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近几日向铮天还没亮就出了门,直到宵禁时才能回来,估摸着今日也是如此。向心觅逮不住人,又不用去书塾,账房里陆谨也不在,一时之间竟没什么事可干,她干脆带着青荷去东街上溜达。

    今日休沐,街上人比往常热闹。汹涌的人潮挟裹着热浪,前头似乎来了个戏法班子,人群都堵在一块,向心觅被挤得没脾气,对路边的杂耍戏法又不太感兴趣,没逛两步,干脆拽着青荷躲进了路边书肆。

    书肆里清净得多,来往大多是青衫白衣的书生,安安静静地站在各个角落低头看书,向心觅熟门熟路地往里走,书肆的掌柜瞧见她,连忙迎上来:“向小姐,有日子不见您来了。前些日子进了好几批书,里头有几本少见的孤本,我第一时间就给您送到府上去了!不知道是不是符合您的心意?”

    向心觅呆滞两秒,甚至有一瞬怀疑自己是不是曾经很爱读书,不然为什么随便走进一家书肆,老板都认识自己。然后才想起来,她的确有段时间沉迷收集各式各样的孤本书籍。

    于是又拔出萝卜带出泥地想到了沈悟。

    爱读书的不是自己,是沈悟。沈悟早年丧父,多亏了沈母一手好绣工,在向家谋了个绣娘的差事,一路将沈悟拉扯长大,还年纪轻轻就中了举人。只是再多的也供不起了,除了诸子典籍,沈悟买不起其他的闲杂书籍,偏偏他极爱书,四处寻借,为了按时归还,寒冬腊月里抄书,手总生了冻疮。

    向心觅上辈子一心扑在沈悟身上,正愁不知如何接近这位出身清苦又温柔守礼的君子,知晓此事后,自然是投其所好,四处寻觅各式书籍,希望能让沈悟开心。

    不过沈悟不愿平白无故接受她的好意,几番争执,他仍坚持孤本难寻,自己无功不受禄,只愿意借书,还每次都有谢礼。向心觅这时候倒机灵,一本本地借,一本本地还,两人的交集的确顺理成章地多了起来。

    想到此处,向心觅颇有感慨。上辈子和沈悟结成夫妻后,两人相处最融洽的时刻也大多是在书房里。那时沈悟步步高升,常常在书房处理文书到半夜,向心觅总心疼他,守在他边上迟迟不肯歇息。

    灯火昏黄,沈悟看久了文书,眼睛总觉得疲乏,他一贯不动声色,可是向心觅总能敏锐地觉察到他的疲乏,凑过去坐在椅子的扶手上给他按眼睛。

    沈悟的呼吸总是很轻,两人凑的极近才能感受到气息交融,他连气息都是温柔的。这种时候,他的眼睛闭起来,长而低垂的眼睫在暖黄的烛火下被镀上一层金光,让他看起来很温柔,淡色的唇,看起来也是适合亲吻的形状。所以也不能全怪向心觅心猿意马,有时按着按着就忍不住凑上去亲他。

    实在是美色惑人。

    也许是夜深让人意志薄弱,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这种时候的沈悟总不会拒绝她,他才拿过文书的手揽在向心觅的腰侧,无意识地摩挲着,她知道他的中指处有长期握笔写字留下的薄茧,拂过肌肤总是有异常的痒意。亲吻过后的声音也比平时低哑,沉沉地落入耳中:“又捣乱。”她从中听出纵容的意味。

    他分明容许她作乱。

    再往后,就不是这辈子的向心觅该想的事情了。向心觅及时把不该冒头的回忆掖回去,露出个礼貌的笑容:“多谢掌柜替我留心,只是往后送书都换个地址吧。”她把沈悟家中的地址留给了掌柜,又寒暄两句,掌柜便知趣地告辞。

    前段日子送的一批书,只借出去一本,向心觅就重生了,她自然不会记得这事,或者说,重生后,她连沈悟本人都不大想得起来。眼下掌柜一提,终于让她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那日沈悟还了本书。按往日的习惯,隔不了几天,自己应该再借着送书的由头找上门去,同他说几句话。

    她才不去。

    向心觅被突然冒出的许多关于沈悟的回忆搅得意兴阑珊,挑了两三本新出的话本子,等着明日在车上打发时间,又买了点糕点作路上零嘴,还不忘给陆谨带了一份,便早早打道回府了。

    明日要早早起床,来去四天,向心觅先让青荷去收拾东西,自己则将角落里吃了几天灰的一匣子书给抽了出来。

    前几日还回来的书被青荷收拾到最上面,底下就是那本书的中下篇。向心觅一愣:看书给人看一截,是不是不太好?为了多找机会和沈悟说上话,自己之前也真是什么小心思都耍。

    她将另外两本搁到一边,预备等会差人给他送去。自己则随手翻了翻底下的书。向心觅并没要求具体类型,所以送来的书种类繁杂,既有风土人情志,也有地方野史,有几本大概是些名篇注释,向心觅大致看了一圈,没有自己感兴趣的,便招手唤来小厮,将书囫囵放进匣子,让他送给沈悟。

    那小厮端着一匣子书,从向府跑到东街,敲开了沈悟家的门。

    沈悟此时在家温书,突如其来收到一匣子书,颇有些不明所以。那小厮呆呆的,只说是向小姐嘱咐他,让他将书送过来,交到沈悟手上即可。

    沈悟神色不明,接过小厮手上的书匣,温和地问:“你家小姐没说什么别的话?”

    小厮认真点头:“说了。”

    沈悟眉梢一动,听见那小厮高高兴兴地告诉他:“小姐叫你认真读书!”

    沈悟沉默地摩挲了一下书匣,冷冰冰的,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他回复道:“请代我向你家小姐道谢。”回身掩上了门。

    说不上来高兴,也说不上来不高兴。向心觅这几日的行为让人捉摸不透,他不可避免地多花了些心思注意到她身上。

    那日他去还书,她敷衍以待,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无礼。

    沈悟站在她座位面前,盯着她毛茸茸的后脑勺,疑心向心觅是不是只是在装睡,只是不想搭理他。他莫名不受控制地偏移了思路,又想起了那句“我再也不会找他了”。有一瞬间他很想问问向心觅,为什么忽然生他的气?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他想,君子不应当妄自揣度他人,所以他决定相信自己所见,向心觅当时只是真的很困。

    她最近在忙什么呢。

    这几天,向心觅每日认认真真上课,没再传纸条,下课也没有凑过来同他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这很好。

    放课后她总是急匆匆的,没有跟着他的步伐拖拖拉拉的,也没有再耍些小手段,借着书的由头让自己陪她做这做那。这也很好。

    沈悟为向心觅终于找到了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而感到高兴。

    发乎情,止乎礼。向心觅总是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甚至是盲目的不加控制地对他表示亲近。

    这样不好。

    自己尚未考取功名,家中又无依仗,他不应当,也不能够在没能力上门提亲的时候,不负责任地回应她的亲近。、

    所以向心觅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分明应该感到高兴。

    但总存在一些沈悟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休沐日拒绝了同窗的邀请独自在家中温书,比如开门时看到那个呆头呆脑的小厮并不觉得高兴,比如为什么拿着那一包书,却并没有第一时间打开,反倒是在脑子里反反复复地想,认真读书是什么意思?

    他明明一直都很认真。不认真的分明是向心觅,总是很轻易就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沈悟感到胸口郁结,缓缓吐出一口气,向心觅也总是很容易惹别人生气。

    都怪向心觅。

    但他回到桌前,还是第一时间打开了书匣。

    里面的书大多有些年头,纸张都发黄,拿取都要小心。沈悟净了手,小心地拿起来一本本的翻。以往向心觅一本本地送过来,今日骤然一下送了这么多,他一下不知从何看起。书是各式各样的,种类繁杂,似乎送过来时主人也没有细看。

    沈悟修长的指节划过书页,从中感受到一丝敷衍。他不动声色地翻开书页,摒弃自己的杂念。向旁人借来的书,早日看完,早日还回去才好。

    一缕暖风吹入屋内,屋外传来儿童嬉闹,井水浣衣的声音,还有沿街的叫卖声,算不上安静。但沈悟很容易就沉浸在自己世界里,他的呼吸轻而均匀,专注地看着手上的书。

    几息之后,又翻过一页,他呼吸一顿。

    书页之间夹着一张小纸条,墨色的字迹张牙舞爪地占据他的视野。

    一看便是向心觅的字,和她的人一样,总是能第一时间吸引别人的目光。沈悟拿起纸条看了看,上头是一句批注:“爹爹去过这个地方,这个异兽其实就是彩色小鸡,我还有一根它的羽毛呢。你想看吗?我可以下次带给你看。”

    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沈悟看了看这一页,上面提到西陵地区多山泽,其间有异兽,其中记载了凤凰长得“蛇颈鱼尾,燕颌鸡喙”。向心觅却直愣愣地先将这谜底揭晓,沈悟扶着额头,将笑意掩藏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他几乎能想象到向心觅笑着问自己要不要看彩色羽毛的场景。

    他将那张纸条小心地夹回书里,没再细看这一页,反倒又往后翻了翻。后面果然还有许多藏匿在书页之间的纸条。

    沈悟却并未第一时间看那些纸条,他翻回到刚刚那一页,强令自己一页一页,耐心地看下去。

    读书,才是第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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