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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二更)

    向晚棠白天在家补觉也没补安稳,才眯着一会儿就被电话铃吵醒。

    看到是聂方清的,根本不想理。可有些话还是要跟他说清楚,便躺在床上接起来。

    聂方清开门见山道:“晚棠,老莫联系我了,要见个面。你有什么时间有空?”

    向晚棠还有些混沌的脑子突然清醒过来,提防道:“你又要整什么幺蛾子?正好,我想跟你说个事,我们找个时间办理离婚吧。”

    她态度冷静,完全没有了当年求他不要离开时的委曲求全和哭泣彷徨。

    “这么些年,反正家里的钱也全被你败光了,你和谭英秀以往怎么对我的,我可以揭过不提,但她竟然心思歪到要欺负我的然然,简直伤天害理!”

    她一开始还能克制,后来越说越激动,最后还是变成了斥责。

    “还有你!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有多想靠女儿捞一笔?我告诉你,要不是为了维护你在然然心中的形象,我何苦这么多年来忍气吞声?”

    “我早晚要同你们算账,讨个说法。不过现在,我们先把婚离了。跟你绑在一起,我现在只觉得恶心。”

    聂方清自知理亏,也不打断,耐心听她撒完气,突然问了她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我给女儿的礼物,你帮我转交了吗?”

    向晚棠怔住,过了好久才道:“还没来得及,她现在还在休养,等稍微好些了我再给她。”

    “那就好。”

    聂方清的声音斯文又温柔,带着一丝愧疚:“晚棠,是我对不住你,还有然然。”

    “我那时工作压力太大,又在异地,职场如战场,为了争取更多的业绩,不可谓是绞尽脑汁,拼尽全力。”

    他慢慢叹了口气:“那时,为了给你和然然一个更好的生活,我什么都愿意做。”

    从前从前,没想到他会突然提到从前。向晚棠本来这两天就因为聂然的事十分情绪化,听到他这么说,忍不住道:“可我们娘俩从来没有逼你要怎么样啊?我们那时候,就算只是普通职工,就算只有一套厂里分的两室一厅,过得也很开心啊!那时候你下班就回家,你还知道跟我轮流陪闺女……”

    说着眼睛就酸得不行,向晚棠挪开话筒,拿手抹了抹眼角,才继续道:“是你自己非要来琴岛的,你说,原来那座小城,盛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要来这里,这里才是你大展宏图的天地。我说不来,你还不愿意。”

    她哽咽了一声:“最后还是非要我辞掉工作跟你来这里,说什么当全职太太,不会忘记我的牺牲,不会亏待我。呵……也不过如此!”

    聂方清却道:“是。人生就活这一遭,哪个男人不想施展拳脚,干出一番属于自己的辉煌来?”

    顿了顿又道:“你回归家庭后,实在是有些……不求上进。日子久了,咱们两个没有话题可聊也是真的。我压力那么大,需要有个知心人,在精神层面能交流的,你懂吗?”

    向晚棠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一个笑话。她自己都觉得荒诞,不由得真冷笑了一声。

    “聂方清,你怕是已经不记得我是你大学同学了吧?你更是不记得,在学校里,我的成绩要比你好吧?”

    “当年咱们在一起三秦省念大学,工作分配也在那里,是我!为了方便你照顾身体不好的母亲,同意不远万里陪你回来,远嫁到此的!”

    “也是我!在厂里有规定不能同时培养夫妻两个人才时,主动把机会让给你,退居到内勤岗位上的!聂方清!我也曾是一个工科大学毕业生,是做工程师的料,你是不是故意选择性遗忘了?”

    向晚棠一向性格柔弱,不善与人争执,也自我调侃笨嘴拙舌,不像聂方清那么长袖善舞,伶牙俐齿。所以她今天忽然这么咄咄逼人起来,聂方清竟然有些不适应。

    他消化了好一阵才接道:“晚棠,我是在说事实。对,你以前也很优秀,很厉害,不然我也不会找你对不对?只是你确实是后来跟社会脱节了。你说说,现在要是你出来,还能干什么?那份几十年前的大学文凭,对你任何价值加成吗?”

    在某些人眼中,也许就没有付出二字。两人来回拉锯这么多年,撕心裂肺的痛早已经历,现在也不过是些残羹剩饭。向晚棠却在顷刻间意识到,与他分说这些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他看不见,也听不到,他只会捡对他有利的、他爱听的听,对这样的人,本来也无需多费唇舌。

    她笑了笑,对他道:“我以为,你的理想是当个诗人。”

    这一句话如同一声丧钟,乍一在耳畔敲响,就引得一阵颤栗席卷了他全身。

    脑海中晃过的是大学校园里那片郁郁葱葱的梧桐林,刚刚长成青年的自己,与温柔秀雅的向晚棠牵手走过的场景。

    那时的自己是多么意气风发,总是逃课,总是随心所欲。

    他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组建了学校的文学杂志社,在上面刊登过自己写的诗作。其中有一篇,写出了诗人对于一位穿红裙子的少女的迷恋。大家都在调侃他写的是向晚棠。

    实际上,确实如此。

    虽然学的是更实用的机械工程,可他心中喜欢的却是文学。他每天泡在学校图书馆,从早到晚,醉心于各种诗词歌赋,文坛大家。每次向晚棠总能在那里找到他。鹅蛋似的脸庞,随便跟他说两句话就会脸红。

    别人都告诉他,毕业后去写作是多么不现实的一件事。她却笑盈盈地鼓励他,为什么不行?

    那个聪慧内向的姑娘,原本的理想不过是考个专科上个卫校,却一不小心考进了大学里,还跟他的分数差不多。这让他引以为耻了好多年——凭什么一个胸无大志的小丫头跟自己水平差不多,怎么可能?他总觉得自己比她聪明太多。

    然后这么多年过去了,发生了太多太多事。

    他早忘了自己的理想,每天汲汲营营都在钻研的,无非是如何赚更多的钱。他变成了原先的自己最瞧不起的人。如今,如果谁跟他说想当作家或者诗人,他保管会跟其他人一样毫不留情地笑话对方。

    在她看来,是他折断了她的翼。

    在他看来,是她没跟上他进步的脚步。

    这些事把他们之间的爱全都消耗殆尽,到头来,除了一个聂然,竟什么都不剩。

    连这一个聂然,这唯一一一个联系,还要吵到脸红脖子粗。

    有句诗怎么说来着,是了,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1]

    等他再回过神来,向晚棠早已挂了电话。

    ***

    莫瑞林的飞机没有晚点,如期在清晨抵达胶莱机场。又一刻没停,由梁城带着直奔城区的分公司。底下的人都在暗地里咂舌——小莫总都病成那样了,住着院,他第一件考虑的事儿居然还是工作,不知道应该说是铁血还是冷血。

    忙完上午原定的项目后,莫瑞林把饭局推了,揉了揉眉心,终于还是喊高森陪自己去了趟琴医。公务的随行人员一个没带,只有他和高森,还有莫羡手底下的王良生。

    到病房时莫羡被打了安定针,还在睡着,莫瑞林也没把他喊起来,兀自踱步到他身边坐下。

    因为上午进行面向全司的讲话,莫瑞林今天一身行头穿得很足,西装革履,光鲜亮丽。此刻在莫羡旁边,不像父亲和儿子,倒像是领导来慰问受伤群众。

    莫瑞林脸型方正,面色威严,带着多年来身居高位的上位者的傲气,眉宇间很是凌厉。但莫羡并不太像他,倒肖似他生母。一双狐狸眼,灵动又洒脱,一看就是很有主见又很有性格的人。

    上学时样样都玩得转,头脑灵光,极有人缘,这点倒又很像他。

    莫瑞林不动声色看了他好一阵,才将他右胳膊从被子中拿出来,用两只手小心扶着,左右看了看。确定没再看到别的伤势,才给他妥帖放回去。

    儿子瘦了。肯定也没怎么好好吃饭,就知道折腾自己。

    要是他母亲还活着,肯定又要埋怨他了。

    高森在旁轻声道:“这个伤,医生说可能多少会留点疤。”

    莫瑞林点点头。他是事无巨细都听高森交代了,这条手臂命途多舛。臭小子冲动去找人算账,被人划伤后还不好好养伤,导致伤口发炎、崩裂、又弄破,不留疤才怪。

    “留吧,不留怎么长记性。”顿了顿又道,“聂家那个姑娘也在这儿住院?”

    “嗯,她产检一直在这边做的,当时出事,住处也离这边近,就直接过来了。”

    “小孩看过吗?”

    “看过。”高森试着询问,“您要看看照片吗?”

    “给我。”

    高森调出自己手机留的几张宝宝照片。

    莫瑞林看完,哼了一声:“一个小丫头。”

    可惜小婴儿都千篇一律,他认不出来美丑,也看不出好坏,只问:“健康吗?”

    他面上波澜不惊,高森也揣摩不定他的意思,便道:“挺健康的,就是稍微瘦小点,跟生得早也有关系,相当于提前了1个半周出来。”

    “确定是莫羡的骨肉?”

    这个问题,高森停了一会儿才慎重回答:“我觉得是,但最好是再做个亲子鉴定看看。”

    莫瑞林没作声。高森抬头,发现他的目光久久停留在莫羡身上没动,仿佛在通过他,看向另一个人。

    病房里安静得针落可闻,王良生在角落里站得腿都有点麻了,正在偷偷换姿势,忽然听到他说:“带我去找戴医生,我要跟他再聊聊。”

    “还有,莫羡这边,都看好了,不能再让他出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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