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花

    南城的天气比盐市要冷一些,现在春末,一点都不愿意起床,常听人们说冬眠春困,真是一点都不假。记得思月就时常感慨,人性薄凉,还是被窝最暖人心。

    一直希望有人问我二十几岁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一定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回答:让我睡死在床上吧,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可是天杀的三壮一点都不懂事,大清早就过来床边叫唤,两只爪子挨着床边,非要我带他出去解大便。

    三壮是我养的一只狗,我来这里租房的时候邻居姐姐送的,本不想要,像我这样自己都懒得养的人还得去养一只宠物,可能我俩只能大眼瞪小眼,并且听说养宠物花费高还耗时间,我更希望自己独处。但是邻居姐姐说她家金毛生了五只,如果不送出就得成流浪狗,所以让我先挑一只养着,还说我一个人住这孤苦伶仃也没人陪伴,有只狗至少会好一点 ,不那么孤独。

    孤独吗?

    一个人生活就是孤独吗?可是刘震云说:一个人的孤独不是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才是孤独,一句话找另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孤独。这让我想起,前两天电话里听到林女士和林老爸在电话里吵嘴,都让我觉得安心,还有一丝丝落寞和嫉妒。上班回家看到服装店外鱼缸里有两条金鱼,都莫名感慨想流眼泪。或许,我一直在寻找另一个人。

    我微笑着去看五只毛茸茸的小东西,忍不住用手逗他们。一个个眼睛都没睁开,却鬼机灵得很,都随着我的手爬过来,乞讨一般嗯嗯的叫着,就像是不会说话婴儿,连续、低沉、哀怨又天真。

    和我一样都是可怜没人要的动物,索性收了一只黄毛小东西,同病相怜也有同病相怜的活法儿。询问了一下他排行老三,长得也弱小,故取名三壮,期待长壮一点保护自己。

    只好起床收拾收拾,出门。

    到了公园,我深知作为动物都得有自己的自由恋爱与玩乐的空间,何况这本是春季,所以让三壮自己去玩。三壮也比较懂事,转身往河边去。

    随便选了一处石阶坐下,看大爷大妈们晨练,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抬头就能看见远处,白云缠在山间,一层一层的山峦重峦叠嶂,一圈一圈的白雾努力想遮挡着它们,又好像是白雾正在逃离山峦,慢慢逃离、逃离。

    来公园的时候看见路边的桂绿了新芽,浅绿色的枝丫映衬着深绿色的老干,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和谐与美感。我喜欢绿色,不管是山川的深绿还是枝丫的浅绿,给我一种活下去的动力。何为喜欢?可能就是不明原因的想看着它。

    看着远处的山峦,我不理解白雾为什么想逃离山峦,也不明白黄晨易又为什么想逃离我。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五年,来这里这么久才想通了一点点。

    我喜欢坐在这河边的石廊上追忆古今,怕遗忘过去,也怕遗忘当初的我自己。细想来,不经意间,来这里已经近一年。五年的时间,林花谢了春红。加上大学,我们已经快五年没见了,黄晨易,你还好吗?黄晨易,你又在做什么呢?黄晨易,你的手裂纹好一点了吗?

    村上春树说:正因为不能称心如意,人世才有意思。我并不认为不能称心如意的生活有意思。如果挫折是必须品,那为什么有一些人没有挫折也那么幸福的度过一生?

    就像遇见黄晨易,如果我在感情上一切称心如意,我和他是不是就可以好好的过一辈子?

    我希望安顺、平凡的过一生。

    不知道余光中的第三种绝色是什么,第四种难得又是什么。如果真有这种绝色与难得的话,黄晨易,会是我吗?还是会是蓝莉慧?

    这些我在心里问了很多遍,一直找寻不到答案。

    “唉,小林,你今天没上班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邻居姐姐。一口广州话。至于为啥广州妞到四川的这么远的小镇上来,这就又是一个问题。当初带着思月一起来邻居姐姐家做饭的时候,思月“不经意”问过,据姐姐说是她离婚了过来的,现在其实不是独居,只是她男朋友去了新疆工作。她男朋友是这儿的本地人,他们一起买了这里的房子,开了家名叫“故里”的花店。自从熟识后,花店是除了公园和酒馆,我和思月最常去的地方。当然,这“做饭”是好听点的说法,其实通俗点的说法是蹭饭,按照我妈林女士的说法是要饭吃。我和思月属脸皮厚型,故从不理睬我妈的话。邻居姐姐姓林,和我同姓,按照南城入乡随俗的叫法,就是家妹儿。只是该邻居比我和思月都大上十岁,故思月提议我们就称呼她家妹儿姐姐。

    “是呢,今天休息,家妹儿姐姐你也来溜丑八怪呀。”丑八怪是三壮妈妈,其实它长得一点都不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别提多勾人了,每次看到它,我都有点恨,怎么三壮就属它呢,这眼睛长得一模一样,害我每次在三壮哀求我的时候铁做的心肠又化了。

    “是呀,狗狗也要陪着呢,平常上班都没太多时间。三壮长得怎么样了?”家妹儿姐姐热情的问。

    “长得挺好勒,你上次给的奶粉还没吃完,不过就是一直掉毛,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说。

    “狗狗不能喂盐的,喂了盐就掉毛,可以给它加点酸奶,我家丑八怪超爱吃酸奶。”

    “这样啊,怪不得呢,那我下次不放盐了,等会回去也给它买点酸奶。”

    “你都好久没来吃饭了,改天带上思月来吃饭呀,给你们做汤。”家妹儿姐姐热情的说。

    “好呀,很久没喝你做的营养汤啦。”

    “要不等会儿就来?等会儿一起去买点菜。”

    “今天真不巧,等会儿我朋友要来,就是上次带她来你这买花那女孩,要带她去逛逛。”我略带遗憾的说。

    “这样啊,那就改天吧,如果你朋友方便,也可以来我家呀。”

    “好勒,没问题。改天有空我们一起过来。”

    粤语话从家妹儿姐姐口中说出来,总让人感到热情,潇洒又坦率。像是荒芜的土地迎来初春的阳光。包容、温暖、希望,和这儿的绿色一样。

    宋楠楠总说我喜欢活在过去,却不知珍惜当下。我一点都不同意。过去的我是我,现在的我也是我,将来的我也会回忆现在的我自己,回忆我现在这样坐在石廊上的样子,也回忆起沼泽里的春天。

    五年的时间匆匆得像是流水,记得我与黄晨易相识的时间也是春天。

    那时时值四月,半夜凌晨四点,杨女士突然腹痛不止,林先生昨夜加班,让我拨打120,他随后就来。第一次拨打急救电话,手足无措,对医院一无所知,紧张得所有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

    检查结果出来了,医生说是急性胃肠炎,输点液就好,并叮嘱不要乱吃东西,切忌辛辣刺激食物。杨女士哪哪儿都好,就一点不好,贪吃,管不住嘴。林先生又宝贝儿似的惯着,这次终于吃坏肚子,真真是个教训。

    在匆匆忙忙办理缴费各种手续之间,突然有人叫住我:“你是22班的林凯良?”

    “你是24班的黄晨易?”幸好室友蓝莉慧在寝室经常提及,好像说什么隔壁 24班有一长得又高又帅 ,并且上课都穿皮鞋的人等等。才索性知道这么个人。只是这次小黄同学没穿皮鞋,穿的拖鞋。

    “是啊,你认识我啊,我都准备好自我介绍了呢。”他羞涩的摸着后脑勺说。

    “你为什么大半夜来医院啊?生病了?”他又问我。

    “没有,我妈病了。这不二十几岁第一次来医院么,什么地儿也找不着。”我略带疲惫的回答。

    “这样啊,那我帮你吧,这医院我熟。你先坐这里休息一会儿吧。”他从我手里夺过单子,随即去办理。

    不久林先生终于来了。他说让他照顾我妈,已经凌晨近六点,赏了我点钱,让我去买点东西吃。

    看着黄晨易为了我妈东奔西跑,心里过意不去,我提议请他吃早餐。他说不远处有一家早餐店还不错。

    老家的四月早晨六点仍不见太阳,和南城的四月有点不一样。我此刻正站在阳台上望着四月南城六点的浅粉清晨想。

    回医院的路上,我问他:“你怎么大半夜来医院?”

    “我有一朋友摔伤了,我看完他刚要回家。”他温柔的笑着回答我。

    “哦。”

    “你看,那边的花漂亮吗?”他指着对面路灯下的花问我。

    “以前从没注意这边居然有花。好像马路两边都有唉。”我欣喜若狂的跑过去。

    “那跟着这边走走吧。这边也能回医院。”他说。

    “好啊,以前从这里经过,从来没有看见花。这是什么花呀?”我带着好奇的问。

    “应该是石榴花。”他回答说。

    我们一路并排走着。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空荡无人的街道,路灯还在亮着,树枝被路灯照下来的影子显得如此惊悚与突兀。我从小怕黑。黄晨易好像消失了一般,我急忙叫他的名字。

    突然他从后面走过来,并递给我一束花。

    “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不见了。”我略带哭腔的说。

    “这不是摘花去了嘛,好看吗?”他问。

    “好看。”

    “那我再给你摘点。”说着又跑去旁边的石榴树上摘花。

    “那个好看,我要那个,帮我摘一下。”我指着高处开的正艳的花蹦蹦跳跳的说。

    低头闻了闻石榴花,没有香气,却如此美丽。石榴花,真是漂亮的石榴花。我心里想着。

    看着他一米八的大高个,穿着灰色的运动服,在路灯下映出运动服手腕上荧光色的纹路。踮着脚伸直手臂採花。才发现,男孩子背影也能如此好看。粉红色花瓣随着摇曳缓缓落下,形成花雨,轻柔从他头上掉下,划过脖颈,落在地上。那些掉在地上的花瓣,每一片都撞击着我左侧的胸膛,好像有什么撞进了我的心上。

    “你说环卫叔叔知道我们这俩采花贼会不会打我们呀?”我问。

    “悄悄地不告诉他就是了。”他略带调皮的轻轻说。

    天渐渐亮起来,人们逐渐出来晨练。到了医院,黄晨易和我告别。

    “这是我们班同学,专门看你而摘的花。”我把花给杨女士。装模作样的说。

    那时候,我们高二。感情后知后觉的我,完全没意识到那时有多暧昧,有多依赖眼前的人。

    好像年少时的喜欢,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像我不经意间就喜欢上他,却不自知。而黄晨易在后来喜欢上蓝莉慧,也不自知。

    我无数次的想过,如果我不曾认识过他,我会不会过得开心幸福一点。至少不会成夜成夜的失眠,吃阿普唑仑需要加量,不会在夜里掉珍珠时只能捂在被子里,不会选择所谓的医学院去看已经干瘪的尸体如何解剖。可能我依旧是在医院里也会迷路的糊涂鬼,依旧像以前一样慌慌张张的做事,可能我已经遇见适合我的男孩子,已经谈婚论嫁,已经结婚,已经怀孕,已经生子,有一个可爱的宝宝。只是遇见他以后,其他人在我眼里就只能是过路人。因为他那么细致而温柔,占满了我心里所有的空间,边边角角,到处都是。而我,则像无头苍蝇,只能任心里的执念驱使,浑浑噩噩。

    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它说一个人夜间总是做梦,连续几晚梦境都一样的场景,他在里面就像在过想自己的生活,渐渐地,他越来越迷恋梦境。那里面没有痛苦,没有伤心,只有无尽的快乐。突然有一天,他在梦里遇见一位老者,那老者问他,可愿意一直留在这没有痛苦的地方。但是他在里面不会死,一直轮回快乐。他思考良久回答老人:他不愿意,人一旦奢求永生,只求轮回,则不会快乐。经历过的事儿,再次经历,会觉得无趣。刚看到这则故事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人真无趣,快乐那么难得,永生快乐不一定是惩罚,可能是幸运。现在想来,那时候原来我如此想要开心。

    但是往往你想得,却不可得,这便是生活的本身。

新书推荐: 七步拿捏乱世魔尊 让我再见你一面 囚雀 百分之九九 望月之夏 违世之物 窃权 我可否将你比作夏天 [女A男O]笼中鸟 高岭之花为爱当男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