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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将汤药一饮而尽,赵桓征蹙着眉头停了停气息,才觉得舒畅几分。

    雁翎此刻便在各个房间翻箱倒柜,试图在一堆经年不用的杂物中找寻些能用的东西。

    赵桓征站起身来,伤口还隐隐的疼着,他咬牙忍住,去看在小库房里一片尘土中蹲着找东西的雁翎。

    从前,“百姓疾苦”这四个字对赵桓征来说,只是奏章里的一个意象,文武百官摆官腔时候的一句口号,如今看到雁翎穿着破旧且不合身的衣裳,在一堆灰尘满布的垃圾中翻找旧物,偶尔找到什么还像挖到宝一样,他惊觉自己头一次具体而生动的知道了什么叫民间疾苦。

    他蹙着眉头,想让雁翎不要继续翻破烂了,毕竟此刻他腰间还随身挂着玉佩,那把镶嵌满宝石的佩剑也价值连城,大不了当掉去买些吃食。他富有天下,并不想看着身边人如此抠搜。

    但是现在他寄人篱下,雁翎是主人,他作为客人自然也不好直说,他只好寻个话题,让雁翎先停下来。

    他忽然想到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的互相介绍自己,便搭讪道:

    “姑娘,某尚且不知道你的芳名。”

    雁翎反应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他提的“芳名”,是在问自己叫什么。

    读过书的人说话可真好听啊,连名字都可以称为“芳名”,她想。

    她站起身,拍打自己身上的旧衣裳,弹下来许多的尘土。

    赵桓征下意识去遮掩口鼻,雁翎看着他,这点土就嫌弃成这样,还真是金贵。她翻找到了不少农具,本来想着若是在此蛰居一阵,还要拉着赵桓征去下田种菜。这么怕脏可怎么得了?

    对于富家公子的稼穑教育,雁翎觉得自己未来有可能需要进一步尝试。

    索性两人走到院中的石凳上,算是正式的互相介绍自己。

    “我叫雁翎,阿娘以前常叫我阿翎,公子叫我雁翎或者阿翎都好。”

    “阿翎……”赵桓征猜想这乡野少女大概也不认识什么字,不知道她说得这两个字怎么写,是艳丽的艳,还是宴会的宴……

    见赵桓征唇齿间品位她的名字,雁翎怕他记不住,干脆扯过他的手掌,在上面用指尖用力写了起来。

    “大雁的雁,翎毛的翎!”

    赵桓征被她这样扯过手去颇感意外。

    这个丫头看起来柔弱纤细,实则有一份力道在身上,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敢这样扯络外男的手,都顾不上害臊。

    有些尴尬地收了回来,赵桓征表示知道了,又正了神色:“没想到姑娘还会写字。”

    雁翎见他收回手去还有些尴尬,这才想起来害羞。

    不过,她方才滑过他手心的食指此刻和拇指下意识搓了搓——这男人的手真的也好看极了,白皙修长,指节不显,像是寺庙里拎着宝瓶的菩萨的手,只是他抽回去的时候,雁翎也感受到了他掌心的薄茧。

    想必也曾经拉弓射箭,练过拳脚。

    雁翎回过神,道:“我……除了名字,会认的字也不多。我阿娘倒是识文断字,只是平素干活太忙,闲暇时候才有空教我 ,用手指头写写还行,用笔就不行了……”

    她想赶紧把话题移开,便也问他:

    “公子呢?公子叫什么名字,我看看你的名字我会不会写。”

    雁翎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对视着他,满载着求知的意思。

    赵桓征觉得自己仿佛被忽然间置放在两汪澄明的潭水前,猛然间有片刻的断片儿。

    其实,很少有人敢直视他,其中女人更是几乎没有。

    东宫的奴婢或者京师的贵女,即便对他有慕艾之情,也总是低眉而行,不敢这样大大方方的盯着他看。

    他是未来的帝王,自然始终高高在上。

    而雁翎不同,她不知道他们之间尊贵悬殊如云泥之别,因此投来的眼神是自然而然、理直气壮的。

    起初,他觉得十分不习惯,而很快便发现,她的眼眸生得很美,笑的时候就是诗经所云巧笑倩兮,哭得时候水淋淋的,而对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年纪,美丽少女无论是哭或者笑都算是一种稚气的撩动。

    他别过脸去,似乎有些不敢对视这双眼眸。

    关于自己的名字,赵桓征自然也不能如实告诉雁翎,那便只好瞎掰。

    “在下姓赵,单名一个泮字。”

    他开蒙之前,皇后宠溺他,曾经给他取过一个小字,叫做子泮,这样来说,自称“赵泮”,也不算完全的骗人。

    “这个字,我不会写……”

    泮,诚然不是个常用字。

    赵桓征心思一转,想到个坏主意。他索性也学雁翎一般,知恩图报地扯过她的手,撑开她纤瘦的手掌,指腹在她掌心轻轻滑过,缓缓地写出一个“泮”字。

    写到最后一竖,雁翎的面颊已经染成胭脂色,缩了缩脖颈急匆匆将手从他的手里抽出来。

    “这个字……我、我不认识。”

    然后转身躲到方才的小屋里去翻找旧东西了,落荒而逃的模样。

    赵桓征看她害羞到窘迫的程度,心里觉得十分快意。她在一日之内灌了自己三碗味道艰涩的苦参汤,现如今他也捉弄她一下,算是一种回敬。

    这种新奇的感觉赵桓征竟然从未有过,昔日在东宫,所有的婢女都训练有素、毕恭毕敬,没有一个人敢逼迫他做任何事,更莫说是喝最厌恶的汤药。而他惩戒下人的方式也简单粗暴得狠,庭杖、处死甚至剥皮实草。

    总之率土之滨莫非王城,他既然是未来的天下共主,就根本不屑于为了草芥一样的人多花费片刻的心思。

    这竟然是他长大以后,头一回捉弄一个女孩子。

    赵桓征出宫已经小半个月,远离了案牍辛劳,不必再与一般深有城府的权臣们周旋,纵然是受了伤,在此处躲避,也比在京师的时候清闲许多。如今和他相处的是这样一个心思简单、模样俊秀的少女,反倒是另一种惬意。

    他低眉,觉得有趣,乘胜追击再去小仓库里去寻雁翎,对她继续解释自己编出来的名字:“泮,就是水边的意思。”

    雁翎低着头若有似无地点点头,声音压得很低,道:“知道了,一个三点水,一个半边的半。念泮。”

    “姑娘好记性,以后便叫我泮郎吧。”

    赵桓征本来志得意满,此刻站得久了,才觉得头脑血气不足,到底是伤未痊愈,于是只好又回去卧房修养。

    等到再醒来,是被饭菜的香气引诱不自觉地睁开了眼睛。

    雁翎把南瓜粥饭放在桌边,见他醒了,过来看看他的脸色,比上午时又多了几分血色,心里便有数了。

    看他正盯着桌子上的饭菜,对他说:“院子后面,阿娘手植的南瓜,每年都会结果落子,我方才去摘了一个,还挺好吃的。”

    赵桓征便起来,依旧是那只让他头疼的破碗里,这回换了香甜的南瓜蒸碗,还加了些红糖,舀一勺放入口中,是香甜入脾的感觉。

    “好吃。”

    从前御膳房无论做了什么新奇的甜品点心,皇后总会差人给他送来,他向来比 一般的男子爱吃甜食,这乡野间粗陋简单的甜,反而有宫廷御厨没有的好味道。

    总之锦衣玉食惯了,他再挑剔也要先顾及着生存。

    雁翎看他三五下便让破碗空空如也,对他说:“南瓜也只找到了这一个,在接下去,咱们可能得饿肚子了。”

    “那便只能下山去买了。”赵桓征回答得机会不假思索,见雁翎上下在端详他,略显疑惑,似乎是在担心他的伤情,于是便胸有成竹地指了指院外的马,道:“我们可以骑马去。”

    雁翎唯有一点担心,便是怕撞上丰裕郡的熟人,毕竟钱六的死说不清楚,惹上官非两人恐怕难以脱身。

    赵桓征出宫前已经将岭南诸地的地理烂熟于心,对雁翎道:“我们不去丰裕,走远一些,去临河郡。”

    临河郡近邻运河,故名,是运河的重要港口和集散地,距离丰裕郡其实路程不算近,遇到熟人的概率不大。

    听到“临河”二字雁翎就充满了期待。

    临河比丰裕郡热闹得多,繁华得多。阿娘在世时,雁翎也只去过一两次,每次去都能吃到很多美食,逛热闹街市,观览很多新鲜玩意儿,总之是十分喜欢那里。

    如今因祸得福,有位见多识广的恩公陪她去临河,她自然同意:“好啊!”

    思及赵桓征的伤,雁翎又想到:“临河的药铺医馆也多,我们可以去买些像样的金创药,泮郎也不必再喝苦参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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