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

    駨载着他们回到方府,肖宛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见,她用力眨巴了好几次眼睛确定自己没眼花,才指着马问道:“半仙,这是我的马吗?”

    那匹被她栓在槐树上的老马居然彻底大变样,原本干枯毛躁的褐色鬃毛变得顺滑油亮,骨瘦如柴的四肢躯干变得矫健匀称,就连混浊无神的双眼都变得清澈明亮,短短三天不到的时间里,它竟活脱脱成了一匹正值壮年的骏马。

    汤半仙是知道此地玄机的,但看到老马的状态和它周身泛起的浅淡金光也不免有些诧异,他想了想很快便明白了过来,于是点头回答道:“着实没想到,这竟是匹有仙缘的马。它曾是匹战马吧?它的仙缘或许就来自于此。”

    “啊?”肖宛玥一脸茫然。

    “把它留在这里修炼吧,也算是成就功德一件。”就这样,肖宛玥悲催地发现,自己连唯一的一匹老马都没有了。

    原来,方府确实曾是阴森鬼宅没错,但一物落万物生,当汤半仙历时一年把恶鬼成功度化以后,此地经年累月积攒的厚重怨气慢慢就成了灵气,凶宅也就变成了福祉,老马正是吸收了此地的灵气才得以迈入仙道的。

    天色渐暗,晚风四起,张氏酒肆的客人已经所剩无几,张明正弯着腰收拾上一桌客人遗留下的狼藉。忽然,感到一阵不自然的他扭头一看,当即吓得手一松,连抹布都掉落到桌上。

    酒肆对面的街角不知何时站着两男一女,他们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稍矮的女子站在两个男人中间,手里捧着一根燃烧着的蜡烛,蜡烛赤红的火舌直指天际,一明一暗的亮光映照在三人表情各异的脸上显得诡异惊悚,尤其是那女子,她过分灿烂的笑容令向来老实巴交的张明不由心底发颤。他借着把碗碟酒盏端回后厨的间隙,短暂地离开了三人的视线。

    见对方阔步走远,举着蜡烛的肖宛玥不由诧异,火苗的方向怎么会没有任何转变?陈莛不是说当她的因果出现在十步以内时,火苗就会竖直向上的吗?那个中年男人如今离她不止十步了吧,难道说她的第一道因果不是他?可刚才她路过酒肆时,火苗明明霎时转了个方向的。

    街上已无其他行人,她十步之内唯有面前的酒肆,顺着火苗所指的方向她抬首定睛再看,这才发现在酒肆不易注意的角落里原来还有一人。

    那人身材消瘦,穿了一身的深色衣裳,一动不动地醉倒趴伏在桌上,完全与夜色融为一体,难怪她刚才没留意到。那人面前横七竖八地倒着几个空掉的陶制小酒坛,看得出来喝了不少。

    张明从后厨出来,见三人还站于原处盯着自家酒肆,只好强装镇定地来到三人跟前扬起世故的笑容假装熟稔地道:“三位可是要买酒?”自爷爷辈起,他家便在琼林巷支起这间酒肆,往常来买酒的都是些知根知底的老主顾,还从未见过眼前这三位面生的年轻人。

    肖宛玥灵机一动,顺势应下:“酒就免了,店内可有饭菜供应?我们奔波一路还没用餐,劳驾店家给我们来几个小菜吧。”刚看到他收拾客人吃剩的菜肴,她便知这酒肆还提供餐食,正好他们也要找个地方歇脚。

    看着女子小心翼翼地护着手中的蜡烛进到店面,张明心中一阵咯噔,可咯噔归咯噔,作为一个商人,迎来送往的客人多了,什么奇怪的风俗没见过?他当即压下心中泛起的异样,热情地把另外两个不苟言笑的男子也招呼了进店。

    慢慢靠近醉汉的肖宛玥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她一手持着蜡烛,另一只手轻拍着醉汉的肩膀,佯装关心地道:“兄台?兄台?”

    然而,她手甫一碰上醉汉,那一直谨慎护着的辨债追因烛却随即熄灭,这是一路以来从未有过的。她不禁当场愣住,分不清这是个好兆头,还是坏兆头。

    她犹豫着要不要再划个指头弄点血出来试一次,却被人制住了她摸向匕首的手,她回头一看,就见陈仓斩钉截铁地对她说:“是他。”

    想来,陈莛该是没用过这个法器的,不然也不至于对法器的用法一知半解。带着满腹疑虑,肖宛玥盖上了辨债追因烛的盖帽,把它妥当地收回腰间挂着的布袋子里。

    落座后,她的目光忍不住开始打量不远处的醉汉,刚才她轻拍了他数下,他除了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声外,连根指头都没有动一下,看得出来醉得不轻。

    “菜来咯!”卤猪蹄、韭菜烟肉角儿、茴香豆,三个像模像样的菜很快就被端上桌,其中卤猪蹄是张氏酒肆的招牌菜,而茴香豆则是酒客们最爱的下酒小菜。

    张明一边逐一摆下菜肴,一边问:“三位是外地来的吧?”他话虽是问句,可语气却透着一股笃定。

    肖宛玥原本还愁该如何跟店家搭上话,如今见对方主动问起,她当然不会错失良机:“正是,我们来此地是为了寻一个人。”醉汉的来头底细她一概不知,因此只能含糊其辞,试图从店家嘴里多套些话来。

    张明一听便来了兴趣,他生于斯长于斯,邻里乡亲基本都相熟,个别就是喊不出名字,也能认得个大概,不由就热心了起来:“寻亲吗?你们要找谁?说说看,说不定我认识。”

    这头的肖宛玥还在想该怎么往下编,那头的陈仓却主动接上了话:“受一位友人所托,给那人传一个口信,过多的我们也不便多讲,只能说那人是个知书识墨素爱饮酒腰坠双鱼玉佩的年轻公子。”陈仓当然和肖宛玥一样不认识醉汉,他不过是把匆匆一眼看见的外在特征细化描述,借此博得张明信任,好套出话来。

    此地穷困偏僻,平常百姓日夜劳作地养家糊口,却连温饱都尚且难以为继,更别谈佩戴玉石饰品了。那男子伏在桌上的双手皮光肉滑,指甲处还渗有未洗净的墨痕,一看就不是庄稼人,故此他才会有此猜测。

    肖宛玥听后一喜,不由对陈仓投以赞赏的目光,顺带轻睨了百端一眼,仿佛在说:你瞧瞧人家办事多妥帖,看人多细致!

    至于百端,不仅对她表现出来的不满熟视无睹,还一个劲地嚼着腮帮子闷头吃肉。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张明听罢激动得一拍大腿“哎呀”一声,就指着醉汉急忙道:“你们找的该不会是我们新上任的县令吧?他前阵子才从都城被调派到这来。”

    一路上,肖宛玥都在不停地打听当今政局,她得知在自己死后的第六年,宁朝的国土就被骁勇善战的喀达兵马攻占了近半,要不是喀达君主忽然暴毙,喀达境内因多方势力凸起而内战爆发,给了宁朝喘息之机,怕是宁朝早已灭国,而经过年年征战的宁朝早已把都城从原来的宁安城迁到了百里之外的莒贞。

    想来,那人应当是个来自莒贞的公子哥儿。

    三人正假装着意想不到的惊喜样子,门口却忽然走进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张明眼尖,一下子就瞧见了年轻人,连忙朝他挥手高呼道:“青竹小哥,你来得正好,这几位客人是从外地来寻你家少爷的!”

    那个叫做青竹的小哥身材中等并不高大,长着一张黑黑实实的大圆脸,身穿一套素净的褐色圆领袍衫。他看着三人的目光从惊讶慢慢变成了怀疑,不由皱着眉头试探地问:“三位是?”

    青竹一看就不如张明般好糊弄,肖宛玥生怕自己的有意打探被对方识破,便生了赶紧搪塞过去把对方打发走的心思,假装深沉道:“我们来自莒贞,是受友人之托来寻公子的,可如今公子酩酊大醉,你且先把他送回府上,我们还是等明日公子酒醒后再上门求见吧。”

    “借问一声,受何人所托?”青竹想问清对方的底细,好等少爷醒后及时向其汇报。再说,他是真的想不出来对方的来头,毕竟当日他与少爷一同离开莒贞时,送别者寥寥无几。

    青竹的追问激得肖宛玥汗流浃背,同样的问题她可以随便敷衍张明,却偏偏不能不回答青竹。可他们连醉汉的背景姓名都一概不知,又要怎么编造一个不令人怀疑的身份来呢?

    这时,终于吃饱的百端放下碗筷,一脸讳莫如深地紧盯青竹,来了句:“一个女人,等他酒醒后自然就能猜到。”肖宛玥猛吸一口气,不禁对百端的急才拍案叫绝,这世间除了男子,便是女子,况且女子重名节,一般不会轻易透露名字。

    青竹一听,张口便惊呼道:“莫不是刘姑娘?”随后,他像是又想起什么一样,低头喃喃自语道:“不对,刘姑娘已经……”

    青竹的声音虽小,但在场三人还是听清了,害怕露馅的她一门心思催促道:“宿醉吹风易染风寒,你还是快带他回去吧,明日等公子酒醒,我们定会登门拜访!”

    青竹不过一介奴才,本就作不了什么主,指挥完门外的轿夫驾轻熟路地把自家主子扶上轿子后,便只能带着满腹疑惑匆匆地向他们拱手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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