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剑

    将蛇妖尸身剁开,分别埋藏后,这平川的妖邪之乱算解除了,昭歌将大部分功劳推给李义,也算让他重又赢得民心。

    回到客栈,昭歌本想好生休息一晚,不料一进门,便发觉自己搁在枕头底下的斩妖剑不见了。

    推开关好的窗户,又检查下门锁,她出去时钥匙带在身上,客馆掌柜那应当还有钥匙,是掌柜的拿的,还是有人从他那偷了钥匙开门进来?

    唤来掌柜一问,掌柜惊得眼都直了,断言旅馆前后都是人来人往的街道,开这数十年从来没闹过贼人,更不可能有人从他那里拿到钥匙。

    不是外面的贼,只有旅馆里的人有机会了。

    这里除过小六掌柜雪夜和她,就还有隔壁那两个人。

    昭歌检查下包袱,她那所剩不多的银两都还在,唯独丢了斩妖剑,这下结果就显而易见,这人是奔着她的斩妖剑来的,这把剑只在捉妖界名头最为响亮,常人根本不识得,那么,最可疑的便是那个老者。

    敲开隔壁门,那个叫戚明奕的男子正在里头,开门时脸黑着,想是昨夜同那老者吵过一架,到现在气还没消。

    戚明奕挨个瞅瞅他们,第一眼便觉与神色疏离的雪夜气场不和,冷冷道:“你们干嘛。”

    昭歌往里望去,客房内并没旁人,道:“请问那个老人家去哪儿了?”

    戚明奕一瞥她:“找他?我认识你吗?”

    掌柜赔笑道:“戚公子,劳烦问问你房间里那位老者在哪儿,昭歌姑娘丢了东西,怕是和客栈里的人有关。”

    丢东西?戚明奕想起早起时的场景,哼了两声:“他清早出去就没回来,这老货,我说他干嘛那么急匆匆地走,原来是干了这见不得人的事。”

    剑一丢这人就离开了,确实可疑,昭歌在屋内并未感应到斩妖剑的气息,又问:“那他人去了何处?”

    戚明奕坐在桌前,半天才理会她:“都散伙了,我管他呢。”

    散伙了……

    昭歌没再多问,甩开金铃发动灵力闭眼一感应,能察觉到斩妖剑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是离她越来越远了,气息一直在慢腾腾的朝着东北方向前进。

    那是李义所言的巫溪城的方位。

    “如何?”雪夜问。

    昭歌道:“在李捕头所说的巫溪城的方向,那人看来也是要去巫溪的。”

    小六提议:“昭歌姐,要不我们报官吧,这平川附近山路难行,他肯定跑不远。”

    昭歌蓦然松懈下来,拨弄几下金铃:“来不及,他出平川了,赶明儿我顺着那个方向追过去,早晚能追上,正好都要去巫溪。”

    剑被偷她倒是不那么担心,斩妖剑于陆家世代相传,会闻陆家人的血气,是认主的,当下除了她,世间再在无人能催动起来,那老道士拿在手里也是块废铁,劈柴都费劲,不过还是要尽快找到。

    戚明奕在边上注视她的举动,惊道:“你就是城里传的那个……女道士?”

    小六早看他这目中无人的样子不顺眼,环起胳膊道:“那当然,昭歌姐今日还协助李捕头斩杀蛇妖,立下大功呢。”

    戚明奕直愣愣瞅着昭歌,欲言又止,昭歌隐约猜到他要说什么,倒也没怎么在意,下楼让掌柜的上了桌饭菜来。

    菜还没上全,县衙的人找来,说是奉李捕头之命,给她送来除妖的赏银。

    昭歌缺钱的燃煤之急一解,心底感到些许安慰,朝雪夜轻松道:“你瞧,银两这不就来了。”说着分给雪夜一半。

    雪夜掂下手中沉甸甸的银两,稀奇的放在眼前细细的瞧。

    昭歌道:“你不会没见过吧?”

    雪夜道:“的确有些陌生。”

    陌生的事物,其实并不止这一处,闲时在城里逛时,街上卖的各式糕点小吃,他尝来,都是从未吃过的味道,这几日下来,唯一有那么点熟悉感的,是遇到那些妖邪的时候。

    自己先前,难道与昭歌一样也是个捉妖师?但见昭歌身上那些法器符箓,他依然觉得陌生。

    昭歌托起腮瞧他,说起来,雪夜确实很奇怪,相处这些天,她总觉他对这凡世的生活异常的生疏,按理说失忆了,仅仅是不记得过去,并不会失去自己的习性习惯,可他失忆,就仿佛整个人回炉重造了,再被稀里糊涂地扔到这凡间一般,好生怪异。

    想来,雪夜先前平白出现在平川,背后必然有缘由。

    雪夜收好银两,低下头继续默默喝汤。

    昭歌在心间感叹世事无常,偏生让个如此傲然又俊朗的人失了忆,看他如今这身穿布衣小口食饭菜的端庄模样,她总忍不住幻想他着一袭长袍,站在高堂之上号令文武百官的场景,似乎总觉的,那样才符合他这气度。

    酒足饭饱后,雪夜独自在桌前发呆,昭歌倚在柜台上看小六打算盘,戚明奕悄声下楼来,装模作样在周围转了转,后来总算上来对她拱手道:“昭歌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昭歌也不计较他先前的冷漠,坦然与他来到处靠里的酒桌前。

    坐下后,戚明奕顿了老半天,只不住绞着手指,昭歌不知有何可扭捏的,道:“有话不妨直说。”

    过了片刻,戚明奕似是下定决心,抬首说:“我想请你帮我抓个妖。”

    这话与昭歌预料一致,昨夜听他和那个老道士吵架,二人早已不合,他要再找人抓妖也是必然。

    “什么妖?”

    戚明奕眼里涌起些暗潮,似是触动了痛苦的记忆:“一个,花妖。”

    花妖?这倒是少见,昭歌暗暗纳罕:“他是男是女?与你有仇?要我帮你,你也要说得清楚些。”

    戚明奕斟酌道:“若我说了,可否请你不要将此事宣扬出去,因为,这事并不光彩。”

    昭歌点头:“可以,请讲。”

    戚明奕灌口茶水,紧握杯身,说:“我要找那花妖寻仇,是因她害死了我哥,戚明允。”

    “幼时我父母早逝,我是跟着伯父伯母长大的,和我哥也算亲兄弟,三年前,我哥上山采药,在山里救下个被兽夹夹住的红衣小姑娘。”

    昭歌听得很认真:“这个小姑娘,便是那个花妖?”

    戚明奕道:“对,你也清楚,我们这些凡人哪敢和妖接触,我当时建议我哥不要管,就将她扔在山里,可我哥见她伤太重,又可怜巴巴的,怕扔在原地她会被狼叼走,便没这么做。”

    “我们带她回了家替她治伤,数月后,她的伤好了,每日都尽心尽力讨好我们,似乎是过惯了凡间的日子,不想再回到山里,我哥心软,也没提过让她走的话。说起来她确实很怪,不像一般妖邪那么凶神恶煞,除了不吃饭光喝露水,长得很快外,和凡人没什么区别,我们也就拿她当做常人。”

    花妖乃草木之灵,生性确实偏向善妖,昭歌道:“既然相处不错,后来又是如何生出变故的?她为何会害死你哥?”

    戚明奕眸光郁郁:“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直到后来,我渐渐发现我哥好似对那妖孽动心了,他对那妖越来越好,呵护备至,甚至给她取了名字,叫阿萱。”

    昭歌心尖一颤,道:“人与妖是不能在一起的。”

    种族不同,在一起必然不会有好结果,这是天道。

    何况这世上大部分妖都阴险狡诈,贪婪残暴,视凡人为食物,猎物,这才催生了捉妖师的存在。

    戚明奕耷拉下脑袋:“是啊,人怎能自贬身份,和那种低贱的妖在一块。”

    低贱……?

    昭歌想了想,是,世人都是如此看待妖邪的,妖邪是异族,卑贱之躯,下九流,恐怖污秽的存在,捉妖界无数捉妖师也这样想,只是她觉得,视妖邪为敌可以,骂他们卑贱倒大可不必。

    戚明奕道:“后来,他二人朝夕相处,关系越来越亲密,我哥自认为和那妖有情,对她也彻底放松了警惕,任我怎么劝都不听。”

    昭歌慨然道:“与妖谈感情,是人之大忌。”

    要知道,人的血肉,精气,骨髓,五脏六腑,甚至是魂魄,都是世间最纯净之物,皆是助妖类修炼的灵丹妙药,人和妖邪比起来又何其弱小,杀人于他们而言毫不费力,借助人的血肉来修炼一本万利,故而,少有妖能抵挡住诱惑不去害凡人独用自己的力量苦苦修行,凡人与妖谈情说爱,无异于与虎谋皮。

    戚明奕一副被说中心事的样子,忆起阿萱,指骨捏得泛白:“我心里始终对那个妖没什么好感,都说妖天性狡诈极善伪装,谁晓得她心里打着什么鬼主意,我怕我哥会中她的美人计,有天趁我哥不在把她绑起来扔了,没想到我哥回来后和我大吵一架,还动手打了我,到后来,我哥甚至要和她结为夫妻。”

    “什么?”昭歌瞠目结舌,没细问之前,她只以为是那花妖恩将仇报杀掉了戚明允,没料到事实竟是如此,和妖结为夫妻,这委实过于疯狂了。

    戚明奕自嘲般笑道:“你也闻所未闻吧,我也同样,和一个妖喜结连理结为夫妻,他怕是戏文看多了,半分不顾伦理纲常,不嫌晦气恶心,为了掩人耳目,他在我们郊外的屋子里悄悄办了婚宴,一个客人都没请,独置办了两套嫁衣一张婚书,就那么和个花妖拜了天地。”

    “新婚当日,我又去劝我哥,他依然不听,我也就负气走了,本以为,早晚有天他会后悔的,可没料到那妖下手那么快,次日我回去,屋里死气沉沉的,我哥穿着喜服倒在地上,尸体都凉透了,那花妖……挖了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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