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富

    陆清泽带着大军一路从都城北上,军中将士多已经觉得筋疲力尽。

    陆清泽也好不到哪里去。

    尽管那条伤腿在黄伯的精心照顾下已经愈合结痂,最后只留下一块伤疤,可是连日来的奔波疲惫,还是让那条腿开始隐隐作痛。

    北齐的都城内此时正是夏季,可是同一时间的北境却是有了秋末的感觉。寒意侵袭在大军上下每个人的身上和皮肤上,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陆清泽出了自己的大帐,便会压下痛意让自己精神抖擞一如过去。倘若自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伤痛,那可就会军心大乱。而军心一旦大乱,这北征就注定是失败的。可是武将的失败不同于文臣的。武将的每次失败都是无数条性命啊。陆清泽不敢大意。

    而守北境的孙家人早已经接到了密令。

    孙富正在看着一封信,看完信,他脸上露出喜悦之色。而面前站着的正是一个面上稍显青涩、身量极高强壮,仿佛一个少年的人。然而孙富却知道,眼前的这人不过十岁左右,说到底也还是个孩子。

    孙富看完信,抬头看着眼前的孩子:与孙鼎的相貌极为相似,孙富留在京中的眼线也早已告诉他:孙鼎大将军将自己最为宠爱的妾室所生的一个庶子送进了营里,想来就是眼前的这一位了。尽管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可只需短短几年,便拥有着无限风光的前程。

    孙富只是个孙家旁支的血脉,被派到这苦寒贫瘠的北境看守,早已经苦不堪言。起初来此时便绞尽脑汁想回到富饶繁华的都城去,可惜孙鼎后来也在军中失了权,他也只得耐下性子守在此处。

    可谁能想到风水轮流转,上天竟然送了一个这么大的惊喜给自己。照着密信所说:陆清泽北征快成时便除掉,那最后这战功可不是落在了自己头上?再加上自己一直没巴结到都城内的大人物,眼前送信人虽然还是年幼,可是只消几年,自己还是等得起的。

    打定了要好好巴结上眼前人的主意,孙富便说:“禄哥儿多年未见,倒是出落得越发精神了,真是好俊一个少年郎。”

    孙禄先是将孙富手中的信接过,打开灯罩,引了烛火烧了,看着那密信化为一团灰烬先是问道:“孙大人可记住这密信内容了?”

    孙富的一脸笑容迎上了公事公办的冷漠,却并不生气,反而更将喜悦加深几分:“微臣自然是谨记在心,皇上的意思,不敢有失。”

    先完成了差事,孙禄才在脑海中回忆起来:自己似乎并没有见过眼前这位远房叔叔,甚至在记忆中搜寻了半天,也没有一丁点相关的片段,对于孙富说的“好久不见”看来是客套之语。于是这才回复道:“孙大人收到就好,我也该回都城复命了。”

    孙富好容易才和都城内的人搭上关系,且是眼前这位孙鼎着力培养,日后会大有作为的人,孙富不肯轻易放走,直接用手扯住孙禄的臂膊。

    “禄哥儿怎得与我还这般生分?说起来,你尚在襁褓之中的时候,我还抱过你。虽是远亲,可论上辈分,我也是你的叔叔。怎能让侄儿远道而来,风尘仆仆就离去?且在这里歇上两日,待得休整好再回都城!”

    孙富也是多年习武,且正在壮年,本想着自己拉扯住了眼前人的臂膊定牢固,却不想孙禄只消一下就挣脱了他的桎梏,抽出自己的臂膊说:“感谢孙大人美意,只是,此事事关重大,我不敢在这里逗留。”

    孙富见对方如此年轻却有这般气力,就知道孙鼎大将军一定是颇费周折才培养出来,心内却更是坚定了巴结的心思:“禄哥儿的心思我懂的。只是如今夜深,怎能半夜赶路?不若禄哥儿先去沐浴更衣,再来与叔叔同饮两杯,用过宴席,好生睡一夜,明日一早就上路,你看如何?”

    孙禄低头考虑一下:本已夜深,就算是这会儿子离去也还是要找驿馆的倒不如在此处方便,就说:“那就劳烦孙大人了。”

    孙富见孙禄言辞之间还是孙大人,不动声色拉远两人距离,并不接受自己叔侄的拉拢,却也不生气,唤了门口的仆婢带孙禄下去沐浴后,又唤来另一个仆婢,给了一张银票,低低交代了几句。

    等到安排妥当,孙富才一个人眯起眼:孙禄到底还是太年幼,方才的辗转心思都能被自己瞧出一二。这倒是和孙鼎那莽撞的老匹夫很是像。但是谁让人家命好?生下来就是孙鼎的儿子?对于如今的皇上来说,那不就是庶舅?自然是他们更得皇上信任。

    孙富一掌拍在桌上:幸好孙禄年幼,自己先将孙禄笼络住,等到孙禄做了高位,再求他让自己回都城!

    孙禄倒是十分惊奇:在北境这等地方,竟然还有汤池沐浴!汤池在都城内不算稀奇,就连孙府内都有。可是自己一路送信而来,看到的都是衣不蔽体的百姓、漫天飞舞的黄沙、寸草不生的戈壁······

    如今再看着这汤池,难免有惊讶。自己一路骑马而来,为着害怕引起陆清泽警惕,自己是在陆清泽拔营后的第三天才启程的,而信件务必要在陆清泽到达北境之前送到孙富手中,于是这几日来不敢休息,只敢在夜里找驿馆将就一睡,天蒙蒙亮就又出发。就连吃食也是干粮充饥的多。

    躺在汤池里,孙禄舒服地闭上眼,觉得连日来的疲乏一扫而空。本是想多泡上一会儿,可是腹中饥饿,便起身穿戴好,又随着仆婢到了孙富预备的地方。

    北境寒冷,孙富招待孙禄的地方便设在了屋内。虽还不至于到冬日,却在中间燃着一个炭盆。孙禄落座以后,孙富就介绍道:“禄哥儿想来是第一次到北境。却不知道,这北境偏僻贫穷,可偏偏有三样好东西!”

    孙禄泡过汤池心里的戒备去了大半,此时也配合地问:“哦?是哪三样?”

    孙富说:“这第一样,便是北羊。烤来吃最是味美!”说罢拍拍手掌,便有两个仆婢抬着一支铁架进来,那铁架上插着的正是一只羊!只是已然红彤彤,外皮翻起,是已经料理好的样子。

    虽然闻着味道极美,可孙禄还是皱起眉:都城内达官贵人多,所用饮食皆精致,这整只羊上菜,莫非是让自己如野兽般生啃?

    却见那两个仆婢将铁架架在了炭盆上。接着就转动铁架。炭盆的热气细烤,那羊上有羊油滴下落在火中,整个室内瞬间被肉香味占满。

    然后那仆婢用匕首将最外层的羊肉细细片下成薄片在盘中,呈给孙禄、孙富。

    孙禄夹起一片,果然入口不觉腥膻,只有香味蹿鼻,本也是饿了,孙禄便将那些肉一扫而空。

    孙富赞道:“果然有第一将的风范!”然后对着烤肉的仆婢吩咐:“快将那肉大块切来,再将后厨的菜式也上来!”

    言罢,又对孙禄说:“这第二样嘛,便是葡萄酒!禄哥儿快尝尝!”

    孙禄倒出桌上的酒来,不同于都城的白色,这酒却是红色的。端近鼻尖,有香甜的味道,一口入喉,酒辣味后却有回甘,孙禄一时贪饮,连喝了两杯。

    孙富赶忙说:“禄哥儿莫要忘了吃菜,配着肉吃别有一番风味!”

    孙禄听了,夹起一块羊肉,嚼动两下又喝下一杯酒,果然味美异常。再看桌上别的菜色,虽是样子不如都城内精致,看似狂野,可是吃进口中,却是味美异常。

    孙禄连日来都是吃干粮充饥,如今见得美味如此,岂能忍得住?当下就大吃大喝起来。

    而孙富也是喜上眉梢:凭他是谁,只要一壶酒下肚,那再细密的心思也得打开个窗儿,更何况是眼前这个看着如少年般大,实则堪堪十岁的孩子呢?只要哄得孙禄高兴,那就是结了这个善缘,慢慢维系,时常孝敬,等到日后孙禄位极人臣、需得培植自己的势力时,岂不会第一个想到自己?

    孙富也大饮几杯,羊肉虽好,可孙富在北境无甚可吃,吃的腻了如今也是夹两片就落了筷。

    孙禄桌上的酒壶已空,孙禄眼神有些迷离,叫着:“叔叔,酒没了!酒没了!”

    孙禄本是不与孙富扯这远亲关系的,可惜一壶酒下肚,这“叔叔”就轻易叫出了口。孙富喜得连忙应道:“禄哥儿莫急!这酒马上就来!”

    孙禄已是吃饱了,酒瘾却未曾饱。等到新酒上来,又是半壶下肚,这一次,孙禄端着剩下的半壶酒,也不用杯,就直接用酒壶送进腹中,人已经坐不直了,歪歪扭扭倚在桌上,口中乱叫着:“富兄,咱们这北境第三样好东西是什么?”

    从“孙大人”变成了“叔叔”,如今又成了“兄长”,孙富可不曾喝醉,他始终保持着清醒,却做出醉态:“禄哥儿,这第三样好是好,就怕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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