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沈悟纠结了大半日,下课后见向心觅又急匆匆地不知去哪,还是沉默地收了书跟上她。

    “向小姐,还请留步。”

    向心觅茫茫然回头,不知道沈悟什么时候跟了上来。天气逐渐热起来,衣衫的布料也轻薄些,沈悟今日穿了件月白色的长衫,勾勒出瘦削却并不孱弱的身形,像只孤高的鹤。

    沈悟鲜少主动找她,向心觅自然以为是有什么正经事要说,便驻足下来等他,“沈公子,怎么了?”

    眼下分明只有他们二人,向心觅却还是客客气气的,往日的亲昵逾越一丝也没有了,从前她太过亲近,总让沈悟觉得不自在,可如今向心觅守礼了,他仍然觉得不自在。

    沈悟不自觉蹙了眉:“前几日你送了许多书,我一时看不完,恐怕得迟几日还你。”

    特地叫住她只为了说这件事么?向心觅摸不着头脑,笑着点头:“没关系的,那些书你尽管看,不用着急还的。”

    沈悟却没动,他站在向心觅面前沉默半晌,又憋出来一句:“你所说的那种彩色羽毛,我十分感兴趣,可以......借我看看吗?”

    向心觅:啊?什么彩色羽毛?她什么时候跟沈悟提过这事了?

    她不解其意,只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试探着问出口:“什么......彩色羽毛?”

    沈悟原本抿着的唇角忽然绷直了。他有些生气地看着向心觅,问道:“你不记得了?”

    她写在纸条上的那些絮语,欢欣的,细碎的,藏在书页间的话,原来只是她随手记下,转头就忘的吗?

    向心觅都快把脑子翻烂了,实在没想出来“她说的彩色羽毛”究竟是什么时候的她跟沈悟说的,更不知道他说的是哪根彩色羽毛。

    她的小托盘里有一堆呢!

    她看着沈悟的脸色,眼下沈悟才十七岁的年纪,轮廓尚且青涩,还看不出上辈子清冷如寒冰的气质,不过也初具雏形了。眼下面色冷硬,唇线抿得直直的,恍然和上辈子那个沈悟重合起来。

    前世沈悟和她意见不和时,也时常这样是这样一副表情。冷淡的,不悦的,冷眼旁观的。她的愤怒,崩溃,难过,在他眼里似乎通通都是麻烦,然后用一句“说话就说话,你哭什么”结束争吵,然后就是漫无止境的冷战。

    上辈子自己总是很怕他生气,软下声来求和撒娇,委曲求全。

    她愿赌服输。只怪自己当初走错了路,嫁错了人。委屈也合该自己吞。

    那这辈子呢?自己凭什么还莫名其妙看他的脸色。

    向心觅也生气起来。她自认为自己相当拎得清,并没有自己将上辈子尚未发生的仇怨与爱恨加诸到这辈子的沈悟身上,甚至还能不计前嫌看在他是个好官的好苗子的份上给他送书!

    即使之前对他穷追不舍,她也没做什么太过分的事,顶多是烦了烦他。现在不也没烦他了吗?

    沈悟他怎么敢!怎么能!还对她甩脸色!

    向心觅原本温和的笑也垮下来:“我实在不记得同沈公子说过什么了,抱歉,那羽毛也不知道被我放哪里去了,沈公子若没有其他的事,我便先告辞了。”

    说罢,她并没等沈悟回应,转身就走了。

    沈悟愣愣地站在原地,一时没有动。

    向心觅似乎是生气了。或者说,似乎就没有好过。这几日,除了那日送来的书和纸条,她都没有好好同他说过话。

    ......还有那句托小厮转达的“好好读书”。

    他盯着向心觅的背影。今日她穿了件粉色襦裙,很鲜嫩的颜色,像是平河边上三月的桃花。因为走得急,裙子的后摆晃来晃去,她提着裙摆奔向书塾的门口,仿佛一刻钟都不愿意和他多待。

    从前分明是坠在他身后喋喋不休的人,怎么突然就走到他前面去了。

    她腰间的香囊也随着她的走动晃来晃去的,是他没见过的蓝色,素净的厉害。与她粉色的襦裙也并不搭配。

    沈悟总觉得向心觅身上出现了很多他不曾察觉的变化。

    也许是因为向心觅不再肯同他说话了。

    向心觅出了书塾上了马车,还觉得气鼓鼓。

    沈悟简直是莫名其妙,什么彩色羽毛,她仔仔细细想了这几天,压根就没跟沈悟说过话!

    想看彩色小鸟还凶她?才不给他看呢!

    她撩开车帘子往外头看,外头阳光灿烂,马车轱辘轱辘一路往前,朝着更明亮的地界去了。

    到了布庄门口,向心觅倒平静下来。生气归生气,眼下《百鸟朝凤图》才是第一要事,她将乱七八糟的个人情绪抛之脑后,进了绣坊。

    几位绣娘都早早地候在里面。她们都是绣坊里手艺最好的绣娘,向心觅毕竟不是专业的,具体百鸟羽衣如何制作,需要参照她们的建议。

    向心觅被人引着走入内室,没想到见到一个很久不见的故人,孟兰因。

    沈悟的母亲。

    上辈子第一次见孟兰因,她已经病的很重,眼睛上蒙着一层灰色的阴翳,衰老的痕迹爬满了面庞,缠绕在已经被病痛吸干了精血的皮肉上,只剩下垂垂老矣的暮气。

    向心觅初初嫁过去,从没伺候过人,家中又突遭巨变,反倒是孟兰因照顾她许多。

    孟兰因拖着病重的身躯,用柔软的怀抱,温暖的手接纳她。

    对于向心觅来说,孟兰因就像她的另一个母亲。只可惜那时她的眼睛已经很坏,身体状况也极差,不到一年就撒手人寰了。

    向心觅呆愣地注视着眼前的女人,她生的极白,眼睛温柔而多情,只是坐在那里侧耳倾听,就散发着水一样柔和的气质。

    她见向心觅进来,很拘谨地收了收手上的针线,对她露了个微笑。

    “我今日请诸位来,是想请教请教,能否做出这样一件衣裳来。”

    向心觅尚未来得及画出手稿与底图,只得口述。她设想制作的百鸟羽衣,是以百鸟朝凤图为底,再将异兽羽毛用特殊针法缝制其中,使之有触之如鸟羽般的手感。

    她才说完自己的设想,便有一绣娘提出异议:“那百鸟朝凤图为底的缂丝制衣法,工序繁复,几近失传,制一件成衣,耗时甚长,乃至数年,哪里是几个月就能办成的事情?”

    这绣娘是向氏布庄里手艺顶尖的,曾在宫中尚衣局做过事,后来到了年岁自请出宫嫁人,向铮花了大价钱将她请来,在向氏布庄坐镇。

    在她看来,向心觅的想法异想天开,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一时兴起罢了。

    顶尖的绣娘发了话,其他的绣娘自然一时不敢应声。

    向心觅冷下脸:“诸位都是千里挑一的人物,我请你们来,自然也不是为了什么寻常的物件。缂丝之法,京城之中,掌握之人不过数十。诸位当初学这门手艺,想必吃了不少苦,如今正有机会将其展露于世人眼中,供奉给皇后作诞辰礼物,让天下共同瞻仰,这难道不是在座各位所期盼的?”

    她又放柔了声音,循循善诱:“况且,无论进献能否得到天家青睐,我向家该给的报酬,绝不会少你们一分。向氏布庄在京城经营十数年,若这点信誉都没有,恐怕各位今日也不会坐在此处了。”

    向心觅讲清利弊,并不催促,慢悠悠地坐下来,抿了口茶水。

    她喝不惯,暗自瘪了瘪嘴,将茶盏放回了原位。

    孟兰因先动了,她站起来,有些不习惯在众人面前讲话,羞涩地低声说道:“我愿意试一试。”

    向心觅并不意外。名利双收的事情,总会有人愿意为之驱动。这差事辛苦一时,说不定能挣得一辈子的荣耀。

    她只是没想到,孟兰因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人。

    向心觅转念一想,又明白过来,沈悟邻近科举,正是各处都要花钱的时候。沈家需要这笔钱。

    向心觅招招手,底下人便捧了一匣子银子来作为定金,送给了孟兰因。其他人看见了,也颇有些意动。

    其他绣娘所担心的,无非是工期太短,缂丝又太费心力,但这样看来,向心觅所给予的报酬也远远丰厚别的主家,于是又有几人站出来同意了。

    与几位绣娘付了定金,签字画押后,向心觅又将孟兰因单独留了下来。

    孟兰因惴惴的,不知向心觅是何意。其他绣娘走了,就显得内室格外空旷,沈兰因坐在向心觅对面,几乎手足无措。

    向心觅却收起了刚刚那副冷淡的模样,眉眼温顺下来,虚心朝她请教制底图需要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她还派人将茶水撤下去,换了一壶菊花茶上来。孟兰因絮絮叨叨地说着可能要注意的事项,向心觅便含笑听着,顺手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

    “喝吧,清心明目的。兰娘总是用眼睛,更要注意保护呢。”

    孟兰因有些受宠若惊,她接过来捧在手里,这才敢认真打量了几眼这位小姐。

    向心觅声音冷冷清清的听不出年纪,仔细打量才发现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年纪,和自家儿子差不多大,腮边还有些圆润的脸颊肉,显出两分稚气。

    沈兰因低头喝了口茶,心下感叹,方才威逼利诱一通,眼下又是这般温和可亲的模样,年纪轻轻,管束人已有如此手段了。不过稍息,她撇开念头,回答向心觅的问题了。

    向心觅问得仔细,直至天擦黑,还客客气气留她吃了顿饭。

    “兰娘,过几日我将画稿带来找您,您再帮我看看吧。”

    向心觅将孟兰因送到门口,还依依不舍地同她约定下次见面。

    孟兰因答道,“向小姐随时来找我,我都在的。”

    她今日回去的晚,没同儿子说,于是回去得着急些,到了家,见灯已点着了,沈悟安安静静地坐在桌边认真地读书,这才放下心来。

    “明之,娘今天接了笔大生意!”她按捺不住分享今日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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