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

    宴会在京郊举行,驾车半个时辰才抵达园门。

    向心觅与孟一水来的不算早,一进去,被数道目光扫了一遍。

    无关乎,前段日子向心觅只身前往莫古国,京中许多女儿家都有听闻,虽说时人对此行径褒贬不一,但对这位向家小姐,多少有几分好奇。

    加之前段日子向心觅神龙见首不见尾,成日窝在家中不出门,只与孟家娘子交好,常有往来,京中对其传言愈胜,更引发了众人好奇。

    向心觅着一身翠色,眉目清明,个子也比寻常女子高挑,如同桂枝香兰,别有一番气韵。虽是商户女,但与人寒暄时并不谄媚,含三分笑意,颇有些可亲之意。

    甫一入席,便有几位女子围拢过来。

    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裳的女子凑过来,有些面熟,却并不相识:“你这衣裳花样倒新鲜,我怎么没见过,你在哪买的?”

    向心觅应道:“是我家新上的衣裳,还没摆出来呢,你若是喜欢,去我家铺子,我为你折扣两分。”

    其他女子见她言辞平和,并不难以亲近,也逐渐不拘束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

    “我也要折扣,你家衣裳做得漂亮,每次我都买多。”

    “你家的棉偶,我去了几回,总买不到,什么时候能上新的呀。”

    “你前段日子一个人去莫古国,路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见闻啊?”

    此话一出,周围忽然静了静,几双眼睛殷切地望着她,竟是对这个话题都感兴趣。

    也难怪,她们正活泼的年纪,却日日拘于闺阁之中,难得有同辈人去外头看看,哪里有不好奇的。

    向心觅端起茶啜了一口,细细思索:“若说见闻,倒是有一些,不过乡野杂闻,娘子们姑且听个趣吧。”

    她轻言慢语地叙说起来,从官道上一望无际的田野,到攀缘而过的峭壁,长着艳丽花纹的虫蛇,还有晒的黝黑,时常在面额出绘以彩饰的异邦人,新奇的体验让一众娘子心驰神往,似乎也随着向心觅的叙述挣脱了这片方寸之地,去往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

    越来越多的小姐侍女在此处驻足,新来的人见席位处围了一圈人,也凑过去看热闹,一听就挪不动步子了。

    “虽说有防虫药,但若是穿于山林之间,枝叶潮湿,将药尽数融了,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虫子顺着衣裳缝隙爬进去了,过那段路的时候,一歇下来,许多人就要去脱衣裳看自己身上有没有钻进虫子,有一次发现了小臂那么长的黑虫!当地传闻,真有人被虫子蛀空了皮肉,只剩下薄薄一张人皮。”

    人群爆发出混合着惊恐与害怕的声音。但有人接着催促:“还有吗还有吗?”

    向心觅说的口干舌燥,茶杯也见了底,干脆见好就收:“这种异闻,我也只听过这么多,旅途冗长烦闷,我也只挑些趣事说说,眼下实在是想不起来了,恰好酒宴要开始了,诸位请散了入席吧。”

    众人只好遗憾散去,但有一姑娘恋恋不舍,巴巴地望着她:“我是户部检视罗家娘子,改日能不能登门拜访,我对你说的故事十分感兴趣。”

    她递上名帖,向心觅自然含笑收下,起了个头,其他娘子也纷纷留下名帖,向心觅照单全收,一时之间成了在场最受小姐欢迎的人选。

    孟一水坐在她身侧,看着她手里一摞名帖啧啧有声:“你原来不是来看公子,是来相看小娘子的?”

    向心觅横了她一眼:“什么话,这都是我的潜在客户,大财神。”

    一心钻在钱眼里。孟一水转了转手边的青瓷茶杯,颇有些百无聊赖。

    忽而视线一定,一袭白衣落入她视线之中。

    柳行云终于来了。他身份金贵,又中探花,姗姗来迟也是应当的事。

    近日他正是京中炙手可热的人选,又交游甚广,一入园就被公子们围起来寒暄,更有几位小娘子上前与他打招呼,目光含羞带怯,他温柔款款一一回应,一双桃花眼看谁都是一样的多情和煦。

    仿佛谁都可能被他放在心尖尖上似的。

    孟一水扯了扯向心觅的袖子,顾及着自己今日打扮,心上人又在眼前,她低声焦急地催促向心觅:“柳公子来了!那边那边!”

    向心觅又喝了一杯茶,才解了方才说书所致喉间之焦渴。她循着孟一水拖拽的方向看过去,人群之中一身白衣十分显眼,玉冠束发,金丝腰带勾勒出有力的腰身,不愧是武将家的儿子,身量一等一地好,远看更显俊逸非凡。

    仿佛心有所感,柳行云忽而在人群中抬头望了过来,对上向心觅的眼睛,笑意仿佛更深了些,微不可察地朝着她点了点头。

    向心觅一愣,虽然穿的白白净净,其实还是只花孔雀。

    此宴以桃花为名,羹食酒茶皆围绕桃花。炸花酥,桃花糕,五色汤,均是宴主独家的菜色,一年就吃的上这么一回。

    去年今日埋下的桃花酒也被启封,酒味醇厚,细品之下却蕴着一丝桃花极浅极淡的清香,分不清风中的花香,还是舌尖的余味。

    酒饱饭足,席间气氛越发热闹起来。此时才是宴会的正题。众人不必再拘于席内,可以四处赏花谈天,桃园深处有一小谭,潭水深静,落花满池,是知名一景。

    此处设置了投壶射箭让年轻人们玩乐,另设墨宝供人写诗作文,待结束时评出最出众的一篇。

    这与向心觅没什么关系。她有午觉的习惯,吃过饭被惫懒下来,寻了棵偏僻的粗壮桃树背后躲清净。

    春日暖阳,草长莺飞,向心觅支着下巴,长长的羽睫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似是有些困倦。暖融融的日光洒落在她身上,白玉般的脸颊微微散发着柔和的光。

    眼前光线一暗,一耳熟的男声低声打破了此处静谧:“困了吗,昨夜没休息好?”

    向心觅睁眼,见沈悟一身玄衣立于身前,挡住了过于刺目的阳光。她眼神清明,却睁着眼睛敷衍:“日头太好了,不知不觉就犯困了,让沈公子见笑。”

    沈悟极讲究规矩,他应当偶然看见,不喜如此,故来好心提醒。

    她并不知晓沈悟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终于找到她的身影。

    “小灰回去了吗?我这两日实在繁忙,它又实在闹腾得紧。”

    繁忙还来赴宴,这种男女互相相看的宴会,他是来做什么的?向心觅思绪还牵挂着别的事,眼见着因为沈悟的到来,聚集在此处的视线越来越多了,颇有些烦他。

    她心中哀叹:自己好不容易寻到的清净地方。

    但嘴上还是应道:“昨夜里自己飞回来了,前几日疏忽,不知怎么跑了,它在我那养坏了,脾气蛮横,我也拿它没有办法。”

    沈悟声音淡淡:“一只鸟,倒让你这样为难?”

    他俯下身子,在向心觅身边寻了个干净地方坐下来,玄色的袍角与向心觅青色的裙摆交叠,似乎一时半晌不打算走了。

    “说它也不懂,喂多喂少都不适宜,你不也见识过了么。”向心觅语调哀怨,实在是吃尽了它的苦头。

    沈悟却偏帮着小灰:“好在聪明,次次送信都能准确送到。”

    向心觅想了想,无可否认地点了点头。

    “听闻你前几日已经面见圣上,如今是参知政事,还没向你道喜。恭喜。”

    沈悟出身贫寒,但才名出色,很快他就会受到王丞相的赏识,参与新政改革。然而他们夙夜筹谋,政策初初敲定,折子才发上去预备新春施行的新政,被突如其来的雪灾搁置,一搁就是三年。

    王丞相在第二年冬与世长辞,接连雪灾让各地人口凋敝,民不聊生,遑论推行新政?连土地都快荒芜殆尽。还有边境蛮夷虎视眈眈,如同豺狼随时预备着在这片日渐孱弱的国土上撕咬下一块血肉。

    眼见着日子越发近了,阳光一日日地暖和起来,向心觅的心却一日日地越发熬煎。

    什么时候说?如何说?她眼下并不确定此处棉花能否长成,若不成,这样没有根据的事,自然不能被纳入新政条例。

    也来不及,还有大半年,冰雪就会覆盖这片土地,新政从考虑到推行,也得到明年春日。

    眼前这个冬,该怎么办?若她同沈悟坦白一切,提前准备,或能多救无数百姓。

    可她该如何说服沈悟?

    重生之人,说出去不得被人当做失心疯了。

    向心觅方才就在思考此事。但还没想出眉目,便被沈悟打搅了。

    沈悟凝望着她,见向心觅神思飘摇,显然心思不落在自己身上,恭喜也只是客套话,他出声唤回向心觅的注意:“前几日,你不是说要我做个好官吗?大可以慢慢验证,我做的到。”

    接着看着他是如何做的,将目光投注在他身上吧。

    沈悟将话里的私心小心地掩藏起来,不露一丝马脚。

    然而向心觅并没听明白他的言下之意,她答道:“你当然会是好官的。”

    他却的确为着这般没来由的笃定而感到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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