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动容

    体检报告单的存在确实出乎程剑的预料,但他并未被打乱阵脚,而是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要求鉴定这份体检报告单的真实性。”

    他顿了顿,又道:“即便证人关于饮酒部分的陈述存在错漏,但是被告在现场留下的指纹以及从他家中搜查到的赃款都确证无疑,不能因为部分细节有出入,就完全排除证人证词。”

    程剑的反应很快,但李长庆证词的谬误就像一根小小的引线,点燃的瞬间,已经将旁听者心中的困惑和疑虑统统炸了出来。

    薛兰泽掐着时间,抢在审判长开口的前一秒,笑眯眯地说道:“公诉方说得没错,但是关于赃款的部分,我有个小小的疑问。”

    程剑看向审判长,在得到许可后,点头示意:“请说。”

    薛兰泽:“根据公诉方适才的解说,刑侦人员在赃款和行李袋上各采集到两组指纹,分别属于叶炳森和我的当事人,没错吧?”

    程剑道:“确实如此。”

    薛兰泽:“除了他们俩,就没发现别人的指纹吗?”

    程剑心头再次浮起似曾相识的异样感,可眼下是在庭上,他就算直觉不妙,也只能一五一十地答道:“是的。”

    “那我就有一个疑问了,”薛兰泽温和地问道,“从照片上看,这些钞票的成色不算新,在由薛炳森交给我当事人之前,应该转过不止一道手。”

    “我姑且认为行李袋是新买的,还没来得及印下第三者的指纹,那么,为什么钞票上没有其他人的指纹?”

    那一刻,程剑只觉得有一颗深水炸弹在心底爆裂开,将那些隐晦的、没来得及显露在台面上的,甚至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疑问一一炸了出来。

    整个法庭突然安静下来,三秒钟后,爆发出更大的哗然,连审判长接连敲响审判锤都无法完全压下。

    ——直到薛兰泽话音落下,旁听席上的所有人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是啊,行李袋姑且不论,钞票却是转过无数道手,按说纸币上应该留下持有者的指纹,可勘验结果却只提取到陆临渊和叶炳森两个人的指纹。

    那么,到底是行贿人和受贿人过分小心,将钞票上的指纹一早擦去,却又不慎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将确凿的把柄送到警方怀里,还是……这所谓的“罪证”从一开始就是有心人伪造的?

    结合逻辑分析与李长庆错漏百出的证词,所有人不难冒出这个疑问。

    程剑的脸色难看至极,蓦地扭过头,锋利的视线直逼证人席上的李长庆。李长庆被他盯得汗流浃背,做贼心虚地低下头。

    这其实是一个很容易疏漏的细节,因为证物是死的,人是活的,正常人的思路都是去想证物和证词是否能彼此印证,证物上是否留下被告人的痕迹,而很难留意到其中的行为逻辑。

    程剑深吸一口气,飞快闭了下眼,再次睁开时,已经理顺了思绪。

    “根据警方的报告,在赃款上提取到的有效指纹属于被告人和叶炳森,但这并不意味着赃款上没有其他人的指纹,”他有条不紊地说道,“提取不到有效指纹有很多可能性,或许是因为其它人的指纹叠加在一起,也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辩方律师不能提出证据推翻证物的真实性,那它就是有效的。”

    “我理解辩方律师出于立场,想要为被告人脱罪的决心,但我希望辩方律师能将注意力放在案情本身,而不是过多纠缠不知所谓的细节。”

    审判席上的合议庭陷入深深的沉思,经过短暂的讨论,最终没有排除作为证据的赃款和李长庆的证词。

    证人席上的李长庆长出一口气,与此同时,一旁的王珏略带担忧地看向薛兰泽。

    在前两个回合中,检方没占到便宜,但也没落入下方——虽然证据的真实性被打上了问号,终究摆在那里,就像悬在头顶的刀锋,随时可能将人一刀两断。

    更要命的是,比起下一位即将出庭的证人,之前的针锋相对只是开胃菜。

    “公诉方申请本案证人——临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代理支队长徐鸣捷出庭作证。”

    陆临渊眉眼低垂,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换做任何人,被往日并肩作战的队友亲手送上被告席,心里都不会太好受,何况这桩案子正是在徐鸣捷雷厉风行的推动下,才能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侦破。

    陆临渊十指交叉,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和薛兰泽的视线飞快交汇了一瞬。

    薛兰泽似笑非笑,眼底却冷静清明。

    徐鸣捷十分详细地回忆了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配合他的说明,公屏上展示出事故现场的勘验照片——

    “警方赶到现场时,受害人叶炳森已经身亡,通过分析现场痕迹,可以得出结论:他是被被告驾驶的夏利车撞倒,再来回碾压至死。”

    徐鸣捷刻意强调了“碾压”两个字,公屏随之换过一张照片,着重呈现出轿车底盘上由于反复碾压而留下的痕迹。

    “根据痕检的鉴定结果,现场没有第三人存在的迹象,方向盘和油门上只有被告人的指纹和鞋印。血液检测的结果也显示出,事故发生时,被告的神智是清醒的,没有嗑药或者醉酒驾驶,” 徐鸣捷沉声道,“值得一提的是,在肇事车辆即将撞上受害人的瞬间,被告非但没减速,反而踩下了油门,更不用说,他在撞倒受害人后,还特意将车倒回来进行碾压。”

    “根据现场痕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被告撞倒受害人并不是意外,而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就是为了剥夺被害人的生命。”

    徐鸣捷生了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浑身透出刚直不阿的气质,配上他掷地有声的证词,很容易赢得旁听者的信任。

    风篁有些担心地捏紧手指,心知前面都是小打小闹,从这一刻开始才是真正的硬仗。

    前两轮质证中,薛兰泽看似略占上风,其实根本没碰触到核心问题——也就是陆临渊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素。

    退一万步说,如果她不能推翻警方的鉴定结果,就算审判长裁定之前两轮证词无效,陆临渊的故意杀人罪名依然逃不掉。

    可所有人也都清楚,警方的鉴定结果是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做出的,不可能出现错误,想要推翻又谈何容易?

    那么……申请重新鉴定?

    这么做理论上可行,只是太耽误时间,如果没有合情合理的缘由,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

    风篁不知道薛兰泽会怎么做,反正他自己是解不开这个死局。

    事实上,薛兰泽也确实不可能对警方的鉴定结果挑刺,所以当审判长询问辩方是否有疑问时,她不假思索地放过了。但是,当审判长再次询问,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时,薛兰泽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有,”她说,“辩护人申请出示第六号证据。”

    申请得到许可,向阳的百页窗随即拉下,下一秒,公屏上播放出一段视频——

    视频的像素并不高,不难看出,这是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短短十几秒的画面中,可视条件不算好,唯一的光源是两辆车错身而过时的车灯。

    程剑的瞳孔忽然放大,他留意到,视频的拍摄日期是二月十五号凌晨五点。

    虽然视频只有短暂的十多秒,但从来车的型号、颜色,以及半遮半掩的车牌号中不难判断出,这正是那辆撞死叶炳森的肇事车辆。而2·15肇事案中,警方接到附近群众报案是在凌晨六点左右,这也意味着,拍摄到这辆车时,它正在犯罪现场附近逡巡,很可能是在等待即将自投罗网的猎物。

    旁听席上的许多人同样意识到这个问题,“嗡嗡”的议论声潮水般蔓延开。

    遗憾的是,由于对面来车打了雾灯,在强光源的刺激下,驾驶者的面目轮廓被难以分辨的阴影笼罩,只有一团隐隐绰绰的轮廓投映在前挡风玻璃上。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薛兰泽身上,等待着她的下文。

    薛兰泽果然不负众望,用最简短精确的语言解释道:“这段视频是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当时,这辆车的主人正从外地赶回临江市,为了抄近道,从东川巷里穿插而过。经过某个岔道口时,它和拐弯的车辆擦肩而过,行车记录仪就是在那一瞬间记录下这段画面。”

    “视频的拍摄时间是今年二月十五号凌晨五点,拍摄地点离案发现场只相隔两条街道,从车型、颜色以及车牌号的后三位数字判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辆车就是撞死叶炳森的肇事车辆,而驾驶这辆车的人就是蓄意谋害叶炳森的凶手。”

    “遗憾的是,由于当时的光线条件,我们看不清驾驶者的长相,也无法辨认他的身份。”

    这些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所有人……包括公诉席上的程剑和审判席上的合议庭却没有露出不耐的神色。他们隐隐有种预感,薛兰泽接下来的话或许会对案情判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有一点让我觉得很奇怪,”薛兰泽定格了画面,用红外激光笔在黑影上方做出标注,“请大家留意这里,虽然我们看不清驾驶者的长相,却能看到,当他坐直时,头顶与前挡风玻璃处的后视镜顶端几乎平齐……甚至要略高过一小截。”

    她做了个手势,示意换过下一段视频,拍摄角度和视频像素显示出,这是用监控摄像头拍摄下的——只见画面中,当时还是市局刑侦支队长的陆临渊快步坐上夏利车,继而发动引擎,缓缓驶出停车场。

    薛兰泽在轿车正对准监控镜头的一瞬间定格画面,同样用红外激光笔做出标注:“这是我当事人驱车离开临江市局时留下的视频,大家请看,画面上,他的头顶与后视镜顶端稍微差了一小段距离……”

    风篁恍然大悟,与此同时,旁听席上传来此起彼伏的倒抽气声。

    薛兰泽犹不罢休,将相对距离换算成更精准的数据:“我请教过鉴定专家,以后视镜为参照物,肇事者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五到一米八七之间,上下浮动不会超过两公分……”

    说到这里,她话音微顿,转向被告席上的陆临渊:“被告,你的身高是多少?”

    陆临渊十分平静:“一米八零。”

    薛兰泽看向审判长,话音不高不低,却足以让全场听见:“我当事人的身高与肇事者存在明显出入,而这部分数据是误差无法解释的,也就是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当时的案发现场,还有第三人存在!”

    “正是这个神秘的第三者,开车撞倒了叶炳森,反复碾压至其死亡,又在警方赶到之前布置好现场,将罪行嫁祸给我的当事人!”

    “鉴于合理怀疑无法排除,辩方恳请审判长,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出有利于我当事人的推定!”

    从开庭到现在,这是薛兰泽第三次说出类似的话,搁在平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只是一句套话,一段冷冰冰、轻飘飘的书面原则,一个法律条文中谁都知道重要、却在诉讼实践中可有可无的漏洞。

    但是这一刻,所有人前所未有地意识到它的分量,因为它决定了一个人的自由……乃至生死。

    毫无疑问,无论这场庭审的结果如何,它都足以被教科书收入经典案例范本。质证环节已经足够精彩,作为重头戏的法庭辩论环节更是你来我往、针锋相对,让人喘不上气。

    事实上,针对这个案子,公安和检察院的证据链已经足够扎实,不管怎么看,一个“故意杀人”的罪名都是跑不了。只是谁都没想到,检方自以为过硬的证据链竟会遇到一个颇具死磕精神的辩方律师,从所有人都没留意的盲点下手,就如头撞南墙一般,硬是在铁证如山上撞出无数道裂痕。

    一时间,无数事前断言薛兰泽即将跌落神坛的人士,都被打脸打得“啪啪”响。

    然而薛兰泽不在乎这些,她不关心自己的“不败神话”是否会被打破,也不在乎那些明里暗里的眼光,对她而言,所有的唇枪舌剑、据理力争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

    洗清陆临渊的污名,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正因如此,薛兰泽最后的辩护词才一反常态,显得格外感性而具有震撼力——

    “……经过今天的庭审,我们不难意识到,叶炳森是个正直的好人,他的逝去是社会的损失,值得人痛惜。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找出真凶,令逝者瞑目,但这不是毁了另一个无辜之人的理由。”

    “从明华医院的体检报告中,诸位不难看出,我的当事人从警近十年,已经伤痕累累、满身病痛。他患有慢性胃溃疡,除此之外,还有低血糖、关节错位、营养不良,乃至因为曾经的从警经历而导致的睡眠障碍,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这是从警十年给他留下的伤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他的勋章。”

    “我的当事人陆临渊同样是正直的好人,守法的良民,优秀的人民警察。正是他……以及无数像他一样优秀的公安干警背地里的默默付出,才维系了社会的和平安宁。他将自己的一切——青春、理想、忠诚,乃至身体健康都奉献给了社会,但他得到的是什么?”

    “曾经的汗水、血泪、命悬一线、出生入死,就算得不到大张旗鼓的表彰,至少也不该用惨烈的牢狱之灾作为回报。”

    “我们已经失去了叶炳森,不能再失去陆临渊。在此,我恳请审判长,能给予我当事人一个客观公正的审判!”

    偌大的法庭鸦雀无声,从旁听者到合议庭,乃至高居首位的审判长都面露沉思。有感性些的,已经红了眼眶,用手帕轻轻摁着眼角。

    陆临渊的表情依然平稳无波,任何人……哪怕是朝夕相处、对他行事做派十分了解的同事也看不出他此刻的情绪变化。但是有那么一瞬间,陆临渊恍惚有种错觉,仿佛这些年的苦楚、怨愤、委屈和打落牙齿和血咽,都原封不动地落在另一个人眼里。

    就好像,他隐忍多年、压抑多年,突然有了倾泻的出口。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陆临渊的最后陈词很简短,却一字一顿,显得格外有力,“这是我当年的入警誓词,我从未忘记,也从没违背。”

    审判长悚然动容。

    “咚”的一声,审判锤再次落下:“现在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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