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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布道士,倡导废收容制之路(续1)

    (萧韬)

    5月份,首都京西市RARS疫情仍然汹涌,街头空荡荡。因此,吴铭记者于5月13日上午09:15打电话给祝守正教授约访,打算在线采访。“您好,祝老师!我看到你联袂其他四位法学者昨天上网公开上书的消息,蛮兴奋。我想采访你们此一义举的主旨,烦请您帮我联络其他四个人。”

    “小吴,我乐意接受你的采访,有话要说。我先问问他们四位愿不愿意受访,你半小时后再来电。”祝教授磁性的声线传过来,是吴铭谙熟的那一把男中音,叫人听得心酥。

    到钟了,他又拨电话过去,听见祝教授爽朗的声音,“小吴,他们不愿接受采访,全权委托我来说。”

    “没关系,您说就好。”

    “为了访谈严谨,我不想电话采访,容易答问容易听错。况且,现在疫情蛮厉害,咱们也不便面访。那么,书面作答,根据你的采访提纲,我再补充其它回答。”

    “没问题。祝老师,您选择电子邮件采访还是PP私聊?”

    “电子邮件吧。咱俩沟通时保留文稿,便于修改。”

    “稍后,我电邮您。”

    “明日上午9点,你收邮件。”

    “OK!如果还有其它问题需要补采,我再电话给您,如何?”

    “要得。”

    毕竟是老熟人,主要是祝守正教授依然是那么的热忱、亲切,吴铭记者轻松搞定约访一事。

    两人尽管相熟已久,吴铭却没有以记者的身份采访过祝老师,由于机缘未到。现在,他有了新闻由头专访,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于是,郑重其事做足了案头“功课”,充分准备了正儿八经的采访提纲。到底怎么充分?诸位别急,自有深度报道见分晓。

    翌日,吴铭记者准时查收电邮,接到祝守正教授发了详细的长篇答复。可他觉得意犹未尽,又致电对方补充在线采访。然而,祝老师有课,改在第3天上午10时PP对谈。在线专访热乎,居然花了一个大白天,除了各自午餐半小时。他顺利执行了一次深入的名家专访,收获了丰硕的关于法治华国之真知灼见。

    在吴铭看来,祝守正老师承担起知识人的责任,孜孜以求宪政强国的理念,坚持寻觅司法正义。他坚守对法律的信仰,仿佛一名清道夫细心探索良好的司法环境。对于自身的社会角色,他有着清醒的认识。坦承自己不是学究气十足的学者,不喜好特别细化和系统化的思考问题,而喜欢结合重大案例,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表达法律社会的一种精神。譬如,为何必须限制政府权力?从中,祝教授引申出其中蕴含的宪政基本内容,即“既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亦严格保障公民的权利”。他认为,每一位法学家都应该通过一种可能的方式对社会发生作用,想方设法推动宪政改革。为此,他秉持公论,参与重大社会事件的讨论,展现出难能可贵的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勇气。多年来,他跋涉在华国各地为法治呐喊,为建立美好的法治社会畅所欲言,获得了不小的影响和广泛的赞誉。

    实际上,普罗大众已经将祝守正教授视为公共知识人的精神领袖之一,把他当作华国知识人觉醒的风向标。对此,他淡然地阐明心迹,“在教学与科研之外,我花蛮多时间,撰写时事评论和到处做普法演讲,着力于秉承知识人的独立性来监督国家行政权的边界”。

    他的学养,一直鲜明无比?祝守正先生承认,自己个性鲜明并不激进。他自认为性情温和,坚定保持学者独立性的底线。他,蛮看重言说的独立立场,不会为了使自己的观点被接受而放弃独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执教于高校,他一直做启蒙大众法治思想的个性卓尔不群。期间,心态有没有焦虑、气馁等波动情绪?人非草木,也不是冷冰冰的机器,具有七情六欲。“从心态上说,我有时候怒不可遏。比如,一个不公正的判决造成不该杀的人被毙掉,怎么会这样不堪?二十多年走过来,我觉得心境总体上比较平和和理性。”健康心智的人,通常懂得自我调节信心。愤懑过后,我会与朋友侃大山,或者写作,或者阅读来化解。一向感到,读书有助于消除情绪问题。“我并不是整天壮怀激烈、金刚怒目,拒人于千里之外,生活中嗜爱美食、游山玩水”。

    对此,吴铭记者已有体会。他与祝守正教授来往不短,既远观也近交。多年来,祝老师的头上戴有若干顶帽子:“行吟法律的浪漫骑士”,“有机知识分子”,“司法改革坚定的鼓吹者”等等。实际上,他是理性的学者,更是热爱生活、富有激情的常人。——他写作充溢感性的文字,抒发感情。他听古典音乐,看剧情曲折的电影,偶尔看足球赛,甚至没事的时候远足旅游或上网“冲浪”网聊……

    吴铭记者有意发问,“祝老师,有人说您变成了国内稀少的学术明星,对完全的书斋生活不感兴趣了?”

    “吴记者,外人误解了,我并没有厌倦了法学研究,而是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比如讲演、撰稿等来辅助学术科研。我特别支持埋首在书斋里伴着青灯黄卷进行形而上研究的同仁,但不该所有的学者都度过同样的学术生涯。部分学者做学院派知识和公众需求之间的沟通工作,很有必要。我本人,就是有意识地在做法治科普的桥梁”。

    何况,法学是一门具备社会实践性的学科,现实就是法律学者的实验室。当严重违反法治的弊端冒出,法学者不抨击和揭露的话,我认为这真的缺乏社会关怀,这种法学家要打折扣。”祝守正教授觉得,世界历史上的一些大知识人,多数对公共问题的关注使得英名流传,也使他们的著作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曾经,他有一个困惑。在当今时代,作为一个法律学人,究竟应当怎样设定自己的角色、以怎样的方式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而今,他有了明确的答案,“终生,以学术为志业。学术不仅仅是饭碗,也是精神。”

    祝守正教授为被华国大众熟知,逐渐变成法学界头号学术明星,就是从在“一纸风行华国”的南国周末报社发表那一篇熠熠生辉的法律评论《转业军人当法官》开始。它直刺法院系统的明显的一种弊端,尽管受到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分子批斥,但更广泛地激荡起老百姓关注法治的热情,结果对推动法官职业化而实施司考举措的司法改革功莫大焉。数年光阴匆匆流淌,他从来没有翔实地阐释执写那篇评论文的动机。而今机会凑巧,吴铭记者意欲打破砂锅问到底。

    以前,祝守正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律人要垄断司法权。但是,社会上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乃至嗤之以鼻。他们用组织、纪律等政治术语借口质问,法官、检察官凭啥必须由法律人担任,而其他背景的人不得染指?他们拿您的那篇法律时评质疑,转业军人怎么就不能当合格的法官?“祝老师,请您详阐述个中缘故。”

    有人质疑,说明没有读懂鄙人的那篇文章。我没有绝对化反对复转军人成为法官,除非他们此前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且符合法官任职的要求。我认为,受过军队训练的复转军人服从上级已经内化为骨子里的意识,一旦当法官则影响司法行为。然而,法官判案讲究独立性的特点要求法官只服从法律,不应该服从上级。这个特征强调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但无数的业外人员不理解,并生出法官容易徇私枉法或滥用职权的犯罪行径。普通民众不懂得此一法治命根的道理,就连400多年前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都不理解。从而,英国法律史上冒出柯克大法官与詹姆斯一世国王之间的著名冲突。

    在那遥远的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召集普通法院的大法官们来到自己面前,要他们讨论一下并允许自己来审理案件。他原本以为法官不过是“国王的影子和仆人”,只要国王愿意,他就可以在威斯特敏斯特大厅主持任何法庭的审判……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首席大法官柯克代众法官回禀国王说:“对此,我当着所有大法官的面回答说,而且他们都同意的是,国王本人不能断案。所有案件,都应该由法院根据英格兰的法律或习惯予以确定和审判。”国王被激怒,咆哮道:“这,意味着我应当居于法律之下,要是这么说就是谋叛。”柯克大法官毫不退让,借用英国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布雷克顿法官的话理直气壮反驳,掷地有声:“国王虽居于万民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quod Rex non debet esse sub homine, sed sub Deo et lege.)。”

    这就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法律是国王”论断,让法律成为国王而不是国王成为法律,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天条。此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从此,英国的司法成为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

    吴铭记者早在燕清大学法学院上学时,从这个知名的冲突思索出“法治国”与“人治国”的最大区别。到底是什么?一个国度是不是依法治国,不在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法律是否神圣不可侵害。自古以来,世界上多少思想家都阐述了这种观点。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柏拉图(前427-前347),在《法律篇》中点明,“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的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13世纪,英国《大宪章》首次向英国当权者宣告了一项精神,即:法律高于国王之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到了美国建国初期的18世纪,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指出,在法治国家里,法律是国王,而非国王是法律。19世纪末,英国学者戴西(Albert Venn Dicey)也认为,“法律至上”是法治的主要特征。

    总而言之,古代西方有一句法律格言,闪烁着法治之光:“法官只有一个上司,那就是法律”。

    祝守正教授接着说,国际法律史演变到当下,在西方发达诸国,从事法律职业都必须以正规的大学法学教育为前提,领略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进而在本国司法系统形成高度专业化的法律共同体。“因此,我的那篇文章并不是歧视转业军人,而是敬重法官职业,向大众普及对法官职业的科学认识。”

    掰开来说,法学教育以及法律实务训练的过程好像使一个人的头脑不停被格式化的过程。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多年,而且不断地翻阅案例,最后使头脑被法律逻辑格式化。从而,由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来行使司法权,能保障司法权的平衡、稳定与统一。只有这样,国民权利才能得到妥善、周密地保障。在这当中,法律人不断向社会显现从事司法工作的独特性,例如法律知识、法律概念、语言的独特性即“法言法语”。这种话语具有一种高度的历史延续性和稳定性,保证了法律人之间达到精准的共识。加上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使得法官断案不会肆意妄为,随随便便以“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从而使公众对任何判决或裁定具有稳定的公正可预期性。如此一来,法律人就显示出了自身的存在价值,即使在变化多端的国度里也能形成并塑造秩序,这是法律人的特色。

    近年来,我持续呼吁检察官、法官职业化对约束政府权力并保障民权都很重要。当下,这是一个特别艰难的过程,更是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的过程。因而,我不会放弃呼吁,持之以恒。

    具体到咱们华国,到底该如何选任法官呢?我们应该改革法官选任办法,严格按照《法官法》标准行事。可现实很骨感,可悲的是,法院不严格执行《法官法》。当一个国家连法院都不严格遵循法律,那么凭什么要求广大国人去遵守法律?如此的双重标准,将从根本上摧毁亿万国民对法院的信任。本来按照《法官法》,做法官必须经过大学以上的专业法律训练,或者有两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未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进入法院,忒讽刺。不好的后果,则是逆淘汰。在法院里真正受过科班训练的高素质法官群体反而受到歧视,于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爷去处,跳槽转行,流失国家好不容易培养的优质法官资源。此外,法官们对法律条文理解不统一,对司法伦理的理解不一致。打比方说,有的法官认为有人请吃顿饭没啥关系,适当地拿点好处也算不了什么。久而久之酿成不良的歪风邪气,导致法官群体没有同质性。不仅在法律的知识、语言与规范方面四分五裂,就连司法伦理亦混乱无章,造成同事之间缺少制约。按照异邦先贤所言“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好法官受不了乌烟瘴气的法院环境,纷纷离职而去。

    当前,我们华国的法院体系就显现不佳状况。因此,我特别焦急,法院系统必须严格地执行《法官法》所规定的法官选任标准,由专业的法官执掌司法权柄,为民众服务。

    我相信,未来总有一天,华国必将兴起了一种建立在分权基础之上的法院,更加公正地解决纠纷。公开、公平、公正的法院判决越来越多,人们终将树立起对法律权威的崇敬之情。届时,对于具有漫长的封建□□历史的我们华国,能够跳出治乱交替的窠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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