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给陈柚写信的时候,李丽芳不由想起了杨可琳。

    杨可琳的人生充满了幸运,她在兵团当知青的时候,是兵团知青最光荣的时刻,而她离开兵团后兵团也因为撤走现役士兵变得真正意义上的农场。

    高考恢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个时候李丽芳虽然也报名了但是她连初选都没有过,没有得到考试的资格。因为想要参加高考的人数太大,在高考之前还有一个初试,通过的人才能够踏入高考的考场。

    李丽芳的失落十分有限,虽然参加了初试,也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但是她心里头清楚自己高考上榜的概率不是很大,她到底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又有这样多年没有学习过,她若是能够考上,凭借的不是实力而是不知道哪个祖宗卖通了道,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要做一个无神论者,所以她清楚自己是没有机会的。

    尘埃落定,李丽芳一颗漂浮的心也安定下来。若是能够通过考试她自然是想要走向更广阔充盈的未来,只是事实摆在她的面前,已经不允许她的躲避,与陈柚同年的她今年已经二十三岁,而在气象站稳定的生活也没有调走的门路,回沪像一个飘渺的梦。

    对于回到沪市的陈柚,李丽芳是羡慕的。为了能够回沪这些年李丽芳都没有发展一段感情,这里是异乡而不是她的根,工作后经济上能够独立的李丽芳依旧依恋沪市的那个家。她期待能够回到父母身边,期待着回到从小长大的地方。

    她羡慕的不仅仅是陈柚一个人,只要是回城的知青都是令李丽芳羡慕的。

    在这个小县城里,李丽芳没有找到归属感,在这里她感受到无比孤独。一颗心游离在外,她想她不属于这里,可是又别无去处。

    家还在那里,就在那里,我却只能够暂时停留。

    招工前她能一回家就待两个月,工作后就成了一颗螺丝,在这个位置上日复一日,明明没有多大多了不得的事,她却没有离开的办法,回家的日子总是那样短暂。跟她一般年纪的陈柚是高中毕业生,当时陈柚是井塘大队里最有文化的人,李丽芳想着陈柚应该是得到高考报名机会的。

    她在信里鼓励道,我相信你是能够金榜题名的。

    -

    何宝兰六十大寿的时候,陈柚作为孙媳妇是上门的。

    陆子牧家里的条件比陈柚一直认为的还要好,最初的时候陈柚就晓得陆子牧家里头的条件不差的,却没想到对方跟自己之间的差距这样大。

    作为寿星,六十岁的何宝兰只有四五十岁的模样,而陈柚名义上的婆婆更是年轻得过分,这一回不是对方保养得好,而是公公的二婚妻子,只比陆子牧大了四岁,比陈柚也只就大了五岁。

    看着陈柚的手,宋樱惊讶道:好粗糙。

    纵然是下过乡在纺织厂当过女工,跟工厂的女工比起来,陈柚的手也称不上粗糙两个字,甚至有人夸陈柚的手的是天生好看,一瞧就不是吃苦的命。天生的确实占一部分,另外陈柚也经常为自己的手做保养,因为太多人说手是能够看出命的,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但是当宋樱说出这样的话来,陈柚连反驳都显得多余,宋樱有一双没有劳作过的手,她没有下过地更没有在车间里一次一次的被丝线割破皮,她连指甲都专门上了一层油,她的指甲看上去是粉白色的。

    肩上围着一件雪白的貂,头发是大波浪的卷度,整个人充满了时髦度。

    陈柚以为自己见到了民国时期的电影明星。

    她跟旁人几乎不在一个时代,自成一个氛围。巨大的差距,根本没有令陈柚产生什么自卑感,陈柚没有将对方列在自己要相较的人物里。

    宋樱无意的惊讶,令陈柚慌乱得想要收回自己的手,藏起来。她站在宋樱面前,突然就开始紧张。宋樱是那样落落大方,越是那般越令陈柚发觉自己的局促。

    宋樱轻轻捂住嘴又松开,她的惊讶不是假的,便宜儿子竟然找到了个土冒对象。就像是在奢侈品柜子里看见了水晶凉鞋,好掉价。

    找了一个这样一个贤妻良母的对象,反派角色的时髦度直线降低。

    在那本文里,可没有说大反派早婚了。

    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不会跟自己一样是穿书吧?

    大反派虽然对原身不太友好,但是确实是一个充满时髦度的角色,桀骜不驯的性子,性格阴翳对待那些穿书女来说可是大好的救赎剧本,表面温润公子实际睚眦必报更是充满了反差萌,更别提那张女娲毕设作品的脸,要不是宋樱成了大反派的后妈,她都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起色心。

    宋樱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害怕陆子牧,她穿过来的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发生,陆子牧尚未黑化,只是一个处在叛逆期的少年。

    按照故事的轨迹,陆子牧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有成婚的。宋樱知道自己的出现,会形成蝴蝶效应,但是便宜儿子凭空冒出来一个妻子这件事,依旧令宋樱觉得震惊。

    这个世界实在有点疯狂——

    大反派英年早婚、岁月静好了。

    宋樱忍住内心的波澜:“你就是子牧的妻子,我以前就好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只会红着脸,现在好了我都不需要问他喜欢什么样的,肯定是你这样的。”

    要开口说儿媳,宋樱还有些别扭。

    她能叫陆子牧儿子。

    当陈柚的长辈她实在有些别扭,两个人也就相差了五岁。

    被握着手更能够感受到宋樱手的细腻,看得出来公公对二婚的小妻子很照顾。陈柚听宋樱说起陆子牧的红脸,有些不知道如何接话,面对这样年轻的婆婆,陈柚的交际能力似乎丧失。好在对方并不在意这一点,宋樱问起陆子牧对陈柚如何。

    陈柚说:“他对我很好。”

    宋樱更是笑呵呵,这小子对人好的模样,宋樱简直想不出来:“他现在这样成熟了?”

    见陈柚迷茫的眼神,宋樱无奈摇摇头,她有一段时间没有跟陆子牧见过面,现在对方是什么模样她确实是没有陈柚清楚的,但是她也跟陆子牧朝夕相处过几年:“你好不好奇他的叛逆期?”

    宋樱的声音软软绵绵的,又因为激动带着点张扬,脸上的笑容显然是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来。陈柚跟陆子牧相熟是在井塘大队,陆子牧下乡前的事情陈柚没有亲眼目睹:“他有提起过一些。”

    “是么。”宋樱脸上的笑挂下来,陈柚感受到目光在自己的脸上打量,听见对方软绵绵的声音:“小子牧以前还说漂亮的女人心肠最坏,转眼自己找了个这样漂亮的妻子。”

    陈柚牙齿发酸,宋樱实在是没比陆子牧大几岁,她一下子以同龄人的姿态一下子又是长辈的语气,陈柚说不出哪里觉得奇怪。

    陈柚压住心里的那一抹不自在,认定对方仅仅是在夸自己的长相,只是彼此之间实在过于陌生才导致自己因为对方的语气生出不自在。

    碰见宋樱后,陈柚发现自己的过去以为的或许不是真的,陆子牧确实少提起家中事,陈柚以为对方对后妈的感观不是很好,她还以为宋樱不会给自己什么好脸色。

    可是对方的笑容,语言里的亲切无不在诉说,宋樱跟陆子牧的关系并不糟糕,甚至还不错。

    “不是这样的。”不是陆子牧的见色起意,而是对方在她的谋划下的挺身而出,他们的婚姻是陆子牧对她的帮助。

    按照这样的说法,自己确实是一个坏女人。

    陈柚扭扭捏捏的模样宋樱不太喜欢,她比较喜欢大方的人。别人夸漂亮应下来就好了,干嘛要这样不自在,哪有女人被人夸漂亮心里头不高兴的。虽然陈柚老土冒了一些,但是五官也好脸型也好都没有缺陷,摆在一块也融洽和谐得很,宋樱看得出来陈柚确实有一个很好的底子。

    宋樱问:“他是怎么追求你的?”

    大反派的感情经历,宋樱实在是有些好奇,不然才不耐得说这样多的话,“他以前在外头目中无人得很。”

    学生时代的大反派可劲叛逆了,爱闯祸得很,简直是吃牢饭的样板。十四岁的年纪,打架的时候就带着一股狠劲了,还有一帮狐朋狗友,小小年纪当着别人的大哥,实在是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宋樱穿过来的时候,看见了标准的反派的幼年期呢。

    陈柚琢磨着追求两个字,婆媳之间提起这事似乎有些超前,宋樱很自信她问出来的每一句都理所应当得到回复。陈柚清楚自己跟陆子牧的感情,与对方的追求并无多大的关系,宋樱太自然的提问,直接令陈柚卡顿。

    大反派喜欢的竟然是这样腼腆文静的女生,宋樱啧啧称奇,月老真的是乱拉红线的。陈柚这个样子,她还怎么知道便宜儿子的感情经历。

    实在是罪过,要不是自己,陆子牧跟陈柚肯定是碰不到一块去的。

    陈柚是沪市双职工家庭的孩子,而陆子牧本来生活在首都,两个人真的是碰都碰不到一块去。自己作为真正的红娘,竟然知道个故事都这样难。

    宋樱突然想通了什么:“其实是你追求他?”

    “没有谁追求谁,相处着相处着都觉得对方很好,就在一起了。”

    好没有格调的回答,宋樱有种不好的预感,眼前的人是一个无趣的人。陈柚的回答浇灭宋樱的一片热情,怎么能够将人谈话的兴趣都浇灭。

    何宝兰养大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陆云起是她第一个儿子,也是她最出息的长子。这个孩子最有主见,最有自己的主意,作为兄长是最早成熟的那个。长子的第一次婚姻完全是孩子自己作主,这样说也不对,长子的第一次婚姻是组织牵线的。

    对待长子何宝兰畏惧过,对方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兵,杀人不眨眼的魔。有时候不是越有出息就越讨父母喜欢,比起出息的长子,何宝兰偏爱留在身边的次子。次子比长子年幼两岁,长像随她,嘴巴还甜。

    日子过得舒坦何宝兰妆容是精致的,却有一种覆着面具生活的感觉。这是陈柚见到何宝兰的第一反应,对方看上去比同龄人年轻,跟乡下六十岁的妇女比起来更是差了辈,不过陈柚没有在何宝兰脸上找到与陆子牧半点相似之处。

    “妈,这是子牧的妻子。”宋樱与何宝兰很是亲切,很自然挽过手。宋樱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何姨跟原身母亲的情谊,原身是没有机会成为陆太太的。自己现在能够过上好日子,离不开何姨。而且何姨简直是二十一世纪的好婆婆,她到了陆家后,何姨就没有主动要求在儿子家里过夜,给足了他们个人的空间。

    虽然有一个婆婆,但是自由程度跟没有婆婆差不多。

    何宝兰:“你生了个女儿?”

    “元初,她叫元初。”陈柚回答这个问题,一一是她第一个孩子,没有什么心虚的。

    挺直的腰杆,有些扎何宝兰的眼,生了个丫头片子就这样理直气壮,何宝兰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人。抬手时何宝兰的手腕上露出金手镯,这年头穿金戴银的人还真是不多,这种派头不会被批判么……何宝兰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穷过的人就是爱金,她已经十分克制只一只手腕戴了金手镯。

    “我们陆家没有光生女儿的种。”何宝兰语气傲然。

    陈柚说:“元初很好。”

    她回答一次,在心里默念许多次。

    推卸责任是很简单的事,但是将自己遭受到不公的待遇推给一个幼小的孩子,那么她的行为比郭春雅的行为更伤人。因为她清楚这是一种伤害的。

    幼时陈柚需要去理解母亲的苦衷,在此刻她却觉得那是一个孩子不应该去理解的苦衷。

    在这一刻陈柚心疼年幼的自己,更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受到轻视。

    元初很好,一个女孩没有什么比男孩糟糕,人人都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她绝对不能将自己受到婆家不公待遇归咎自己生了个女儿。

    陈柚绝对不会当这样的人:“元初很好,我跟子牧都很喜欢我们的孩子。”何宝兰的脸在陈柚的眼中变得刻薄,对着这一张覆着面具依旧刻薄的脸蛋,陈柚还要喊一声奶奶,因为那是陆子牧的奶奶。

    陈柚的辩嘴引起何宝兰的不满,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搞不懂形势。何宝兰并非一直当着大家太太,也是过过苦日子的。面对完全不听自己话的孙媳,何宝兰翻了个白眼,也不管对方是不是小辈。

    宋樱搭腔:“奶奶是关心你跟子牧,你们年纪轻,以后的事也说不准,缘分来了就是来了。”宋樱轻轻何宝兰的手为她顺气,轻声劝说:“不值当的。”

    这天是何姨的生日,为了陈柚生气不值当。陈柚也实在不该在这个时候惹何宝兰不快,宋樱当着和事佬,心里嫌弃陈柚无趣又事多。

    何宝兰跨着小步,作为寿星今天多的人等着与她谈话,哪怕只是闲聊上几句。宋樱跟在何宝兰一旁,小声地说着什么话,陈柚目光四巡。

    陆望舒一来,何宝兰身边的位置就成了她的。陆望舒是何宝兰的小闺女,她跟大哥陆云起相差了十二岁,从小到大都没怎么跟大哥相处过,大哥跟母亲说的一样是一个冷心冷肺的男人。

    不过在娶了二婚妻子后,男人对妻子倒是充满了柔情,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了人情味。陆望舒面对大哥,危机感也逐年淡薄。

    大哥少时离家,十三四岁就参军,陆望舒与大哥相处的日子并不长,至于二哥虽然跟陆望舒年纪也不接近但是二人相处时间是不短的。二哥陆云翱比陆望舒大了十岁,为人并不是十分靠谱,有些吊儿郎当的,陆望舒还记得二哥在大哥面前的鹌鹑样。前些年,二哥是很畏惧大哥的,嘴边上挂着一句话,他是杀过人的。

    年轻的大嫂确实有两套功夫,难怪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自从大哥再婚,跟他们的关系也逐渐缓和,大哥的二婚妻子,是母亲指定的。宋樱的母亲跟何宝兰是幼年相识的伙伴,两家人都姓何,出自一个村,之间是有过恩情的。

    宋樱与大哥之间差了十六年,不过对方能够嫁给大哥到底还是高攀。若不是双方母亲之间的情谊,这段婚姻肯定是成不了的。如今看来,确实是一段好姻缘,人跟人之间是讲究缘分的。在第一任妻子离世后的十年里,陆云起几乎没有怎么着过家,二婚后倒是没有再上过战场。

    从最初的不看好,到如今心里对年轻的大嫂生出几分佩服。

    男孩子穿着衬衣套着一件背带裤,衬衣前头佩戴着红领巾,背带裤上的金属扣崭新到可以反照出人的影子,身上还背着一把军绿色的玩具枪,七八岁模样很有福相。瞧见宋樱就小跑过去:“妈妈。”

    宋樱第一胎就是龙凤胎,哥哥陆明哲,妹妹陆明珠,如今孩子已经七岁,算起来是八个虚岁,正好是上小学的年纪。

    何宝兰觑了陆明哲一眼:“明哲长得还是更像你一点。”

    “妈妈是大美人。”明哲骄傲抬起胸脯,胸前的红领巾给了他更多的底气。

    大美人……狐媚子还差不多,何宝兰笑着对宋樱说:“明哲很喜欢你这个妈。”

    宋樱能够跟陆云起结婚,全然是因为何宝兰这个妈,老太太虽然有些古板,但是光凭她牵线这一条,宋樱也不能够对她有太多的意见。陆明茹被人抓住了辫子:“吴逢礼,大坏蛋!”

    “逢礼,放开妹妹的辫子。”陆望舒赶紧抓住儿子的手,吴逢礼抬起头她才看见儿子脸上的抓痕。显然吴逢礼也没有在陆明茹这边讨到什么好:“逢礼不可以这样没有礼貌,跟妹妹道歉。”

    吴逢礼握了握爪子:“明茹妹妹,对不起。”

    “好吧,我原谅你了,你以后不准用脏兮兮的手抓我的辫子。”

    吴逢礼的手并不脏的,外婆的生日出门前妈妈用温水给他洗了手,头发也是早上洗干净擦干的,还穿上了崭新的衣服。他没有玩泥巴,也没有抓吃的,他很干净。

    陆望舒:“好了,小孩子的事情一下子就过去了。”

    宋樱也看到了吴逢礼脸上的抓痕,这会儿没有说什么,女儿还抓着她的手跟她说被抓辫子很疼,说吴逢礼其实是个大坏蛋。

    “妈妈,她是谁?”抓着宋樱手的陆明茹发现还站着一个陌生女人。

    女孩子扎着齐整的头发,头发上还有漂亮的发圈,额头中间点了一颗红色的血痣,唇红齿白的,穿着加厚的连衣裙,腿上是雪白的裤袜,踩着一双圆头小皮鞋,披着一件毛绒外衫,像一个洋娃娃。

    陆家的条件确实很好,是陈柚接触过的人里面最好的,双职工家庭在陆家面前完全不够看的。深深的割裂感,巨大的冲击,令她怀疑自己陆子牧的了解是很浅薄的。

    看着陆子牧这对被宠爱着的同父异母的龙凤胎弟弟妹妹,陈柚抓住陆子牧下乡这一点,弟弟妹妹的年纪,差不多是陆子牧下乡那年出生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在城里过着这样的日子,而陆子牧在乡下跟她换鸡蛋吃,这样的对比倒是令陈柚生出一点实际性的心疼。

    陆家的条件是很好,但是陆子牧似乎没有沾到多大的光。有了一双龙凤胎的父亲,很少会想起自己的长子。

    “是大哥的妻子,你跟明哲的大嫂。”

    明茹疑惑:“大嫂?”

    陈柚准备的礼在这个时候反而是有些拿不出手的,到底她还是将准备好的红包给了几个孩子。两块钱其实不算少的,但是明哲当场拆开红包,其他人的眼神令陈柚有些难以遭受。

    “我跟我爱人也应该给你见面礼,今天你没带女儿来,回去的时候就把她的份也带上。”宋樱才想起这样一回事,也就这样说了出口。

    所以她才觉得自己完全像个小孩,陈柚能够想到的事,自己竟然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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