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说话间,马车已入了京城。向铮还要去布庄议事,向心觅则先行回家,将赵春花交给管家安排,自己去拜见了郑夫人。

    他们比预计中回来早两日,郑夫人措手不及,她没想到自家女儿竟真跟上了向铮的马车,两日来心中总不安定,眼下见女儿活蹦乱跳的,还提早回来了,怕是出了什么意外,忙上前上上下下将女儿看了一圈。

    “可是出了什么事?怎么还提前回来了?”

    “就不能是我帮了大忙,提前忙完了吗?”向心觅在娘面前总是不自觉地撒娇,此刻噘着嘴,尾音拖得长长的。

    郑月蓉点了点向心觅的额头:“你看你这样子,哪里像个可靠模样,也不知道你爹怎么真答应你去胡混,你爹可说了什么时候回来?”

    向心觅摇头:“爹爹说晚上有酒宴,叫娘别等他回来用饭呢,我来陪娘吃饭!”

    郑月蓉倒不意外,只是叹气:“又到了宫里制新衣的季节,你爹又不知要在外头喝到几时去,前几日你爹的腿又开始疼,郎中还嘱咐他少喝酒的。”

    向心觅握住郑月蓉的手,郑月蓉与向铮少年夫妻,也是共患难过的,手上有年轻时冷水泡出的冻疮,许多年也不见消。向心觅很熟悉那些疮疤,摩挲着宽慰郑月蓉:“爹爹心里有数的,他装醉的功夫出神入化,连我也认不出呢。再者,等爹爹回来,我想劝劝爹爹,今年就不去争宫里的丝绸份额了罢。”

    郑月蓉不解其意,只当是小孩子胡言:“怎么?白花花的银子也不要了?嫌自家的银子太多了不成?”

    “银子怎么会嫌多呢,只是我这两日去村子里,发现了有人用化云散将蚕茧以次充好,据消息是一个奇怪的货郎来村中售卖,若是巧合便罢了,若是有心人有意为之,恐怕前些日子收来的蚕茧之中也有被化云散泡过的蚕茧。今年蚕茧产量本就不足,如此一来,制得的符合宫中要求丝绸数目更是不足,何必打脸充胖子呢。”

    郑月蓉思索片刻,也觉得向心觅说得有理有据,又欣慰于向心觅论事思路清晰,口齿伶俐,倒不似平常闺中女儿,她摸了摸自家女儿的发髻,说出自己的顾虑:“你爹爹也不是个傻的,吃力不讨好的事自然不会去干。只是每年进贡多少,对当年生意影响极大。那些王公贵族,往往只在往宫里进献布料的布庄购置衣裳。这两年王氏布庄风头正劲,因着家中儿子与长史之女许闻烟结了姻亲,许多客源都被抢走了。若是再在进献布料一事上落后于人,往后的生意只会更难做。”

    向心觅前世不了解这些事,如今听了郑月蓉的解释,方才恍然大悟。她因这一番话沉思良久,吃饭时也心思杂乱,还被郑月蓉说了一番,于是三两口敷衍完了晚饭,早早告辞回了自己的院子。

    既然提早回来,明日自然该去老老实实上学。向心觅回了院子,立刻让青荷点灯磨墨,补上前两日的课业。只是手在心写,心思却飞的远。

    自己的顾虑也不可忽视。若是自家无法制得足够的丝绸,便只能去底下各县搜寻,所费更多,毫无收益,实在是不必要之举。但娘亲的考虑也不无道理。父亲多年来积攒的名声与优势,总不可能看着它衰落,莫说向铮接受不了,向心觅自小看着父亲为它风里来雨里去,也不能忍心。

    她落下最后一笔,墨迹重而深。

    既然数量不够,就只能在精上取巧。天家什么好东西不曾见过,平常织物自然入不了眼,得想些新奇的玩意。

    向心觅记得爹爹曾给自己带回来不少新奇玩意,其中有不少鸟兽的羽毛,以缂丝之法制得制得百鸟朝凤衣,将羽毛编制其中,正巧数月之后皇后诞辰,呈上去想必独树一帜。她吹了油灯,让青荷将库房钥匙取来。夜色之中,她提着灯笼走进库房翻翻找找。

    向铮经常去江南一带采集布料,那里多山多水,多奇珍异兽,收来的布料也如同流水一般轻巧飘逸,为了哄骗总是抱着他的腿不肯撒手的向心觅,向铮每次回来,都会给她带一些没见过的鸟兽羽毛或是精巧民间玩意,不知不觉,都已攒了一大箱。

    向心觅令人将箱子拖出来,亲自蹲在地上翻翻找找。

    蓝绿色的像眼睛似的亮羽,如烈火般鲜艳的红色尾羽,还有泛着金色的黄色锦毛,向心觅统统挑拣出来,放在一边的小托盘上。

    青荷不知道小姐又在做什么奇怪的事,近日小姐行事诡异,虽说往日追求沈公子时也十分大胆,可绝没有现在这般,教人看不明白,而沈公子,也已经有好几日没听小姐提起过了。

    她惴惴地在边上提着灯笼,看着向心觅干净而清冷的侧脸,分明又是她最熟悉不过的小姐。

    向心觅将大箱子翻了个底朝天,竟林林总总找出了几十片。羽毛只作点缀,再去让人收集些常见的鸟类羽毛,差不多也足够。缂丝需用画为底,比照着排列经纬,程序十分繁复。

    画倒是不难,上辈子喜静,常常待在书房看书,向心觅总想和沈悟呆在一块,又看不进书,只好找个旁的由头,便学起了画画,尤其喜好画花鸟。画一副《百鸟朝凤》对她来说不算太难,只是不知绣娘能否将其复原。

    夜色更深,向心觅蹲得腿麻,暂时将这问题抛之脑后,打算明日去找人问询问询。

    一夜好眠。

    次日向心觅精神奕奕,起了个大早。到达书塾时,底下来的人数寥寥。

    沈悟也来得早,一袭白衣,在位子上专注地读书。向心觅没注意他,自顾自地坐到位置上去看书了。

    孟一水来得也极早,不过她是为了补上前日未完成的课业。她一手捏着毛笔笔走龙蛇,一手撑着脑袋,眼睛都睁不大开。见到向心觅,倒是精神不少:“你昨日怎么了?怎么没来上课?”

    向心觅扭过头:“我去京郊了,跟着爹爹一起收蚕茧,还被虫子咬了,你看这手上的疙瘩。”她伸手挽起袖子,疙瘩已经消退不少,还剩些红色斑点,

    孟一水一脸震惊:“你还真去那穷乡僻壤的地方啊,我当你是溜出去玩呢。”

    “去京郊不也是玩么。”

    孟一水兴致缺缺:“那地方有什么好玩的,哪里比得上京城繁华。下次旬假有蹴鞠比赛,我哥他们都会去,你去不去看?”

    “山水也很漂亮的嘛,我还去吃了农家酒宴,别有一番风味呢。”向心觅笑眯眯地,“你是去看蹴鞠的?还是去看谁家公子?若是去看公子,我可就不去了,到时候把我扔在那追着公子去了,我可太凄惨了。”

    “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嘛!不会丢下你的!”孟一水被揭穿了心思,作势要捂向心觅的嘴,向心觅灵巧躲开,两人打闹一会儿,孟一水忽而又小声说:“宋小将军也要去,平日里都见不到人,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见他一次,你就陪我去罢。”

    孟一水难得露出些女儿情态,不好意思地挽着向心觅的胳膊晃啊晃。

    向心觅只好含笑答应。

    说话间,尚先生拿着书走进来。两人便安静下来,不再窃窃私语。也没人注意到在旁边将对话尽收耳底的沈悟。

    难怪向心觅昨日没来上课,原来是随她父亲去了京郊收蚕茧,似乎哪里还被虫子咬了,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

    沈悟低着头看书,眉毛却不自觉拧起来。

    她似乎玩得很高兴,很喜欢京郊。

    沈悟不动声色地翻了一页书,想到向心觅夹在书页里给他的那些话,书中那些山野杂记看得那般仔细,纸条里也充满了对那些奇闻异事的向往。之前约着他出去买书看画,恐怕也只是为了迎合他的喜好。

    以后......也许可以一同去城门外或者山上踏踏青,他也并不排斥的。

    孟一水在低声劝说她去看蹴鞠比赛了,沈悟侧耳细听,向心觅含笑说着“公子”“蹴鞠”,脸上尽是打趣之意,最后还是说了不去。

    沈悟缓缓地松开了不自觉被捏出几丝褶皱的书页,下一刻却又听见向心觅笑着妥协“我去就是了”。

    未出阁的女子,去看一群男人跑来跑去,争斗不休,是不合适的。他并非古板之人,只是觉得这样不好,蹴鞠危险,或许会冲撞到她。那群男子气血方刚的,在太阳底下流汗奔跑,也没什么好看的地方。

    再说,再说,向心觅不是喜欢自己么?孟一水是为了看那个宋小将军去的,她去做什么?

    明明自己就坐在这里,一早上,向心觅压根没往这里看过一眼。

    沈悟心中愈发烦躁起来,他面无异色地将书合上,脊背挺得笔直,努力安定心绪认真听课。

    嗖的一下,一个圆圆的纸团滚到沈悟脚边。

    沈悟眼神一动,慢慢地将地上的纸条捡了起来。

    “明之兄,能否将上节课的笔记借我看看,我完全听不懂尚先生在说什么了。”

    是后座的楚墨生丢过来的。

    沈悟神色更冷了,他侧头将自己的注释递过去,余光中瞟了向心觅一眼。

    她听得很认真,一点也没有将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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