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

    吴伟嘉成了我的男朋友,我们开始了简单的大学生活,依旧忙碌,依旧在闲时间里躲在储物间里听歌,他会抓着我的手看我手背上弯弯曲曲的伤疤好奇地问是怎么回事?我轻笑一下“以前被人打的。”

    那条伤疤弯弯曲曲爬行在我的手背上,所有的光线都不能把它照亮,它会令我想起刘铭晟,从黑暗里走过来,抱着我的身体问我怎么样,这个伤疤曾经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让他成为了我的男朋友,可它现在孤独的躺在我的手背上,并没有随着我和刘铭晟感情的流失而消失,它则以自己独特的姿势提醒我,有一个人曾在我漫长的岁月里存在过,他抱过我、吻过我、揉乱过我的头发,他说过情话,荡涤过我的心灵。

    吴伟嘉从不问我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他告诉我他坚信我是简单的,从以前到现在都是简单的,可以很容易把握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千万棵树都换上了铁青的颜色,太阳一日强似一日,把地面上所有的水分都蒸干,剩下一片晄白,刺激着人的眼睛,脸上的水分也被蒸干,然后温度以强大的力量开始吸食人体内的水分,所有的水分都顺着垂直于皮肤的路线直线被拉扯出来,需要用一杯一杯的水来抵抗炎热,手机的温度显示每天都在创新高,我和吴伟嘉吃了几次饭后就决定再也不想闷在食堂的大蒸笼里,我们开始在外面找着吃,专找有空调和风扇的。

    不久之后暑假就在炎热中趿拉着它潮热的鞋子在晄白的地面上“嗒哧——嗒哧”地姗姗来了。

    吴伟嘉替我拉着行李箱,他说要亲自送我去火车站,我本来是拒绝的,学校离火车站挺远的,一来一回,太过折腾人,他硬要送我,我也没办法,只能勉为其难的让他送。

    到了火车站,他也迟迟不走,说要看我进站。

    可是离火车出发时间尚早,我实在不愿意过早进去感受夏日火车站闷热的气息,就和他在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火车站附近的东西总是太贵,我也没敢多买。

    终于该磨叽的时间都磨叽了,他抱了抱我,看着我拿着票,拖着行李箱进去了。

    果然,候车室里面又闷又热,巨大的候车室拥挤不堪,行李遍地。

    头顶的风扇呼呼的扇动着,搅动这个巨大焖锅里的潮热的空气。

    我拉着行李箱,找到了一个空的位置,坐了上去,翻开手机,打发无聊的时间。

    打了一会游戏,看到有人发来消息,打开一看,是齐阳洋的消息,他问我是不是今天回家。

    我回了他的消息,过一会儿,他又发来消息让我注意安全。

    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忆城,他许久才回我消息,两个字“不回”

    我问为什么?

    他说他要去找刘诗龄,我急忙敲着手机屏幕,回他消息“齐阳洋,你不要去了,刘诗龄已经结婚了,人家孩子都生出来了。”

    齐阳洋回我的消息吓了我一跳,他说刘诗龄出事儿了。

    我急忙问他什么事儿?

    他说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刘诗龄整个人都要疯了。

    我心情一下子随着这个消息跌到了谷底。正好有一个大叔在我面前的垃圾桶边吐啊吐,他的右手臂打折靠在垃圾桶的桶盖上,整张脸没入手臂和胸部之间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他的脸,只看到黄色夹杂着乱七八糟的东西从那个阴影里冒出来,不断地跌在地面上,瞬间地面上堆了一大堆,污浊的气息一下子弥漫开来,但仍旧没有停止,仍旧不断地有污浊之物砸下来,把之前的污浊挤压着向四周跑,气味越来越浓重,令人胸部胀闷,胃里开始翻江倒海。

    我捂着鼻子,拉着行李箱,找别的位子,但是没有一个空的位子,只好找个空地,半坐在行李箱上,给齐阳洋回消息“诗龄姐有老公,这是你必须清楚的事实”

    我握着手机,焦急的等待他回我的消息,好半天他才回我“我清楚,只是我得到消息,她从家里出来了,和她老公吵架了,我想她一个人抱着一个孩子,太辛苦了,我想过去,哪怕陪她一段时间也好。”

    “你会把事情搞糟的,如果她老公误会怎么办?”我问道,周围的闷热混杂着人声如海浪般不断地翻腾着推挤着。

    大概齐阳洋也知晓这次过去容易添麻烦,所以他说“我尽量小心,不让他发现。”

    “刘铭晟呢?”我终于问出了这个名字,把这三个字打在白色的屏幕上,居然这样容易,我却逃了那么久。

    “消息是刘铭晟告诉我的,最近他待的公司出事儿了,自己忙的焦头烂额,根本离不开,所以他暗示了希望我过去。”刚收到齐阳洋的消息,广播就宣布准备检票,我站了起来,朝入口走去,大家排队等待检票的开始

    “他们家其他人呢?”我又问道

    “诗龄没有告诉其他人,只告诉了刘铭晟。”

    我随着检票队伍,慢慢向前移,稍停顿的时候,给齐阳洋回了最后一个消息“那你小心,我要上火车了,等会儿和你聊。”

    一上火车,我就立马打开手机,重新和齐阳洋聊“诗龄姐为什么和她老公吵架?”

    人不断地被塞进车厢里,周围喧嚣一片,齐阳洋没有回我消息。

    人流不断的拥挤,东西被不断的往头顶的铁架子上塞,期间夹杂着各种奇怪的语言和各种奇怪的气味,人与人的每一次摩擦都激起了一丝丝厌恶和热度。

    火车慢慢地开始摇晃,车窗外的建筑向后移动,整座城市都在向后移动,这辆火车开始摇动着它的身体爬行在冰凉的铁轨上,发出巨大的轰隆隆的摩擦声。

    我捏着手机,看到了手背上的的伤疤,他的公司出事了?什么事呢?他还好吗?

    我对于他所有的消息都停留在一年多以前。

    从我们分手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失去了他的联系,可以说我故意屏蔽了他所有的消息,从不听别人说,也不会向谁去打听他的事,唯一知道的是他在和我分手后就辞职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似乎是故意远离我,至于是哪儿,我也不清楚,或许他和他喜欢的那个女人仍旧同居,他们可能都已经领证了,可能都已经有孩子了,可能开始了他们幸福的生活,像我曾经幻想的那样,有一个房子,填充满家具,有一张宽大的床,两个人可以抱在一起睡觉,从天黑抱到城市苏醒。

    我的心脏又疼痛了,好像被抱着的人是我,可是又不是我,这种失败感和失望感都深深的折磨着我,我现在明显的感觉自己手指头的苍白,大拇指下端的肌肉开始抽搐,每抽搐一下都会带来一丝痛楚,沿着手臂的神经一直延伸进我的腋窝,在心脏处汇集成空荡荡的疼痛。

    我的头侧向窗外,树木接连不断的划过玻璃,划向遥远的天际,远处湛蓝的天空飘着几朵苍白的云朵,在天空里晃晃悠悠。

    我想办法把手伸到大拇指下端的肌肉处,使劲儿的捏它,左手的大拇指指甲直接陷入右手的姆长肌里,留下尖锐的疼痛和深青色的指甲印儿。

    “具体我不清楚,我正打算过去看呢。”

    我低头看到这个消息后,又立马回复“那你注意点,千万别惹出事儿来。”消息一直在转圈圈,火车上的信号很低,很难发出去,我等了很久才看到消息发出去,又等了很久,齐阳洋的消息才回过来。

    这样断断续续的聊了一会儿。

    六个小时后,我就到了巫溪镇。

    刚一下火车就急忙转车回家,在车上给妈妈和季叔叔发消息,告诉他们我快到家了。

    等到家的时候,妈妈开门迎我进来,还笑容满面地说季叔叔在医院忙着呢。

    我进去把行李箱放进房间,爷爷出来,颤巍巍的坐在客厅跟我亲切地打招呼。我坐在他身边,拉起他枯木一般的手,摩挲着说“我回来了。”他点头,眼神微微迷茫,趁着妈妈去厨房的空档,我立马钻进厨房,把门扣上,低声问她“爷爷这是怎么了?”

    妈妈从冰箱里抽出一块香肠,用刀剥开塑料“心血管疾病呀,越来越严重了,愁死人了。”

    我用胳膊环绕着她,低头看到她腿上明显的褐色伤疤,那个伤疤歪歪扭扭的像虫子一样爬在她的膝盖上,周围还带点淤青。

    “妈,这是怎么回事儿?”我弯腰查看她的腿。

    她神色慌张的把腿收了回去“哎呀,小伤,对了,你今天想吃什么菜,妈做给你。”

    我看着她转过去的腿,慢慢起身,用轻柔的语声说“是打的,对吗?”

    妈妈不说话,只留给我一个孤单落寞的背影,在黄昏黄橙橙的光线里,这个背影有点融化了,又有点清晰了。她的身体还是一如既往的瘦削,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裸露的脖颈下方突出明显的肩胛骨,脊柱也是凹凸有致的排列在后背的中央,从她的发迹线下端竖直爬进黑色的低领毛衣里。她默默地把火腿肠切好,侧着脸去调料盒子,我似乎看到了她的眼泪,但又似乎没有看见,但我知道她过得并不幸福。

    这个女人过得一点儿也不幸福,曾经我们挤在一个房子里,她可以随意的把衣服丢在沙发上好几天不去收拾,猛然有一天清晨大发神经的蓬着头发,眯着眼睛躺在那堆脏衣服里,一件一件地随手把它们丢在地板上,很调皮地跟我说“叶,我们要洗衣服了,把它们都洗了。”

    现在她必须改掉所有邋遢的习惯,把这个家收拾的井井有条,同时她还要提防每个人的坏脾气,不知道这种委身到底有什么意思。

    我咬着牙,除了心里气愤,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我能怎么办呢,我知道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这绝对不是最后一次,我曾便亲眼目睹过悲惨的场景,有一次季叔叔喝的醉汹汹,全身充满酒气,衣服凌乱的扭曲的穿着,他指着妈妈和我的鼻子说我们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语言吝啬到不给我和妈妈一丝尊严,我的双腿颤抖着,在他走出房间后,整个人绵软无力的倒在了妈妈的前面。

    我曾经劝妈妈离婚,她总说离婚对一个人声誉不好,后来所有的劝说都像滴进大海的水滴,毫无作用、白费力气。

    妈妈切着菜,头都不转一下的说“好了,你出去吧,老待在这儿,我怎么做饭?”

    我心里悲戚,但除了悲戚还能做什么呢,只能忍受着,这是妈妈的选择,我能怎么办呢。

    我点头,从厨房退出来。

    厨房门被我关闭的那一瞬间,所有内心的崩溃统统涌了出来,身体无力地靠在门板上,听到厨房里刀子碰在案板上清脆而响声。

    这场婚姻到底是对是错,妈妈心里最清楚不过。

    晚上季晨羡回家,看到我后眼角露出欣喜,我从自己的房间的行李箱里掏出一套汽车模型送给他,他接在手里,说了谢谢。但他的眼神里又有点不舒服的成分存在,他什么都没说,我也很随便的把他打发进了卧室去写作业。

    吃完饭我就迫不及待的出门了,风一股一股的顺着楼房之间的空隙刮过来,吹在肌肤上凉爽至极,我的鼻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嗅到风里夹杂的泥土味儿,味道清晰,带着潮湿。

    收到了凡哥的消息,所以我准备去他的住处看看他。

    他加班还没回来,不过我有钥匙,直接开了门,看到里面狼藉的情景,吓了一大跳,果然是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被子没有叠,桌子上放着几罐啤酒,还有一盒烟,一个大的烟灰缸里充满了烟灰的碎屑,地面上搁置着一个大塑料袋,装满了垃圾,窗帘是拉着的,打开灯后,光线晦暗,看到如此狼狈的场景,我真不敢相信他是个写童话故事的作家。

    我把门关了,把窗帘拉开,看到风卷着街道的垃圾不停地向远处跑,一片叶子也跟在后面迫不及待的驶向远方,我把桌上的垃圾统统装进塑料袋,又把好的啤酒塞进墙角的小型冰箱里。

    等把被子叠好后,门开了。

    凡哥提着一塑料袋吃的走了进来,看见我,脸“刷”的一下就亮了。

    “诶,你不是说你晚上不来吗?还跟我讲了一大堆男女有别的道理。”

    我把被子挪到了床的最里面,转头看他“想提前来看看你房间的真面目,你也真是的,一个大男人,房间跟垃圾场似的,你要是实在收拾不干净,就搬回自己家里去住。”

    凡哥把塑料袋搁在桌子上“好不容易一个人出来享受独立生活,怎么能轻易搬回去住呢?”

    他倒腾着塑料袋,好半天翻出一包零食,塞到我手里“不知道你今晚就来,什么都没买。”

    我毫不客气的拆开零食,塞了一嘴“等会儿出去撸几个串儿,然后咱们俩聊天吃东西。

    他点头“行啊,当是为你接风洗尘了。”

    我坐在床上,看他把食物塞进巴掌大的冰箱。又把干果拿出来,倒在桌子上一个白色的盘子里。

    等收拾妥当,他脱下西装,从便携式衣柜里取出运动衫套上,又从西装里搜出自己的钱包,扔给我“你装上吧,我运动衫没有兜。”

    我装进了兜,嘴角挤出不怀好意的笑“好啊,这些都归我了。”

    我们在他房子不远处的一个小摊位上买了一大盘子烤串,风呼啦啦的声音更大了,吹的我的头发高高扬起,每个发梢都在往空气里钻,潮湿的泥土味儿越来越浓重,从天际开始慢慢延伸过来,渐渐地用它的大掌把整个巫溪镇都覆盖住了,几个行人顺着巷子道开始奔跑起来,一个女人的高跟鞋“噔——噔——”地响个不停,最后消失在了远处风吹来的地方。

    我们买了烤串儿后立马向房子跑去,风在我们的身后使劲儿的吹,凡哥扭曲着自己的脸,大吼道“这鬼天气,怎么感觉要下雨了。”

    “那我怎么回去?”

    “我送你。”

    回到房子后,我们两个人坐在床上,边吃边喝边聊天。

    我在凡哥面前总是一副随意的样子,有时候觉得或许在他面前的我才是最真实的我,忧伤的时候会无所顾忌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他的抽纸一张一张抽出来,沾满鼻涕和眼泪后再团成一团儿,扔到了石灰地面上,开心的时候会抱着枕头笑的打滚,把他的床单整的乱七八糟。

    凡哥总是一脸的嫌弃,说我这样随意会嫁不出去的。

    我仰起脸怼他一句“你要是诅咒我嫁不出去,我就赖在你这儿让你养我。”

    凡哥看似是个逍遥自在的人,无牵挂无留恋,但就是碰到儿女之事会紧张的满下巴的络腮胡子都束了起来。

    他一脸慌张地说“别,我这人最怕有人赖上我。”

    他看着我发呆,就捣捣我“想什么呢?”

    我回过神来,摇头“没想什么。”

    外面突然雷声大作,雨滴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发出剧烈的响声,凡哥拖了拖鞋,走到窗边,他半倾着身体,脸挨着窗玻璃,看着雨滴从天空倾斜着坠落下来,在窗户上形成漂流的痕迹。

    “阵雨吧。”他说了一句,整张脸对着窗户,踌躇了许久,他的脸被印在玻璃上,络腮胡子也印在玻璃上,我看着他的背影,莫名其妙的发现,他并不是我看到的一味地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他的眼神里仍有落寞和惆怅,这是无法摆脱的,是生活给他的,也是他的年龄给他的.

    “怎么了,对外面的雨情有独钟了。”

    他一笑,转过身,趿拉着拖鞋,又爬上床,坐了下来“我能对雨产生什么情有独钟的想法呢?”

    “那可不一定。”我回了一句,把一粒花生从它坚硬的壳里倒了出来,丢进嘴里。

    凡哥继续吃着串儿“你说你和莫佐亦分了,又和一个叫吴伟嘉的小毛孩儿在一起了。”

    我点头“是呀,我觉得吴伟嘉总有一种让人觉得简单的感觉。”

    “你的感情世界总是这么丰富。”

    我抬头,盯上他的脸,看到暗淡的光线里,他沧桑的面容,他的胡子布满整个下巴,在鬓角处渐渐减少,青色呈三角形在他的鬓角处染了一片“你呢?你的感情世界不会都一直如一张纸吧?一个人逍遥自在?”

    他微一停顿,又露出一个看不透的目光,目光里装着灯光和灰色的影子,抓着串儿在空气里晃了两下“还真是。”

    闪电在天边划开一个淡紫色的口子,顺着那个口子破裂出璀璨的光。

    我一哆嗦,埋汰了一句“这雷也打的太凶狠了吧。”

    凡哥的目光移向窗外“现在正是夏季,这种天气很正常。”

    “这雨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我还想早点回家呢?”我焦急看着窗外

    “怕什么,我等会儿送你。”他继续吃串儿,嘴巴吧唧吧唧没有停过,他咬肌上的胡子随着他的咀嚼在不停的动,整体一起一伏。

    我们吃完了,也聊完了,他对我所讲的自己的故事发表了两个字“无聊”,他的概括完美无缺,旁观者永远比局中人看得透彻和简单,局中人总在反复的折磨自己,用一个恰当的词,就是庸人自扰。

    我移到床边,穿好鞋子,一阵的敲门声,我看向他,这大晚上的,会有什么人来找他,莫不是约了什么女生,要做什么苟且之事,我的眼神立马逼向了他,眼神如一只箭,狡黠地射向他。

    他看出了我的疑虑,忙摆着手“没有没有,我没有叫任何人来。”

    我在旁边站好,他穿好鞋子,紧张的走到门边,转动门把手,门打开了。

    我转头看过去,真的是一个女人,穿着绿色的连衣布裙,全身湿漉漉的站在门口,长长的头发也被淋湿了,紧贴着她的脸,她眯着眼睛看着凡哥,发青的手拉着一个银色的行李箱,凡哥整个人都被冻住了,木楞的站在门边,手还拉着门把手,他定定的看着她狼狈的样子,嘴角抽搐,似乎要说什么话,但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胸部剧烈的开始起伏,小腹也在起伏,他在做剧烈的呼吸,他的心情已经紧张至极,此时此刻所有的淡定都是伪装,他捏着门把手的手指也开始颤抖,他一使劲儿,手指铁青的紧贴着门把手,手指关节发白。

    我走上前,轻轻说“先让进屋吧,这么冷。”

    凡哥木愣愣地用自己很大的力量侧过身子,女人颤巍巍的拉着行李箱走进来,行李箱轰隆隆的响,外面的雨声冲击着台阶,不断有雨水顺着门口砸进来,行李箱在石灰地面上行出两条清晰的水印儿,等她走进来了,站在屋子中央,我才发现她的小腹微隆。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不断有水滴从她的衣服和头发上掉下来,滴在石灰地面上,她的眼神很寒冷,带着苍翠的青色,她的身体很挺拔,有诗龄姐的气质,但她比诗龄姐更冷冽,她是冬日最苍翠的青柏,每一个枝节都散发着寒冷和生机.

    她转过身看着凡哥,不,是盯着凡哥。

    凡哥慢慢把手离开门把手,他低着头在调整自己的呼吸,手臂向后弯曲,把门扣住了,慢慢走到了她跟前“你怎么来了?”

    女人没有回答凡哥的问题,而是指着我问,语气颇为严厉地问“她是谁?”

    我被这种严肃给震慑到了,全身上下的神经立马都绷紧了,似乎是受到了严肃的拷问,带着慌忙和羞怯连忙解释“朋友,普通的异性朋友。”

    凡哥点头。

    我意识到这个时候我不应该留在这儿,他们之间似乎关系不一般,以凡哥紧张的神态可以猜测到她的重要性绝对不亚于我,而且胜于我,我此时此刻在这儿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种无关紧要的状况一面使我悲观的感到自己存在感的贫瘠,一面又渴望逃离,他们应该有千言万语要说,我得离开才是.

    “凡哥,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先走了。”说完,我向门口走去。

    “我送你吧。”凡哥跟着我。

    “不许去。”女人直接朝凡哥吼,凡哥一个震愣,停住了脚,我头一次看到有人能震慑的住凡哥,他们之间的关系更令人匪夷所思。

    凡哥转身,慢慢说“我总得把她送回去,她没拿伞,这外面又下大雨的。”

    我摆手“没事儿,我到外面打个车就行。”

    女人走上前扑在凡哥的怀里,肩膀颤抖的哭泣,她湿漉漉的连衣裙倾斜着贴在凡哥的膝盖上,水滴不断的沿着裙裾往下滑,在重力的作用下掉下来,垂直滴在地板上,她微隆的小腹也贴着凡哥的身体,那个凸起来的小腹里装着一个生命,一个鲜活的生命。

    凡哥撑着胳膊,不敢抱她。

    她的头发贴着后背,从头发的缝隙里可以看出脖颈处白腻的肌肤,如一抔雪一样粘在她的头发底下,她哭的很剧烈,肩膀一直在抖,看着这个全身湿透的女人,感觉像是看到了自己,我的悲悯一时间占据了我的身体,我似乎被附上了她的感觉,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此时此刻哭的悲伤。仿佛现在扑在凡哥身体上的人是我,是我抖动着身体在哭泣,我的太阳穴和心脏一起在不停的跳动,整个肌肉都在紧张的抽动,我仿佛感受到了沾满身体的雨水渗透进我一寸一寸的皮肤,在皮肤深处不断侵蚀,那种无望的悲憷翻过来搅过去,把我折腾的难受。

    在这个闪电交加的雨天,我的脑海里充斥着清晰的一个画面,这个画面清晰到雨水砸在地面上的声音都可以在我的耳边徘徊,每一滴落下来的雨水的潮湿味儿都在我的鼻子边缘飘荡,我甚至被一滴跌在我手背上的雨水给惊着了,低头仔细地看着自己黄色苍白的手背。

    我感觉到这个女孩儿拉着行李箱从火车站走出来,看着飘满天空的雨滴,她毫不犹豫地钻进去,雨水一滴滴的落在她身上,把她的衣服弄湿,湿漉漉的沥青马路上倒映着她灰色的影子,她伸出白色的手,在不停的招着,希望有车辆停下来,她不哭,哭不出来,起码现在她不能哭,她没有化妆,整个人带着狼狈的气息,马路上人烟稀少,车辆更少。

    凡哥不知所措的问她“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来找我了?”

    女人哭着,鼻涕和眼泪混合着落下,两只手顺着凡哥的胳膊抓到了他的肩膀,扯着他肩膀上的衣服撕心裂肺的哭,那薄薄的衣物被她撕扯着变形,露出斜向她心脏的褶皱。

    她哭出了声,声音沙哑。

    “不要哭了,我在呢。”凡哥以少有的温柔的声音安慰她,可这句话依然不能止住她的哭声,她依然哭着,哭声响彻整个房间,外面依然雷电交加,雨滴依然如珠子一般砸在窗子上,噼里啪啦,好像有人弄断了心爱的珍珠项链,所有的珍珠都从那根白色的丝线上滑下来,向着地面的方向滚下来,凌乱的掉在地面上,每一颗珍珠的一个圆面与地面接触都会发出清脆的声响,所有的珍珠就汇聚成了噼里啪啦的声响。

    雨滴或许也是一颗颗透明的珍珠,是耶和华神挂在手腕上的珍珠,一不小心遗落在了人间。

    好久好久,久的不知道外面的雨水倾注了多少,她停止了哭泣,抬起脸,拉起凡哥的袖子,使劲儿地擤了擤鼻涕,又看着他的脸,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简单澄澈“给我找衣服,我要换件衣服。”

    凡哥急忙翻箱倒柜的找,可他的衣柜一件女人的衣服都没有,最终他找到了一件秋季的长毛衫,递给了她,她仰起脸接过衣服,命令式的说“转过身去。”

    凡哥转过身,她又把目光洒向我“你也转过去。”

    我完全被她震慑住了,听话的转过身。

    听到身后细碎的换衣服的声音,不多久她又说“我饿了,想吃东西。”

    我小跑的走到冰箱跟前,取出泡面,凡哥接了热水,把叉子插好“等会儿就能吃了。”

    她接过泡面,抱在手里坐了下来。

    “我现在去送她行吗?”

    她掀开泡面盖子“行”

    我们俩取了把伞,从门里出来,凡哥小心翼翼的关上门。

    我舒了口气,转身问凡哥“她谁啊?好厉害的样子。”

    凡哥抓着雨伞护着我走“别多问了,快走吧,快点回家。”

    我不依不饶地问“你女朋友吗?看你平时一副不沾染俗世的样子,没想到背地里却……连孩子都有了。”我邪魅的看着他

    他瞪了我一眼“别胡说,快走吧,我快送你回去。”他拉着我直往前跑,让我觉得他心里一定有鬼,否则怎么会这么想把我快点送回家去,想想今天晚上我不在场,一男一女、一个房间、一张床,这多么诡异的场景设置。

    等到家门口,他推我进去“快进去吧,对了,明天拿一件你的衣服来,要宽大点的。”

    我点头“知道了,我一定会给嫂子找好看的。”

    一回到家,我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衣服,但自己的衣服都是比较紧的,而且那个女人很高大,我的衣服显然不符合她。

    季晨羡趴在我门口,看我翻箱倒柜的找东西,问我怎么了?

    我边翻找边回答“找件衣服”

    在柜底里抽出一件比较宽的连衣裙,叠好了放进塑料袋。

    我又把衣服重新塞进柜子里,突然看到了柜底的一串手链,我捡了起来,看着它绿色的珠子,在白色的灯光里发出清亮的光,握在手心里还有点还冷。

    季晨羡走上前,看着这串手链“谁送你的?”

    “不是谁送的”我眼光不移地盯着它,语气变得松懈“你先出去吧。”

    季晨羡出去后,我坐在了床上,想起了刘铭晟送我这串手链的场景,他把它塞进了我的手里,嘴角含笑的说“总要有个东西来套住你,这样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的眼泪落下来,以为不会想起了,以为他已从我的记忆里走出去了,可是一回头,他就是那样坚强的屹立在我的记忆深处,每一次回想都可以给我一个响亮的谨记,让我记着他,他对我的笑,他给我说的情话,他捧着我的脸吻我的姿势,这些细枝末节的回忆扎在了□□力,剔也剔不掉。

    如今,同样的夜晚里,他在做什么呢?

    或许他和那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谈笑风生,他们可以抱在一起,皮肤紧贴着皮肤,相互取暖。

    看来,谁都可以离得开谁,生活会依然持续的前行,山盟海誓也不过如此,风一吹,雨一淋就是空荡荡的。

    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餐后,我就拿着衣服去了凡哥那里。

    凡哥已经去出版社了,我知道那个女人和凡哥的关系不简单,所以也不敢再对凡哥的房间里特殊的权利,所以我乖巧地敲门。

    好久才有人开门,她看了我一眼,侧身让我进来。

    我把衣服递给她“这是凡哥交代的,我人小,所以衣服都不合适你,就这个连衣裙比较长,你应该可以穿。”

    她单手收了袋子,又看向我“你要坐着等他吗?”

    我摇头“不了,今天主要是给你送东西的。”

    “你是他女朋友吗”她突然问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回答的时候,她又自问自答“应该是的吧,你不用介意我的存在,我只是他的一个朋友。”

    我顿时目瞪口呆,连忙摆手“不是的,我们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不是也好,我住在这儿就不用对谁心怀愧疚了。”她的身上套的依旧是凡哥昨天找到的那件羊毛衫,很长很宽大,羊毛衫的底边耷拉在她的大腿处,露出她修长的下半截。

    她侧身请我进去坐一会儿,我觉得不方便拒绝,而且从她说话的语气上可以看出她是那种习惯掌控一切的女生,说一就是一,敢说二,绝对削你。所以我顺从的进来坐在床边,床上的被子还没有叠,从现在床上的枕头和枕头边堆放的衣物包成的枕头来看,他们昨天晚上一定睡在一张床上。

    我立马对这个女生前卫的思想产生了敬畏,她怀疑我和凡哥是男女朋友,还这样大张旗鼓地请我进来看这样一个场景,真不怕如果我真是他女朋友,此时此刻暴跳如雷,当她是小三一样的暴打一顿。

    女人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已经换好了连衣裙,本来很长的连衣裙,也被她穿成了短裙。

    她倒了一杯子水递给我,搬了凳子坐在我旁边。

    “你一定很好奇昨天我为什么那么晚来找他的?”

    我点头“是挺好奇的。”

    她一笑“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昨天离的,本来答应好的,让我住两天,再搬离那间房子,结果我老公的那个女人强行让我离开,真是够不要脸的。”

    她看向窗外清晨灿烈的日光从窗户外倾泻进来,面容平静的跟我继续说“我赶了最晚的一趟车来的,除了他,我不知道在我狼狈的时候还有谁肯收留我。”

    “凡哥人是挺好的。”我插了一句话。

    “是挺好的”她的面色在太阳的光辉里透出明亮的白色“就是太懦弱了,一个男人在我面前能怂成那样,我也是少见了。”

    我抬起头,急忙解释道“凡哥平时不是那样的,就是在你面前比较特殊一点。”

    她扬起瘦削的下巴“可能是我这个人真的太强势了吧,我从小就独立,12岁就去外国做交换生,22岁找到了工作,当了记者,23岁就开始到国外做各种危险事件的报道,25岁辞职去国外深造,26岁看到个帅的又有能力的就嫁了。”

    我听着她对于自己的简单介绍,从那些字字句句里知道,她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洒脱、放荡不羁地生活只有在我做梦的时候才会拥有,我们都希望自己活得足够幸福、足够让人羡慕,可到后来才发现,我们都在向简单的生活走去,原来一直以为自己会像电视剧里或者小说里一样拥有一个傲人的职业,做出一番了不起的事业,拥有大把的时间在爱情上,最后有钱又有爱人,还有优秀高雅的灵魂,可是现实就是这样,在你某个年纪忽然一浪把你拍醒,你发觉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和地球上大多数人一样,需要忙碌,还需要面对迷茫的未来,别人开了挂似的人生,在你这里根本不存在。

    “那你怎么认识凡哥的?”我问她

    她起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像喝红酒一样的晃了晃“他原先也是个小记者,和我同行业,不过他所在的单位实在是小的不值一提,我们做采访报道的时候碰到过,聊了几句,就留了联系方式,后来,经常联系,人嘛,联系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她喝了口水,对着空气,陷入了自己的回忆里“不过还真是奇怪,我每次出状况,他都在,一次去国外收集报道资料的时候,被人拿枪指着脑门儿,那支枪的枪口紧紧贴着我的脑门儿,你知道吗,他的枪口是滚烫的,这把枪刚刚射杀过一个人,它的子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透过一个人的身体,把那个人的身体打出一个窟窿,鲜血从那个窟窿里汩汩地冒出来,我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这也将是我的命运,不过幸运的是捏着那把枪的手没有扣动扳机,他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命令旁边的人把我绑起来,用一根常见的绳子把我的手臂扳向后背,在我的手腕处把两个胳膊紧紧绑在一起,令我疼痛不已,每挣脱一下都会带着肩关节和肱二头肌的撕扯般的疼痛,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我的下半身也绑了起来,,令我整个人动弹不得,他们把我丢在一个破房子里,房子里除了灰尘和乱七八糟的木棍,一无所有,我的嘴巴被封住了,即便没有封住,我想我呼喊救命也是没有人会理会的,他们就是要让我自生自灭,他们享受着这种折磨人的过程,当我恐惧的撑圆眼睛被绝望吓死,他们就可以围着我的尸体嘻嘻哈哈的笑我惊惧扭曲的脸,如果我可以淡定的持续的待着,那我也会饿死,最后饿的脸部发黄,眼窝凹陷,他们也可以围着我笑我的丑样子,我即便再倔强也没有办法,我尝试移动自己的身体,想找到某块坚硬的石头,用摩擦的方法把绳子弄开,可是于事无补,我移动的距离很少,而且每移动一下就会牵扯着全身上下的肌肉疼痛,我当时以为自己要完了,闭上眼睛,等着死亡慢慢到来,可是我听到了人的声音,确切的说是中国人的声音,有人用中国话在喊着我的名字,我剧烈的开始动着自己的身体,疼得我眼泪直冒,在我身体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来了,他冲了进来,大口大口的呼着气,努力地解着我手腕处的绳子。他说他预感我要出事,所以就赶了飞机来的,还有一次我到非洲平民窟跑了一趟,可能因为自己的失误冲撞了当地的人,他们把我围起来,举着棍子,眼神凶狠,白色的手掌在眼光里耀人,我仰着头看那些人的手臂两侧泛出的阳光,我决定自己就要这样看着阳光死去或者遍体鳞伤,我想好了如果死去了会被怎样丢弃在荒野上,身体会怎样在非洲阳光的暴晒下不久变成白色的骨头,如果侥幸活着,我要拖着自己受伤的身体怎么逃离出去,我那时甚至已经感觉到了血腥味儿在我的皮肤里渗透出来,往我的鼻孔里钻,可就在我紧张的绝望的每一根头发都伸展开来的时候,他又出现了,开着一辆越野车,从车里扯出一大袋一大袋的食物向人群抛去,围着我的人开始松散,他们怪叫着、跳着向食物跑去,我呼了口气,故作镇定的看着他向我走过来,看着我笑。”

    我像是在听一个不关于现实生活的故事,那个故事里,凡哥勇敢的像是个英雄,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窝在一个小出版社里,写写童话故事,在一间窄小的房子里睡觉吃饭,每日看着一样的街道,呼吸着来自巷子深处腐烂的垃圾味儿,穿着一身宽松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从出版社来来回回地走,甚至连远一点的地方都懒得去。

    “没想到,凡哥居然有这么伟大的历史,真是让我刮目相看了。”

    她又喝了一口水“才不是呢,他挺怂的,在我面前可是声调都不敢高一下的。”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自己也该回去了,就起身说“或许凡哥只是在你面前那样,时间差不多了,我回去了。”

    她把我送到门口,挥了挥手“有时间来玩,我要在这儿待一段时间,我这人爱热闹、爱说话,你不来我会闷的。”

    我笑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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