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

    宋樱刚过来的时候是很懵的,对少年大反派的好奇心比对自己丈夫的好奇心要重。

    故事讲究着爽感跟故事度,当反派是书中的角色,宋樱自然觉得对方的做事很利落,有仇报仇的果断,恨不得让人直接代入。

    谁不想在生活里有仇就报!

    可是她成为的是那个被报复的小角色。

    虽是个没有名姓的小角色,但很不幸是反派角色黑化的重大催化剂。

    小小的身体,巨大的威力。

    原身这个人个头不大,平日里也胆小如鼠,却在钱财面前露出了贪婪的面目。平日里畏首畏尾的一个背景板,在反派的父亲死后卷走了反派的家财甚至还伪造了一些所谓的证据,成了他人攻击陆家最好的利器。

    会咬人的狗不叫最好的例子。

    “宋樱”的“一鸣惊人”让年纪轻轻的反派在遭遇亲人去世的重大变故后,还要经历经济上的落魄。

    原文中没有具体描写陆子牧怎么对待这个年轻的后妈,但是在别人的描述里有原身的下场,早死而且死得不是多么体面。

    作者的字里行间暗示着大反派不做人的手段。

    宋樱简直是背后发毛。

    庆幸的是,宋樱成为原身的时候,一切尚未发生。

    大反派那个位高权重爹还活得好好的。

    宋樱第一次见到陆云起的时候,真的没有想过那个俊朗的男人会是原身的丈夫。

    宋樱不确定眼前这个人是谁,若说是陆子牧对方显然不是少年的模样,可要说是大反派的亲爹就更没有这种可能。

    虎背蜂腰、挺鼻薄唇,是那种明知对方风流也就会有大批人愿意飞蛾扑火的。

    知道男人是原身丈夫的时候,宋樱觉得自己实在是艳福不浅,对方跟她设想中的老男人半点不挂钩。

    时光在他身上落下的不是岁月疤痕,只是将他重重的描写,让他整个人更具备故事感。

    男人不仅有一副好皮相,更是有丰厚的经济实力。在这个基本工资三十来块钱的年代里,陆云起一个月的收入能有两百块。

    这意味着,作为对方妻子的宋樱,能当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物。对方忙于事业这一点更是令宋樱满意,没有什么比老公给钱花,还不爱回家更美的事。

    简直是梦想照进现实。

    至于大反派那个隐形炸弹,只要她不去引爆,完全可以相安无事。

    那都不是事!

    若说便宜老公处处令宋樱满意,与大反派的初遇,就差点意思。

    十四岁的少年与陆云起有几分相似,他更为青涩,身上有着成年人没有的肆意张扬。见到少年的那一刻,宋樱清楚原文中的所有描写都不为过分,少年版的反派身上足以窥见日后的惊艳。

    宋樱很自然地落座,以家里人的身份坐在少年的对面。

    少年脸上的烦躁一闪而过,年少时期的反派也没有什么好脾气。

    没好脾气,却也不会随意发脾气。

    日后拥有翻天本领的大反派,在自己面前只能够生闷气,宋樱不禁有些暗爽。

    两个人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自己比对方高了一个辈分。

    这二婚的身份,其实没有什么介意的。至于养胃的老男人,最起码赏心悦目。而书里头会让自己处境凄惨,令自己早逝的大反派,现在也没有理由报复自己。

    她现在这个身份,只要不作妖就可以一世安稳富贵。

    宋樱问起对方手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陆子牧很直接回答:“不用你管。”

    宋樱呆呆地:“我……”

    他真是一个没有礼貌的毛头小子。

    “我不是这意思。”少年有些烦躁,眼前的女人瘦瘦小小的,是他父亲二婚的妻子,看上去跟没成年似的。肤色看上去是营养不良,声音也跟蚊子一般。

    突然地他听到对方吐槽:“怎么这样没礼貌。”

    说完以后,宋樱转身就走,不一会儿又拿出来一个医疗箱放在桌面上,一声不吭。

    看着陆子牧不知所措的样子,宋樱不给对方道歉的机会,转身就上楼。反正她不按照故事线里那样卷钱跑路就好了,至于陆子牧的死活,她也不用管。倒是短命的老男人,得想个办法让人换个岗位而不是去战场上,陆云起就是她的养老保险,对方活着一天她的日子就好过一日。

    只要不卷钱跑路,等大反派出息了还得孝顺自己。

    宋樱一下子就气顺了。

    再说了她才不跟一个幼稚鬼计较。

    以后本事再大的反派角色,现在也只是一个想要吸引亲生父亲注意的小鬼。

    幼稚得很。

    宋樱对陆子牧的好奇心没有因为第一次不愉快的见面消失。

    她接触到的这些人,在原文里都仅仅因为大反派出现一下子,而大反派是比较被着重描写的角色。

    在一篇年代文中,大反派的人设超级时髦的,有点主角没有的三观不正。

    在《七零作精美人》这本文中,主角杨可琳虽然是个作精,但是也只是争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去算计伤害别人,就算是对待上辈子踩着自己上位的继妹,也只是让一切桥归桥路归路,她针对的是罪魁祸首后妈。

    当然没有女主这块垫脚石,继妹的日子自然是一日不如一日。

    《七零作精美人》里头除了男女主,还有两个角色比较出彩。

    一个是白月光一般的人物。

    这个人物在女主的人生里出场并不比男主晚,但是等读者发现的时候故事已经过半。白月光的出场也不算太多,更多的只是让男主吃醋的一个工具人,宋樱不太记得白月光的名字,只知道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

    她反而是对大反派的印象比较深刻,因为她竟然跟大反派的后妈同名同姓……

    虽然这个“宋樱”这个名字只出现了一次,但是……也足够宋樱记得。

    何宝兰对陆子牧的关心有限,孙子一声不响娶进家门的女人,何宝兰也不欢喜。长子的第一个媳妇,也是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娶进家门的。这种行为,就没有将她这个长辈放在眼中。人年纪越大,就越讲究规矩,没有规矩的孙媳妇,何宝兰打心底不喜欢。

    陈柚的长相也不是何宝兰喜欢的,瞧着就不是有福相的。

    嘴巴不够大,脸也不够圆,眼睛又太精明。

    陈柚拿出来的两块钱在何宝兰这边跟不值钱,两块钱打发叫花子呢,这都是她的孙子外孙,陈柚太穷酸样。

    陆子牧讨一个这样的老婆,就是跟自己这个老太婆作对的。

    那个兔崽子对她从来是缺少尊重的,跟自己一点都不亲。

    何宝兰在陆子牧那边,没有得到过作为奶奶的成就感。十几岁的陆子牧甚至拿过扫把将何宝兰赶出家门,他完全不欢迎何宝兰踏进那个家。

    “逢礼,你脸上是谁打的?”何宝兰的声音沙哑,她的声音本不是这样的,今天与她说话的人太多,嗓子有些过度使用。

    陆望舒说:“妈,小孩子闹着玩的。”

    何宝兰老不高兴:“年纪小也不好这样闹,往脸上抓心肠太狠毒。”

    陆明珠只是年纪小不是傻,眼里立即充满了泪水,被说狠毒对陆明珠来说太可怕,她抓住母亲的手,小手紧握显露她的气愤还有害怕。

    陈柚做一个隐形人,她对他们都还算陌生,并不打算掺和到这件事情里。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陈柚都还不清楚,不说话是最安全的打算。

    吴逢礼脸上的伤,陆明珠眼里的泪水,都是她不能说出口的话。

    陆明哲被教育要保护妹妹,这会儿看见妹妹冒水珠,架着自己的玩具枪:“妹妹是谁欺负你,哥哥帮你打他!”

    陆望舒只觉得尴尬极了,大哥多宠宋樱她是知道的。

    宋樱生下来的孩子,只要宋樱喜欢,大哥肯定是喜欢的。

    她的男人远不如大哥有出息,她又是外嫁女的身份,这会儿人家兄妹两个站在一条线上,陆望舒却不敢为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

    儿子的脸上被抓破,陆望舒心里头自然是不舒服的,却还要说男孩子破点皮没有什么。

    摔破的皮跟脸上被抓破的皮,完全是两码事。

    宋樱夸儿子懂事知道照顾妹妹,至于吴逢礼脸上的伤她没有提。小孩子的打打闹闹,没有要上升到狠毒的程度,明茹也才七岁,“狠毒”的帽子扣下来,是会给孩子落下心理阴影的。为人父母的,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

    也就是几个来回的功夫,陈柚便发觉刚刚亲热的婆媳二人,亦充满矛盾。听上去亲切的“妈”,只是口头上喊一喊,一来一回的亲密话,或许只是装腔作势。

    宋樱不如嘴上说得那么重视何宝兰,在何宝兰的生日宴上,宋樱也可以不给何宝兰面子。两个人之间不存在冲突的时候,宋樱表现出一副婆媳好的样子,真碰到事,宋樱一个台阶也没有给何宝兰搭。

    在场几个人里,最具话语权的是宋樱,而不是何宝兰。陈柚见过媳妇比婆婆强势的家庭,有名声外露的也有内敛型的,这会儿要是别人家的事,陈柚见怪不怪。

    偏偏眼前人都不是无关紧要的角色,这些人是陆子牧的亲人。很难想象,陆子牧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的。

    最初,宋樱也是尊重何宝兰的。那时候的何宝兰是原身的贵人,而且待她也好,给新建的小家庭留足了空间。

    何宝兰来长子家的次数一点不频繁,宋樱在宅子里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好不快活。

    “陆明茹。”何宝兰一米五的个头,幼时时常吃着硌喉咙的粮食,在进入陆家之前何宝兰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她图着粉的脸,有一些掉粉露出原本的肤色来,强烈的肤色对比,带着一种怖人的气氛。

    陆明茹觉得奶奶是怪物,奶奶有一天会露出原形将她拆解入肚。

    陆明茹躲在母亲的身后,奶奶并不喜欢她,总是偏向吴逢礼:“......奶奶。”

    何宝兰说:“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跟野孩子一样怎么行。”何宝兰年幼时,哪里过过这样的好日子,陆明茹要星星有星星,要月亮有月亮,宋樱嘴巴里应得好转头什么也都忘记,才把陆明茹宠出这样的跋扈的性子。

    做事哪有一点姑娘该有的样子。

    在吃食、穿搭上,宋樱没有亏待过两个孩子。陆云起的收入足够他们一家子好好过日子,更别提陆云起是有家底的人,只要不沾赌,一辈子衣食无忧。两个孩子是宋樱生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宋樱待他们自然是亲近的。

    “妈。”今天是何宝兰的生日,宋樱对着主人公并不好发脾气,“孩子之间的事都是小事。”

    孩子的亲妈都站在这里,说是野孩子到底是说不过去的,明茹活泼可爱,这个时代的人重男轻女的思想过于严重,不是她一个人的力量能够改变的。

    听宋樱说都是小事,何宝兰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陈柚默默观察着几个人,宋樱跟何宝兰的相处其实不怎么看得出来谁占了上风,唯一落了下风的是陆望舒。

    作为一个母亲,陆望舒不能够为自己的孩子打包不平,在何宝兰准备教训陆明茹时,陆望舒比宋樱还要紧张。也不知道对方想不想母亲为她的孩子讨回公道,那脸上的抓痕是否要当作从未存在过。

    一个小孩子的力气有多大?

    这种话听听就好了,还不如相信小孩子下手是没有轻重的。一一抓住她的时候,陈柚一点不觉得小孩子的力气是小的。

    吴逢礼有些好奇陈柚这张新面孔,他只是用余光观察,最多偷偷瞄两眼。他注意到陈柚的沉默。

    这种找到一个倒霉蛋的感觉,其实还不错。

    他忽视明茹的挑衅,不在意那偷偷摸摸之间的鬼脸,而是观察着一个新鲜的倒霉蛋。陈柚的眼神跟他对上时,男孩瞪圆了眼睛,他被陈柚突然的注视搞得心慌。

    何宝兰知道陈柚自双职工家庭出来,对她的感观就更差:“怪不得她看上去很奸诈,不知道有几百个心眼。”

    她最不舒服的是陆子牧结婚的事,没能够提起与她商量。他老子的再婚都是自己安排的,他倒是比他老子还要出息,一声不吭地就娶了个媳妇回家。说乡下媳妇也不为过,当知青的时候结婚的。

    他没出息到,何宝兰都不知道说些什么。记起孙子,何宝兰想起的是陆子牧狼一般的眼神,赶她出门的时候,陆子牧是完全没有人情味的,似乎她的脚晚踏出去一步,陆子牧的枪就可以打出子弹来。

    话题一转何宝兰看向女儿的目光是很铁不成钢:“自己孩子被打了你都没有点脾气。”

    “我也是当人家姑姑的,而且逢礼自己说了不疼的,他还拽妹妹辫子把人惹哭了。男孩子皮厚实着,让着点妹妹也是应该的。”说着说着陆望舒的头低了下去,眼眶有些温热,似乎有泪水就要冒出来。

    陆望舒记得大哥跟他们其实是不亲的,甚至是往来也很少。大哥再婚前,陆子牧是住在首都的,而他们却不是这般,母亲连陆子牧住着的大院都进不去。大哥宁愿让陆子牧一个人生活,也不让母亲过去照顾年纪尚小的孩子。

    这样一来,母亲跟大哥的孩子,陆子牧也不亲近。陆望舒对陆子牧的印象更少,两个人几乎是没有什么联系的,大哥再婚后他们跑大哥家多了起来,但是真的频繁起来之前陆子牧就已经下乡了。

    陆子牧下乡这件事,最开始陆望舒就没有想明白。她不知道大哥的孩子,为什么也会成为下乡的知青,别人在城里安顿下来真的不简单那时候,但既然有那样多名额,把子牧留在城里不是没有机会的。

    后来晓得宋樱的弟弟都有了去路的时候,才知道本该属于陆子牧的推荐成了大嫂弟弟的。也就是那个时候陆望舒第一次很深刻认识到,大哥对大嫂的在意程度。

    亲生儿子,与小妻子的弟弟之间的对决。

    甚至不是儿子跟妻子的对决,身为儿子的陆子牧输了。

    连过去大哥最在意的孩子都比不过二婚妻子的话,陆望舒晓得自己就更没有胜望。在那以后,陆望舒就减少跟宋樱的冲突,毕竟真的又什么事,大哥只会站在宋樱那一侧。虽然说她跟大哥身上留着相似的血,但是连留着他一半血的儿子都比不上宋樱。

    “也不知道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这两年女儿的个性是越发收敛,从前还能够狐假虎威,现在能做的就是当挡刀的和事佬,“有理的事情,你要讲情,这不是傻子是什么?有理就要跟人争道理,结果是什么样子不要紧,要争一口气。”

    何宝兰也晓得儿子对儿媳的重视,但她到底是当妈的,要不是她,更没有如今的陆云起,更别提宋樱无忧无虑的生活。

    陆望舒没有这样的底气,一直以来大哥对家中都不曾亏欠,二婚后因为嫂子的关系,与家中多了两分亲近,可正因如此,面对大哥二婚的妻子,陆望舒就有几分怯懦。

    她始终无法做到母亲一般的强势。

    有时陆望舒羡慕宋樱的日子,她本可以过这般的日子。逢礼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怎么会不疼,她可以为了儿子委曲求全,若是跟大嫂扯皮真撕破脸面,这无异于跟娘家撕破脸面。

    少了撑腰的对象,他们母子两人在自家日子都会变得难过。

    婚姻到底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哪怕到了这个新时代其实依旧如此。宋樱的弟弟入伍又入学,一个大学毕业生在部队里的前程似锦,而这条坦途本该是属于陆子牧的。大哥对二婚妻子的照顾,不仅仅是她一个人,而是带着对方整个家庭。

    为此牺牲一点自己儿子的利益,都是无所谓的。陆望舒希望宋樱记得自己的忍让,记得自己的好,她没有母亲那样肆意的底气,母亲到底是生养了大哥,而自己从来不曾为大哥提供过什么。

    宋樱对陈柚的家庭完全不感兴趣,她当了后妈没有错,却没有当亲家的爱好。知道对方是双职工家庭的孩子心里头也就足够,这个年代双职工家庭的孩子,算得上二十一世纪中产家庭,这是按照比例说,如果按照生活的水平,自然是比不上的。

    陈柚看见了奶油蛋糕,也分到了一块,放在嘴巴里很甜。

    生活里是缺少甜味的,陈柚并不觉得蛋糕是腻人的,只是单纯的觉得很甜。她很少会花钱去买一块奶油蛋糕,她的收入还没有让她能够随意吃用得起。

    瓜果蛋糕,还有佳肴,这一顿饭实在是丰盛。回沪之后大多时候陈柚都在食堂解决伙食,下馆子的次数并不多。倒不是她苛待自己,而是一开始她想要早点熟悉工作,以为等自己熟门熟路工作之余就会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时间。后来是把孩子接了过来,虽然在工作上逐渐熟悉,但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却愈发少了。

    带孩子跟工作还是不一样的,真要比起难度来,对陈柚来说带孩子更难一些。工作上的事,她努力了去学了,是比较容易得到获得感的。带孩子不一样,孩子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小小的一个,却有着千变万化的情绪。

    子牧的后妈对他这几年的生活似乎十分好奇,这种关心显得对方在这几年里对子牧都没有什么了解。宋樱表现出来的却不是生疏感,言语之间有的是陈柚没有参与的曾经,是陆子牧很是不同的学生时代。

    陆子牧在乡下到底是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宋樱想知道。宋樱在这个时代日子过得挺舒适的,吃好穿好住好,有人伺候不愁衣食,时间久了连现代的互联网都没有那么令她怀念的。大家都不沉溺于网络的时候,没有网络也是能够好好过日子的。

    宋樱对陆子牧的好奇,就像是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文案,想要知道这篇文会有什么样子的发展。而陈柚不能够满足她的好奇心,对方很是避重就轻,总是能够说出她不感兴趣的话来,至于她所期待的是一点没有。

    陆子牧的人生不至于这样平庸甚至无聊。宋樱简直生出一点愧疚感,陆子牧本该拥有的是更为精彩的人生,而不是这样暗淡无关的人生。跟陆子牧相处的那两年里,宋樱与陆子牧是有几分熟悉的,对方也没有什么地方惹人讨厌,她没有想过陆子牧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无趣。

    他本该是一个浓墨重彩的人物。

    而不是跟一个纺织厂女工过着平平淡淡,一眼望得到头的日子。

    陆云起的模样跟陈柚设想中的军人形象相差甚远,他是陆子牧崇拜的男人,或许是从前线退下来的年月让他身上的气势退却,整个人都温润许多,而少了一些军人的锋利。时间确实可以改变许许多多的东西,自然能够让一个人面目全非,只是过去的时光如狗都会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印记才是。

    宋樱在陆云起身边的时候,下巴都仰起几度,只要他站在她身边,宋樱就有了无限的底气。这个男人很有能力,年少时候在战场上杀敌,与自己成婚后又转到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去,依旧位高权重。

    换在现代社会,她是没有机会跟陆云起这样身份的人有所接触的,所谓的了解是那些天马行空的小说中。

    原身能够跟陆云起成婚,是因为上一辈的情谊。宋樱不禁瞥了陈柚一眼,她能够成为子牧的妻子,完全是天上掉下来馅饼砸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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