他铺好床以后,每天早晨过来开门,里里外外像钱晓白平时那样打扫,喂小鸡,接待客人,钱晓白则坐在柜台里算账、读书;到了晚上,她又帮他铺好床,扶他去后院,关好店离开。

    钱晓白病痛难忍,却不愿别人为自己操劳,何况是谢小红。他纠结却又隐隐贪恋这种温暖——从没有人如此体贴地照顾过他。每次他劝,谢小红只说:“你救过我的命,我得报恩。不做我浑身难受。”软磨硬泡说急了,她便把手中家伙什一放,双手叉腰,脸突突的红:“老娘天生丫鬟命,就爱伺候人!由不得你不答应!”接着又不容辩解地做事去了。

    谢小红天性这股二百五的劲儿,着急上火起来无差别攻击,连带自己都损。只不过离开师傅后收敛了许多。老曹常说谢小红“哪儿都好,就是狗脾气又倔又冲人”。从前师傅带她风餐露宿的时候也没少领教。来了开封,小豆子、老曹、钱晓白无一幸免——但她脾气发完了便一切如常,来的快去得也快。

    钱晓白被她冲了从不气恼,只觉得像是吃了口辣。入口时呛嗓子眼,却因为知道她是好意,暖腾腾的并不窝心。

    但谢小红最近要说不一样也有些不一样。她不发脾气时比以往更温柔了。在钱晓白心里,谢小红一直透着泼辣爽快、脆生生的劲。这和她顽强的生命力、勇敢倔强的眼神、干净脆亮的嗓音都有关。她的双眼总是在机敏地转动,浑身上下活跃着,充满了少女的活力,仿佛永远等待着新鲜事物。然而最近,她却好像一轮被江水沁湿了的月亮,眼里多了些白绒绒的思绪,甚至偶尔会放空头脑,撑着脸发呆,陷入令钱晓白完全看不懂的心事里。钱晓白放下书唤:红娘。她立刻将头从思绪中抬起:“掌柜的可是无聊了?我给你变彩戏,都是我琢磨出来的新花样。全天下谁也没看过,今儿卖你个便宜,你作头一个。”

    她变彩戏的时候格外认真,却又总是盯着他,在意他每处微毫的表情,无法做到心无旁骛。这样演下来总会紧张,本应迅捷干燥的手掌也渗出汗渍。她最近很常给他变戏法,在他放下书卷的时候。像是给他解闷,又带着一丝“展示毕生所学”的紧迫感。

    某次她演完后,掌心里摊开的铜钱久久也没收回去。钱晓白觉得奇怪,抬头看见她呆望着自己。那种入神而向往的表情,以往她只有看银子时才会表现出来。

    这眼神拨乱了钱晓白的思绪。他终于开始怀疑谢小红是否有那么一丝可能,也对自己有意,而不是她再三说的“只是朋友”。就算她的心属于别人,是否对自己也有一点点不同呢?

    这答案重要么?当然。他喜欢她,她的一切都重要。可自己还没考到功名,给不了她安逸和富足。即便她有好感,自己也不能贸然,一切要等到秋闱后再说。

    钱晓白觉得,有时等待才是真正的不耽误。

    谢小红也被近日纷乱的心绪折磨得够呛。在钱晓白看不到的时候,她已经辗转反侧许多夜,破天荒懂得了睡不着的滋味。她觉得自己虽然没有钱晓白那么聪明,但近来的敏感情绪让她和读书人多少有了点接近。她回忆两人的过去,那天在景德楼门外,他喊住自己说“你头顶落了雪”。他的眼神,他这古怪的话,是不是说明他对自己也有好感呢?

    她直觉是。但这么想,好像又有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简直忍不住给自己一拳。她打开过那本“西游记”,还有他每天温习的其他书卷。里面一幅画也没有,密密麻麻的天书让她感觉无力。

    虽然自己为了银子害他受苦是大错特错,但不撮合水小姐和他,恐怕也根本轮不到自己啊。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蒙在被窝里,偷偷幻想过和钱晓白成婚以后的日子。他考取功名,在开封盖起几进几出敞亮的钱府,她做钱夫人——不对,卖艺出身一穷二白,大概只能做妾——不,自己梦里,就他娘的当夫人!

    嫁了人,关在深宅大院,然后呢?洗衣做饭,不擅长;女红,最多会打个补丁,不知道算不算;琴棋书画更是放屁;读书识字那么难,就算有心学,也不知得学多久。恐怕等有了孩子,还没孩子学得快。

    那自己还能干嘛?不被休了就很好了。呆在家干熬,连个说话的都没有,一身本事全部荒废...

    谢小红戳破梦境一骨碌爬起来,浑身冷汗。

    去他的吧,什么噩梦!过成这样不如一头撞死!

    再说了,干嘛非得找个人过。男人破事一堆,想想就烦死了。若没人要自己,那就一辈子不找了算球。反正无根漂泊半生,最亲的人只有师傅。要是有朝一日找到师傅,照顾他终老就最好了。

    师傅肯定还活着的。虽然她总叫师傅老人家,但毕竟才三四十岁。一个人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早都成精了。他那天定是遇着事才从自己身边消失。除非后来染上时疫,或者遇上不长眼的刀枪。不然实在很难想象,老谢那老滑头能死在谁手里?

    总之,干嘛奢望嫁给京城里体体面面的读书人当娘子。富贵安闲人人都想要,但就像师傅说过的,该是你的扔都扔不掉,不该是你的夺也夺不来。

    水烧开了,炭烧暖了。谢小红抱着升官烤火发呆,刚回过神来,感觉手臂热烘烘的,果然看见袖子上沾了鸡屎。一旁的升官抖抖羽毛,脑袋静静抖动,肉冠子跟着摇晃,仿佛无事发生。

    “老娘非把你的毛拔光!”

    后院传来小鸡扑扇翅膀的声音和四处逃窜的惨嚎。

    谢小红刷了半天,衣袖还是洗不干净。最终还是换上了钱晓白给她找的衣袍,将那件红夹袄挂在了晾衣绳上。

    “看什么看!下次就不是拔毛这么简单了!”

    谢小红穿上钱晓白宽大的襕袍,竟然也有两分书生气。钱晓白笑道:“红娘这副样子,倒像是祝英台。”谢小红听见低头看看,笑道:“梁兄,过奖过奖。”

    说完她脸蓦地红了,又绿了。

    梁山伯和祝英台...是一对,主要还是一对死人,有点晦气。但她总不能说钱晓白是马文才吧。这话揭过去。谢小红看着钱晓白手中的书问道:“掌柜的,你真的觉得读书很有意思么?”

    钱晓白看着手边。除了备考秋闱苦读的四书五经之类,还有自己早已翻烂的文心雕龙、花间集和唐传奇故事。他道:“读书真的很有趣,但书与书不同,书的用途和用途之间也不同。如果不为功名,读书是天下最有趣的事。”

    “那为何要考功名?”

    钱晓白想了想:“因为有了想要的生活,所以暂时割舍了读书的乐趣。”

    “想要的生活?”

    “嗯。红娘,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不敢想。以前想过靠卖艺大红大紫,现在,能好好活着再找到师傅就很知足了。”

    “你觉得什么是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就是有饭吃、有钱花、有地方住。能给别人表演,别人也喜欢看我表演。每天醒来不会因为太多烦心事而丧气。”

    “钱晓白边听边点头:“这些都会实现的。”

    “真的么?可我觉得人越大活得越烦恼。”

    “烦恼在于想要的比能得到的多。如果认清现实,不贪心,总是会如愿的。”

    钱晓白忽然看见谢小红满脸佩服,顿时不好意思:“当然这做起来很难。我也常做不到。”

    “那我真正想要的...就是当个好的彩戏师。我见过太多同行坑蒙拐骗,相互吹捧了,我讨厌他们。我要变出世间最妙的手彩,走遍天下,给天南海北的人看。”

    钱晓白听她这样举一反三,发觉她聪明颖悟,深受感动。“我想要的,就是一间小小的书坊,一个相伴一生的人,一张静静的书案。等到好天气好光景,两个人轻装出门,去看大千世界,搜罗各种故事编纂成册。到老了,就在城郊盖一座小园子,种自己喜欢的作物。每天出门散步,逗逗门外的黄狗,教邻家的孩子读书。一辈子安心快乐,无愧于心,不汲汲于名利,不戚戚于富贵。这样最好。”

    钱晓白还是原来那个他,一点都没变。谢小红忽然说等等,接着绕到前门墙根下,把自己白日买给老曹的两坛酒取回一坛,温了两碗和钱晓白吃。钱晓白很自然地接过,与她酒碗相碰,一饮而尽。今夜话算是说开了。

    “那你说,单大哥知道自己要什么吗?也许他已经拥有太多了,我就觉得他好像很潇洒,对什么也无所谓。”

    “他最想自由。”

    钱晓白脱口而出。他很了解单子安,记得过去很多次单子安被责罚的时候的神情。那是一种强装出来的吊儿郎当,是一种儿子不愿意被老子打服的执拗。他知道小少爷心里很委屈,只是从来不说。一次老爷到书房问功课,少爷说以后想做大侠,被老爷拿厚厚的木条打得手都抬不起来,强忍到老爷走后哭着喊疼。

    后来就有了“侠盗乌龙”那些事。少爷继承景德楼之后稳重了,却没了以前的快乐。书坊开业那天,少爷反常地喝了许多闷酒,过来拍着他说:“伯清,我真羡慕你。”

    从知道侠盗乌龙的真身之后,他彻底明白了单子安想要的从来没变过。单子安只是接受了现实,选择了“得过且过”。

    “水小姐也想要自由。”谢小红说。

    “其实少爷和水小姐在一起,应当是很合适的。”

    “对。”

    酒见了底,又满上。两人说了许多话,不知不觉喝空了酒坛。打更声传来已是三更天。谢小红头晕目眩,坚持着要回家,被钱晓白送下一碗浓茶醒了醒酒,扶到了杂屋的床上盖好了被子。钱晓白忍着背后淤紫的疼痛,从柜中取出被子打了个地铺。见谢小红忽然翻身把着床沿想起来,他接住她双臂,感觉到她脑袋沉在自己颈边,脸颊烫烫的,睫毛来回轻扫。他怂了怂肩,唤道:红娘,红娘。而后感到肩上轻了,紧接着唇上一阵温热,逼得他双眼紧闭,身子后仰,脑中发麻。

    谢小红十分依恋地亲吻着他,像亲吻着一件珍爱的礼物。她抽出双臂搂着钱晓白的脖颈,又把吻落在了他脸颊、眼皮和耳廓,最后贴着他的脸,声音闷闷的:“钱晓白,你这个呆瓜。我好喜欢你。特别特别特别喜欢。”

    钱晓白呆愣愣地抱着她。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肩头有些湿。谢小红抽抽嗒嗒地说:“我怎么这么奇怪啊,烦死了,烦死了。”

    “不怪。你很好,乖乖躺下,睡一觉就好了。”

    “嗯。我喜欢你,你不许告诉别人。”

    “我不说。”

    “不许不理我。”

    “怎么会呢。”

    “嗯,嗯。”钱晓白咬牙把她扶起来,轻轻放回床上去又哄了一会。谢小红泪痕未干,却终于睡着了。

    钱晓白的嘴唇依旧发麻,整个人都陷在那几秒的短暂感觉里。他起来想说些什么,想写些什么,又开心又不知所措。天蒙蒙亮时他终于睡着,谢小红却醒了。

    喝醉酒不是最可怕的,说胡话也不是。可怕的是第二天醒来什么都记得。她本来以为是场梦,醒来却发现钱晓白真的在自己身旁打地铺,自己真的还在店里。

    谢小红做贼心虚似的飞速起床,恨不得把脑袋一头扎进井里降降温。

    她这一天都没再来,再是几天。

    几天后的某个清晨,她彻底离开了清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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