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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知不是周庄梦蝶?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日,姜家姑娘得了失心疯的传言就传遍了望春城的大街小巷。当门童拿着几沓印刷的密密麻麻地报纸递到姜南手中时,她正在后花园里懒懒散散地晒太阳。

    四月末,长满绿藤的小院里阳光洒落,树下光影斑驳,微风尔尔,吹得头顶葡萄架上的叶子窸窣作响,风里依稀夹杂着些木香花的味道,淡淡的,却好闻的让人上瘾。

    姜南趴在藤编的木椅子上,潮红着脸颊,一边喘着粗气,一手指着报纸上印着的一个大大的人名儿问:“呼......那,沈煜卿,呼......是何人?这报上,怎么说我还为着他,要死要活?”

    莲香赶忙递了帕子过来,见她灿若桃花的脸上,生的眉如青黛,朱唇榴齿,唯独两个鼻孔像个无底洞般不住的往外冒血,断断续续地滴在石板上浸染了一大块,捂着鼻子轻笑着道:

    “小姐,您还是先止止血吧!我看您呀——这就是吃得太多!顿顿有猪肘,餐餐有烧鸭,睡前还非得用满满一盒子栗糕油饼,纵使这些东西再好吃,那也是不能日日吃的呀!”

    姜南接过帕子,囫囵个儿地擦了擦脸上的鼻血,回转过身子重新挺尸回藤椅上,顺手抓起石桌上的葵花子,一边磕起来,一边望着青茫茫的天空哀叹道:

    “好莲香,何不食肉糜啊!”

    莲香是自小跟在姜南身边长大的丫头。

    众人都以为这望春姜家的姜大小姐是大病初愈开了脾胃,可姜南自己却十分明白,身死数年,白马观中做了七年游魂,日日馋的,就是这些“朱门酒肉”。再次睁眼做人,清王朝的天下竟成了民国。皇帝没了,大清亡了,而今不知为何,自己的魂魄上了姜家小姐的这具身子,有了人的体温和感知万物的能力,摇身一变成了这南州小城里姜家的大家闺秀。

    ——可她总不能说,她是个假货,那个大夫救回来的,是一只鬼吧!

    真的姜南,或许早在半月前那次投河就死掉了。

    不知来处,也不知去处......

    自醒后的这些日子,在这园子里混了月余,姜家是个什么情况也算是摸得七七八八。姜家算是世代诗书之家,姜父姜母治家严谨,家风清明,年进四十才得下一双儿女;除了姜南,膝下还有一个儿子,名佩修。

    不过这个哥哥,姜南至今还没有见过。

    听府中人说,他自辛亥年起便修书离家了,一直了无音讯;直至两年前,姜父姜母突生恶疾,陡然离世,他才曾带着一队士兵回家,一料理完父母的丧事,而后又匆匆北上,至今未归。

    所以偌大的园子,目前真正的主人,也就姜南一人。于是,她索性就借着姜南的这副身子在姜家当起了大小姐,也逐渐习惯了别人都称呼她为“姜小姐”或是“姜南”。

    虽然自己心中也时常打鼓,如今自己这样儿,到底是算重生转世呢,还是借尸还魂呢?但当每日真真切切的看到日头升起,暖阳傍身,又或是春风拂面,冷雨冰霖,满桌珍馐美味塞满自己肚皮的时候,她才觉得无论因何,上天让她重来世上一回,总不能白来才是!

    反正眼下也找不到什么法子弄清目前的状况或是重新投胎去,只好走一步瞧一步。

    姜南翻了个身:“莲香,问你呢?就这报纸上写得这些不着边际的花花新闻,故事里的男主角,额,就是我那个未婚夫,叫......叫沈什么来着?他谁?”

    莲香觉得自己的头快要炸开了:“......小姐,您,当真一点儿也不记得了?”自姜南醒后的这些日子,她日日要给她讲原先发生的事情,每日的唾沫恐怕都要多飞出去半斤!

    不过对于她的异样,所有人只当她是溺水后脑子受损,记不得事。

    毕竟从前的姜南,跋扈骄纵,不讲道理,总是一副阴气森森的样子,府里的下人们都敬而远之;如今自溺水苏醒后,性子却开朗活泼了许多;虽然思维异于常人的跳脱,又贪吃爱玩,可大家也渐渐地不再怕她了,反而更愿意多加的亲近。

    姜南随口答道:“嗯。记不得”

    一阵微风忽起,枝头玲珑的白色木香被吹落了些。

    莲香立在阳光下,埋头长叹了口气,而后一抹袖管,麻利的从别处搬来个小板凳,一屁股在姜南身旁坐下来,有模有样地学着说书先生清了清嗓子,合掌一击,道:

    “要问这沈煜卿是何许人也?咳咳——八个字概括:“少年医家,翩谦公子!”

    姜南轻蔑一笑:“然后?”

    “小姐,您说您,生了场病,怎么全给忘了!沈少爷,那可是咱们望春城里的名人啊!世代医家,祖上还曾供职太医院;从康熙年间伊始,整个南州乃至北方一些城县的药材流通买卖,那都是要过沈家的手的!”

    姜南漫不经心的地吐着瓜子皮:“嗯。”

    莲香仍在喋喋不休:“几年前沈老爷又把这唯一的儿子送去了西洋学西医,啧啧,这学成归来后更是不得了了!简直可谓术精岐黄、杏林圣手!经他之手医治的病人,无一不起死回生,气血回春!”

    姜南已经慢悠悠地摇起了藤椅:“嗯,鬼才信。”随后又心想:我是鬼,我也不信。要真有这么神,世上的人就都不用死了!

    莲香一拍大腿:“小姐,您还别不信!现在外头四处打仗,到处的伤兵流民,试问,哪个离得了大夫和药材?我可是听人说,连那北方过来的司令长官都是要毕恭毕敬地在府外求他开方医治呢!哎呀呀!说来,您日前不是也才见过的......”

    “哪个?”

    “就是那日把您从河中捞起来,又把您从鬼门关救回来的那位啊!”

    姜南从椅子上跳起来:“谁?你说谁?!”

    莲香肯定地点点头。

    “——那个白脸儿大夫?”

    莲香再度点了点头,道:“对啊!姜沈两家的亲事是老爷夫人还在世时就定下的。这说来也怪,沈少爷从前对小姐您总是避之不及的,如今......倒是跑得殷勤了!嘻嘻......”莲香口中话未说完,又轻轻扯过姜南的衣袖,凑到耳边神秘兮兮地接着道:“还是小姐您有办法,当着他的面儿一投河,这婚事他不答应——也不行!”

    “......”

    姜南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来!敢情这姜小姐还是个上赶着的!

    这月余来,可从来没一个人提起过,她还有这么个未婚夫。

    说来,自打在这姜宅苏醒,姜南头一回认真回想起了自己的前世。大概是在道观里被封印的太久,又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而今她只大概记得自己从前有个名字叫“阿宁”。其余前世因果种种,乃至死后山上种种,脑子里都只有模糊且零碎的画面,整个前因后果像是失了关键帧,丝毫串联不起来。

    不过独独有一个人,她是记得清楚的。

    而此刻,好死不死,那人正神色自若地挎着药箱,眉眼半垂,驻足在花园里一株开得正艳的红山茶下。满树的大红花朵,映衬着他一身齐整至脚腕处的布衫,美则美矣,但却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

    沈煜卿是上门来给她看病的。

    世代医家,享誉南州。

    自那日在姜宅的木榻上醒来,姜南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这张脸,可那时,她忙于应付眼前乱七八糟的局面,亦不知道他就是她的“未婚夫”!

    今日算是第二次同他见面。

    说不清为何,也许是忘不了混沌之中那张清冷阴郁的脸,和眼前这个男人的一模一样。她心中总是有些怕他。

    纵然之前的记忆有所缺失,但是第六感告诉自己,这个人,绝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

    姜南眉毛一皱,拉过莲香小声责怪:“你怎么把他找来了?”

    莲香委屈道:“小姐,不是我,定是辛管家。大少爷两年前临走时曾交代辛管家,家中若有事,可去找煜卿少爷;再加上您这几天又日日流鼻血,肯定是他......”

    姜南语塞。感情,还有“托孤”一说。

    罢了罢了。

    言语间他已信步走了过来。穿着一身时兴的天青色立领长衫,一头墨色的短发梳得齐整,鼻梁上架着副细边的金丝眼镜,手拎着一提油纸包的精致玲珑的点心,阳光照在他清冷隽秀的脸上,噙着笑;整个人温文尔雅的就如同他胸口衣襟上坠着的那块羊脂白玉一般,倒衬得他比此前梦境中的模样要显得温柔上许多。

    “几日不见,胖不了少。”他笑笑。

    像是有四月的春风从耳畔拂过。

    姜南扬眸凝视,一时间看得痴了,竟忘记了回话,双颊绯红的怔在原地,大约只是长得好看,让人忍不出想多看几眼。

    “沈,沈......?”

    他凝眉含笑。

    “小姐,煜卿少爷,沈煜卿!”莲香扯了扯姜南的袖角,在耳边小声提醒。

    姜南回过神来,才觉得方才自己一直盯着人家的脸看实在是有些失礼,如同被人撞破般隐秘的癖好般,只觉得一股热血从脚底翻涌而起,直冲头顶,脸颊霎时一片热辣滚烫起来。

    扭扭捏捏地拧巴半天才硬生生的憋出七个废话一般的字来:“你...你就是,沈煜卿?”

    他又走得近了些,长身玉立,轻轻一笑,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半弯着身子直勾勾地看着她道:

    “望春城,还有第二个沈煜卿么?”

    “......”

    “流鼻血还嗑瓜子?”

    “啊?”

    “吐出来。”

    沈煜卿抬起手心摆在姜南面前,眉尾轻挑,示意她吐出含在嘴里的瓜子。不急不躁啊的语气,却由不得人拒绝。

    “啊,没事......不,不用了!”无端语塞。口中的瓜子皮又下意识地往舌根后挪了挪。

    两人站在一处,他要比姜南的个头高出许多,姜南只能正到他的肩头,她不敢抬眼看他,但能感觉到头顶上沈煜卿目光如织,他似乎,也在打量着她。

    也不知是有风还是他的气息,姜南觉得额头上的几须碎发不住的四处晃荡,仿似在显示她心中的慌乱。

    沈煜卿顿了顿,也并不生气,随后应是看到姜南脸颊沾染上了少许适才流出的鼻血,本想伸手帮她擦拭,可他骤然伸过来的手指着实把姜南吓了一跳。慌乱下,脚下一个不稳,身子就直挺挺地向身后的矮石阶滑去——

    “小心。”

    细边的金丝眼镜在阳光下闪出几缕金光,透明的镜片下一双眼眸明亮清澈,似万星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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