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太阳日渐西沉,偏向远处的山峰之下,金色的光芒宛如数道光剑破开云层,于山川的重叠错落间,洒向泛着层层涟漪的碧水之上,映射出熠熠光辉。

    金山墨林,青葱嫩草,簇簇娇俏野花,山水之景,诗情画意。

    林间小道的尽头隐隐约约的冒出些动静,估摸着是什么山野间的飞禽走兽,可一阵稀稀拉拉的声响过后,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人脑袋。

    几个喘息的功夫之后,谢奴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从河边的灌木丛走出,面上带着洋洋得意之色,似乎是遇上了什么叫人倍感欣喜的事情。贴近了眼睛一看,才发觉她手上还拎着一只膘肥体壮的水鸟。

    水鸟倒掉着身子,脑袋随着细长的脖子一晃一晃的,爪子还被谢奴奴紧握在掌心。软绵绵的身体翻腾不出什么动静,不知道是让她打死了还是打晕了。

    手握着战利品,嘴里哼着欢快的小曲,谢奴奴拎着水鸟的手甩了几圈,感受到手里沉甸甸的分量,她一边走,一边琢磨着,今天这只鸟是干烧呢?还是炖煮?

    她拎着鸟的手上举至眼前,来回的打量着水鸟,脑子里面真的在认真分析肉类食物的一百八十般做法。

    要不,她把这只鸟再多养几天,等养肥一点儿了再杀?

    念头刚一冒出来,谢奴奴就猛地摇晃了几下脑袋,否决了自己这个荒唐的想法。今日有肉自然今日就要吃,要是明天鸟飞了,或是被她越养越瘦那岂不是鸡飞蛋打,白费功夫了!

    “谢奴奴,让你回家把你今日的算数试卷抄上十遍,你还在这里磨蹭什么呢,想罚抄加倍是不是?”

    一个能把人脑袋都念叨晕乎的嗓音从身后响起,将原本神色飘忽的谢奴奴吓得拔腿就跑,“马上就去抄,马上就去了!”

    这个浑厚嘹亮的熟悉嗓音,她都不用回头拿眼睛去确认就知道是谁。

    这个敢动不动就用罚抄来威胁她的人,定然是她那个在浮梁镇书塾当夫子的阿爹,谢修檐。

    说来,她阿爹平日里也不是脾气这么暴躁的一个人,可奈何今天这个日子与以往确实有些许的不同,发生了一件也不算是多大的事情,还平白地把某个和和气气的人都气的跟她吹胡子瞪眼。

    今日是书塾发放学中测验试卷的日子,从早上去上学开始她就开始愁眉苦脸了。无他,只因为都不用等试卷发下来她就已经知晓了某些答案。

    她在念书一途上委实算不上天才,尤其是算数一科,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偏偏谢修檐还是她的算数老师。故而每次考试一结束,她就会成为谢修檐在整个书塾的笑话。

    这回,听谢修檐话里话外冒了三丈高的火气,谢奴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然是书塾里的哪个夫子又在谢修檐面前蛐蛐她了,害得他颜面扫地又来看她不顺眼了。

    说来,在浮梁镇这个犄角旮旯,某日谁家的狗下了几个狗崽子都会被闲暇时无聊的大爷大妈们扒拉个干干净净。狗都没有隐私了,更何况是人,故而谢奴奴在镇上也算是小有名气。

    浮梁镇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学富五车的谢夫子有一个学业不精进的女儿,学业差到俨然已经成为了夫子在整个浮梁镇教育界的耻辱。要不是多年来谢夫子盯得严,只怕年年学末的测验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

    可偏生她自己不思进取,每日就爱跟考倒数第一的人一起玩儿,时常把谢夫子气的吹胡子瞪眼。

    有时气的过了能拿着笤帚追谢奴奴半个浮梁镇,倒也是一大盛景!

    这样的节目每到书塾举行测验之后都会上演一回,镇头街口坐着的大妈大娘们都习以为常了。

    谢奴奴加快了脚下的步子,飞快的往家里的方向奔去,生怕背后的那个身影追上她后,看她不耐烦,再收拾她一顿。

    谢奴奴暗暗咂舌,她就是这么一个破样子,她阿爹这么多年不都应该已经习惯了吗,怎么还是学不会接受现实。

    这些大人啊,心胸还是窄了点儿!

    也不知道学学她,万事眼前过,片点不过心!此为长寿康乐之秘诀也。

    谢夫子在书塾里每月能领工钱并不是很高,还要抵去她的学杂费,拿到手的就少了些。偏偏这个小老头还要把日子过的扣扣嗖嗖的,为了省几个银子,把房子租在了镇子的最外围,父女两人每天都要比旁人早起好几刻钟出发,才能踩着点抵达书塾。

    也不知道谢夫子存那么点儿钱干嘛,又不堪大用。

    其实按谢奴奴的想法来说就应该赚多少花多少,今朝有肉今朝吃,明日无钱睡大街。

    顷刻的功夫后,谢奴奴在一座农家小院前站定。入眼所及,是一扇破破烂烂的院门,门扇紧闭,还用门闩紧栓着,只是看起来着实危险的很,时时刻刻都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她单手摸着下巴,咂摸出味儿来,这扇院门都坏了好几天了,那个小老头不想花钱修门,又怕门倒了,所以用门闩强行撑着呢,就等着哪个倒霉鬼来碰了他的门,他好趁机讹上人一笔。

    谢夫子的脑子精明,肚子里的坏水儿也多。

    谢奴奴默默的后退了几步,从边上的栅栏上翻了过去,她可不敢过去弄坏了谢夫子的门,这个夫子唠叨起来比镇口处住着的王大妈还可怕。

    谢奴奴手脚灵活的一个翻越就顺利的进入了院内,手里的水鸟没有她的灵活敏捷,一个不小心脑袋撞在了栅栏上,“咕咕咕咕”的叫了两声,随后又没了声响。

    这是被撞醒了,然后又被撞晕了?

    院子里开垦着一小片菜地,绿油油的大白菜破开泥地,直挺挺的屹立在上面,长势旺盛。

    谢奴奴绕过菜地,走到屋檐下,随手扯了挂在木墙上的一节麻绳,手脚麻利的捆了手里拎了一路的水鸟,扔在墙根处。随后推开谢夫子给她准备的那间小书房,老老实实的坐在书案前,提笔誊抄谢夫子给她安排的任务。

    为了能让走路慢了一步的谢夫子一回家就能看见她老实乖巧的模样,谢奴奴还特意把窗户大敞着,方便谢夫子盯着她。

    落笔还未得几行字,院子里就传来“砰”的一声响动,谢奴奴抬眼望去,好家伙,果然是谢夫子那个小老头自己也不敢走他晃晃悠悠的正门,翻栅栏的时候身姿不够矫健,一屁墩坐在了地上。

    谢奴奴连忙收回视线,看谢夫子的笑话是要被他罚看书的,可不能让他抓个正着。

    谢奴奴坐在书案前装模作样,耳边的脚步声越发的逼近了,她的身姿也随之坐的更加的挺直。

    谢夫子拎着她扔在墙根处的那只水鸟,瞅了一眼安安分分誊抄试卷的谢奴奴,抚着下巴处的胡须,满意的点点头,今日的态度还算是诚恳,那他说话也温柔一点儿吧。

    谢夫子散了散胸口处因为她差劲的学业而生出来的郁火,说道:“奴奴儿测验虽然有些差劲,但是今天这鸟抓的不错,又肥又壮,你想吃什么做法的,阿爹去给你弄。”

    谢奴奴手里握着毛笔,用笔尾挠了挠后脑勺,笔头处的墨汁未刮干净,顺着笔尖滴坠在肩头的布杉上,浓黑的墨汁趁着布料还未来的及反应的时候,晕染成了一大片。

    偏生谢奴奴还未曾觉察,她仰面憨憨一笑,“阿爹做什么口味的我都爱吃,”

    谢夫子睨了她的肩头一眼,宠溺又无奈的说道:“我每月给你买的那点儿墨,字你是没用来习几个,全用来染衣服了。抄你的试卷去,阿爹去给你做饭。”

    谢奴奴拿手绢擦了擦肩头的墨渍,手绢被染黑了一点儿,肩头的墨痕倒是被压得更深了,她索性也懒得再管了。

    晚饭的时候,谢奴奴端着一碗饭,没正形的坐在门槛上,瞧着眼前的院子,望着远处的漫天红霞,稀里哗啦的吃着。

    一碗热饭下肚,她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残余的油渍,余光里瞥见几只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回踱步的母鸡,回头冲着厨房叫嚷着,“阿爹,咱们家的鸡有好几天都没下蛋了,不下蛋的鸡还留着干什么,要不明天把它宰了吃掉算了。”

    谢夫子骂骂咧咧的声音从厨房里面传出来,“我是没给你吃饱饭还是没给你吃过肉,值得你一年到头就惦记着那几只鸡,你要是敢趁老子不在家动我的鸡,那就别怪你老子对你不客气了。”

    谢奴奴悻悻的摸了摸鼻子,谢夫子真小气!

    她把脏碗放进门槛边的木桶里,又拎着木桶去厨房里收拾出了一摞的脏碗脏碟,“阿爹,那我去河边洗碗了!”

    谁没做饭谁洗碗,这是他们这个小家里的生活守则之一。

    谢奴奴拎着木桶在河岸边蹲下,开始洗洗涮涮。

    耳边间或会响起水鸟的咕咕叫声,等她一起身去寻它们的踪影,鸟儿们便很警觉的飞跑了。

    河面上经常有水鸟起起落落,她运气好的时候能一石子儿砸死一个,然后像今天这样给自己加个荤菜,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遇上凶巴巴的水鸟追着她啄,给她吓得吱哇乱叫。

    河边的灌木丛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响动声,谢奴奴放下碗,随手捡了一块大石头瞄准草丛砸了过去,石头落下,再没有什么动静。

    她心中大喜,今日才刚逮到一只肥鸟,马上第二只又要来了。

    谢奴奴起身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按照她以往打鸟的经验,鸟儿在她起身的时候就应该飞走了。这半天都不跑,莫不是躲在草丛里生蛋,那她可有口福了。

    怀揣着一颗激动的心,谢奴奴唰的一下扒开了灌木丛,等着收获今日的意外之喜。

    惊喜的下一瞬间是惊吓,在看到眼前的东西之后,她脸上的笑容僵硬在脸上。

    谢奴奴揉搓了一遍自己的脸,睁眼又闭眼,再次扒开草丛,眼前的景象还是没有变成她内心里所希望的东西,反倒是明晃晃的变成了一个人躺在河岸边上。

    谢奴奴缩回脑袋,拔腿往家里跑,边跑边大声叫唤着,“阿爹,阿爹,我的鸟跟蛋变成一个男人了!”

    “你在说什么混账话,话本子看多了吧?山间精怪哪里还真的能变成人?等我回去把你的那些话本子都没收了,你就不胡言乱语了。依我看,你这次测验如此不看入目,肯定也有枕头下的那堆话本子的功劳。”

    虽则句句都是不信任的话,但谢夫子还是从院子里翻了出来,“是不是偷懒不想洗碗呢?行了,不想洗就不想洗吧,阿爹来洗,你回家看你的话本子去吧!”

    谢奴奴疾奔着冲向谢夫子,指着不远处的灌木丛,气喘吁吁的说道:“不是啊,阿爹,那里真的躺着一个人呢。”

    谢修檐面色一沉,循着谢奴奴手指的方向走去,待走至近前,扒开芦苇丛一看,竟当真是个人趴在河岸边上。

    因着这丛长势高大密集的芦苇的遮挡,今日父女两人进进出出的也没发现过此处的异常,也不知道这个人趴在这里多久了。

    谢奴奴站在谢修檐身后,小声叨叨:“阿爹,你这确实是有个人吧!”

    谢修檐蹲下身,抬手将此人翻了个面,是个年轻男子,全身濡湿,面色苍白,满身的污泥,腹部还有一处伤口,也许是因为泡过水的原因,只有丝丝细弱的鲜血透过布料向外渗出。

    谢奴奴推搡了一下谢修檐的肩膀,“阿爹,他还活着吗?”

    谢修檐伸出一根手指,试探性的往男子的鼻下伸去,还有呼吸,只是气若游丝,“还没死透。”

    谢奴奴讶然,“肚子上那么大的一个洞都还没死?那咱们岂不是不能通知官府来搬尸体了。”她扯着谢修檐的衣角往后退,“阿爹,咱们回家吧,等明天这个人死透了,就去通知官府来搬尸体。”

    谢修檐回头,摸了摸下巴,“这是不是有点儿不道德啊?阿爹昨天才教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理,今日连以身作则都做不到,那我下回教育你的时候你拿这件事情跟我唱反调怎么办?”

    谢奴奴默然,“阿爹言之有理,可是阿爹,咱们总不能把人搬回家让他死在咱们家吧?多晦气!”

    谢奴奴想了想又道:“要是给他找大夫看病的话,得花多少银子,活了还能有个要账的,死了咱们连本都收不回来。”

    “我闺女言之有理。”谢修檐豁然起身,麻溜的拉着谢奴奴回家去了。

    “等等,我的碗还在河边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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