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所适从的倒成了薛朝生。

    余铉尘可谓是如鱼得水。反而是他这个出身不凡的好兄弟,一腔疑虑无地诉说。

    余铉尘当然如鱼得水,毕竟他得薛尚书赏识,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薛尚书于他既是位赏罚分明的好官,又是对他关怀备至的友人慈父。于公于私,余铉尘觉得自己全然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分毫的不满意都是不识抬举。

    “薛家真乃忠烈之门。”

    他看不清其中门道,令薛朝生心意复杂。“……忠烈这名虽好,但你忙不迭咒我死,我倒要说你上了这船,别把自己也咒进去。”

    “罪过罪过。”余铉尘忙补救地合掌拜两下,提起筷子夹大块的酱牛肉吃。“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死。我还得随你父亲匡扶时世呢。”

    薛朝生性子再直些,此时恐怕要骂出声;然而他是薛朝生,只不作声地笑笑。

    他有疑惑,也只能和父亲说。他觉着余铉尘的喜悦难耐甚是滑稽,心上却生出一种不得不瞒的可悲中。

    退一步想,兴许是他的嗅觉出了问题,尽管薛朝生这鼻子和他那官至尚书的父亲一脉相承的灵。

    饭后,薛朝生回绝余铉尘要一同练剑的邀请,径直往书房走。见没有旁人,只有父亲,他便踏入这容纳政治动物的容器之中。

    “……父亲。”

    “朝生啊。”薛尚书对他的出现不觉奇怪,“进来时,可记得我曾经如何跟你说?”

    闻言,薛朝生沉着面色,转身把门关好。

    “现在,你来同为父谈话罢。……”

    薛家本是最忠贞不二的保皇党。若助庄氏皇家从这番动荡的时局趟过,封爵加勋应是板上钉钉。像是还没风光够,无形的命运助推,薛家在薛朝生的父亲手中还要再风光一些。

    天子尚在,以病躯俯瞰众生,仿佛有一只眼顶在头顶。选择通常意味着功勋,有时也会意味改朝换代之际难以洗清的罪。所谓选择,实在难说。

    关上门说话,薛朝生仍不见自如轻松。这副周全的面貌是他面对里人外人时如出一辙的做派,但他依旧年轻,功力不那么够。“父亲,儿子不懂。”他说道,“依我看,说是‘强弩之末’不为过。父亲掌局,何不早做打算……”

    他这点拐弯抹角的心思,在薛尚书眼前一览无余。想来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薛尚书不禁在心底对余铉尘更不满意。

    “那如何?朝生,你要从中斡旋?”

    薛尚书刮了刮茶盏。白瓷底,青花纹,不必细看都知定是件价值不菲的精品。“你是个性子活络的,倒不似你那早逝的娘亲死心眼。”空嚼出满口茶香,薛尚书乜着眼,将幼子瞳孔微闪间倾斜出的情绪尽收眼底。

    他清楚薛朝生的个性。这孩子在外云游,如今召回来,恰逢时势造英雄的机遇,他有意向干成事,便不能算是赶鸭子上架;他会真正成长起来,长成做父亲的最希冀看到的模样。

    “如今摄政王领兵遇挫,倒像在成全皇上对龙虎岗那些个乱民的招安之心。”

    茶盏暂放于墨色束腰长方桌上,紧挨着青绿色山形笔搁,倒像雅园一角,假山、清池俱有。“只可惜,到不了那个火候。”摄政王不会肯。这位真正把持朝堂的尊贵人物不肯,下文便无须再谈。

    即便忽然肯了,恐怕也暗藏玄机。

    “朝生,你还有的要学。……”

    薛朝生听得心头直跳。后来的谈话他择其扼要地记在脑中,其余都被额角的汗珠冲去。直到出了书房,外头夕阳斜照迎面,他才缓缓回过神来。

    看来他猜的不错。从这些日子的动静看,父亲不仅要圆滑地两头吃,还隐隐偏向捷报屡屡的摄政外戚。

    “父亲缘何对——”

    “朝生,若不是你无意中出了不少力,这事本不该和你说。”薛尚书道,“遗憾哪。虽说只有旧人哭,才有的新人笑。然而王爷宽厚,那位故去的知府本不必须死。”

    一股难以言说的悚然感就此涣散在薛朝生心尖。

    夕阳在天边逐渐褪去最后一点亮的橙红,往紫黑的夜坠落。望着昼夜交替之际的奇景,薛朝生跟与虎谋皮的惊惧感渐行渐远。念及大有前程的未来,此刻的他又觉不出悖逆忠义的心慌了。

    往事留下点点怅然。前不久杜徽遇困,他和余铉尘还能施以援手;如今他进退两难,却连只言片语都无法和杜徽诉说。

    “余兄,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薛朝生想,若能让余铉尘在这条路上和他共享泼天的富贵,他应当也能原谅另一种未能落实的可能性意味的恐怖。如果事成,命理甚至不会把这一面揭开在单纯的他面前。

    为此,薛朝生更加不用煎熬。他感到身心轻松起来,口中絮聒:“……余铉尘,我哪里能害你呢?……”

    捷报再传。这跌的第二个跤可不是因为用人之误,而是皇后的娘家人亲征龙虎军,却被打得节节败退,不得已先丢了辛州南方大半的土,到最后屁滚尿流出了辛州的地界。

    “远不止如此。”改用碗喝酒,申鸣鹤喝出一种用敌军将领头颅作爵杯的茹毛饮血感;再粗鲁地扯下大半只鸡,她吃喝得面上发醺。“龙虎岗的乡亲们还要一路打到北方去,砍贼头,剖贼心,陈给皇上看。”

    徐旻也因这番大胜面上有光。她在后方坐镇,奇计频出,再加上申鸣鹤在战场上的神来之笔,起义军进退有度,如有神助,仗打得实在漂亮。“申将军嘴严。就是喝成这样,还是‘忠言逆耳’,一片‘赤胆忠心’。”

    “我既是公主门客,当然得表现出门客的样子。”

    说罢,申鸣鹤拿碗和徐旻碰杯。清脆的一声,这一武一文在战场上、酒席中的默契配合已然推着两人的灵魂弥合隔阂,后知后觉地相触共鸣。“其他一概不懂,只是尽忠。”

    “好一个‘一概不懂,只需尽忠’。”红云上脸,徐旻口中腹中俱是酒的火热,感到无比振奋。“殿下!……主公!”便唤那设席之人同乐。

    庄琢自不推辞,和两位功臣畅饮开怀。

    “时势再如何造英雄,选的也是天命归一之人。”

    这福安公主酒量绝非一般的好。“我庄献玉本就是手握旗帜,天命所归之人。何况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让本宫独自面临考验,将这千钧铁锤,劲道墨笔皆赐予本宫……!”

    她一手放在申鸣鹤肩上,一手轻扶徐旻臂膀,语中气概自显,已经无须肢体触碰传达。

    酒过三巡,三人已成一派。程怀珍坐在圆桌对面,不声不响,只是吃菜。若要碰杯,就将那漾开清浅碧绿的茶杯端起;若要改作澄酒香醪,也不推辞,只垂眸看从壶口作弧状弯下的玉液,再应和一声“咕咚”咽下。她实在寡言得很,叫人摸不透心。

    “公主,这几日,周遭可有不祥?”

    然而,座上众人无一会因她暂被闲置,从而生发半分轻视之心。非但如此,顾及程怀珍的心情,她们还要将她纳入局中,不让她以超脱的高人之态游离时局,格格不入。

    程怀珍道:“未曾。一切安好。”作为公主护卫,无论现身还是隐去,她都时刻警惕,以防不测。

    “你在吗?”

    只要庄琢呼唤,程怀珍便会在应声后从暗处走至她眼前。有时从梁上跃下,有时自不知何时用以蔽身的屏风后无声走出。人的影子如何随处拖曳,她就如何无处不在。“在。”

    庄琢不会被她惊吓,莞尔:“会研墨吗?过来帮本宫。”

    “好。”

    她们从来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却自此生出一点抵得过漫长岁月,然而不足为外人细细道来的情谊。

    眼下,边予她把酒满斟,庄琢边道:“有时本宫觉着,叫你屈做一个暗卫,实在是大材小用。你切莫心急,慕容氏排除异己之心极强,信奉‘事不过三’,断不会让人连胜三回。到时我可就麻烦了。”

    “我知。”

    对庄献玉倒的酒,程怀珍一饮而尽,不存犹疑,“断不会让那人近公主的身。”尽管尚未摸清摄政王手下那位百发百中的杀手是否真的存在,究竟是谁,一切都在迷雾中;但当程怀珍沉声保证时,没来由地让人感到心上有一依靠。

    “我信你。”庄琢柔声,“过几日施粥,你也定能护住我,是么?”

    “是。”

    庄琢笑容更深三分。

    烛火微晃,烫出有如夕阳氤氲的景致。夜晚,程怀珍梳洗完,就要隔着轻幔在小塌上和衣而眠。

    “你在吗?”

    “在。”她既在帘外歇下,那些使女也没了用武之地。选几个贴心的守夜,她们即便听到不寻常的些许低话,也封缄于心。

    于是乎,只听那福安公主檀口轻启,道:“你既醒着,便上来,我有话同你说。”

    不语推辞,程怀珍从榻上坐起,穿了鞋,走路无声,到庄琢床边坐着。庄琢偏靠在绣有成对交颈鸳鸯,后衬红艳艳石榴花的枕上,发似鸦翎散落,眼若杏子圆睁。她轻轻拍了拍身前的空荡,意在程怀珍莫要干坐,而要同她一块儿躺躺。

    遂将袖中短剑取出,程怀珍将其攥紧在手中。她掖好被子,折出生硬的直角,躺下解释道:“以此示警。”如果有异样,她这柄剑定不会因为闲谈就闲置不用。

    庄琢饶有兴致地看她那把古朴的凶器,知道其上必然残留无数亡魂的鲜血,仍旧起了把玩的心思。

    从外观看,这双柔润白皙的如葱玉指似乎比这无甚光滑的短剑更有赏玩价值;不过,程怀珍从不将人的手和死物比较,也从未怀疑眼前翻飞蜷舒的十指有力逾千钧的能力。

    只有浊蠹之人才会口出狂言,说她是这世间上等的花瓶。

    “旻卿可不是本宫的驸马。”

    修剪花瓶中四溢的枝叶时,庄琢嘴角始终含着淡淡笑意,“本宫原先真有个‘恩爱有加’的丈夫。你若好奇模样,入府第一日,也当看分明了。”

    “那张脸,那层细薄的皮肉,还真是出自福安公主驸马之身呢。”声音染上憾意,她道“本宫敬他,爱他,要他生,他却非得求死”,只字不言暗不见天日的地牢中,那位好儿郎如何失了男人的体面,失了为人的尊严哀叫。

    不小心剪去本不该剪去的一枝,庄琢微微俯身,爱怜地吹一吹截面,口称“造孽”。

    “本宫的驸马,是个不是那般好,也没有那般坏的人。”

    即便他谨小慎微,没有大放厥词,庄琢也不会放过他。“可惜,本宫平生——实在是最恨由别人做决定。”

    “来,还给你。……握好了。”

    她扶着程怀珍的手,牵引一根又一根粗糙的指,直叫它们攀上剑柄。“把剑握紧了,才能护得住我。”那双晶亮的眸荡着水光,像是要在相视间扑簌簌地落下泪来,摄人心魄。

    “你有大才干,却屈尊在这狭窄一隅当我的护卫,心里可有怨气?”庄琢紧挨着她,嗔一声“闷葫芦”。

    “说真话。我又不会吃了你。”

    “没有。”

    程怀珍握紧剑在胸前,如一块裹进软帕中默默蓄力的烙铁。“我不是锤和笔。我和她们用途不同,我是公主的影子。”

    与庄琢截然相反。她的眼神姿态,一颦一笑,皆让人感受到一种亘古不变的安心感。人心善变,而她不会改变。程怀珍在深思熟虑后选择追随庄献玉,便源自一种“不变”——她想终结此世人人相食的局面。

    “你甘心把你自己献给我。”

    庄琢面露愉色,“却不晓得,连我原先都是要献给旁人的。”

    “献玉。”她讥诮地念了又念,低下头去,双目也随之闭上。“……献玉。”如同呢喃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

    “我是要被献给他人的贡品……你却唤作‘夜归人’。”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1)……一切远去的人,最终都会归来。”

    听得声音渐小,恍若睡意袭来,人声逐步成了夜晚窸窣的虫鸣,不真切了起来。

    紧接着,庄琢的声音清明起来。

    “你究竟姓甚名甚?”

    庄琢仍然有心探究“夜归人”一路走来的足迹。哪怕这印痕的终末已然连缀到她的面前,但对她本人的探索,庄献玉放不下。“你那些不该犯的杀孽,又是缘何而来?”

    “……”

    “我想知道。”庄琢倏忽睁开眼,去抓她未曾有半分游离,始终紧攥在剑柄的手。“你择其一,细细与本宫说清。”

    称呼一变,气氛亦陡然一变。庄琢与“夜归人”之间,终究隔了一层主仆的薄纸。

    “程怀珍。”

    她选择了前者,“风雨兼程,怀有珍宝。”

    庄琢一愣。半晌,她竟是笑出声来。

    怀珍,献玉。“这是天赐的缘分……‘夜归人’啊‘夜归人’,你合该是本宫的囊中物!”

    说罢,庄献玉双臂紧搂上程怀珍的肩膀,压低的声音有如絮语,柔和下来。“本宫如今,也算是真真正正怀有珍宝了。”她以一种全新的目光,太过爱重地注视程怀珍的面容,就要从她那双将情绪悉数吞没在湖底的眼中窥觑到动容。无须三分,只要一分。

    一点摇曳的辉光足够令庄献玉满意。“怀珍,你亦对这巧合欢喜,对不对?”

    喟叹一声,庄琢紧拥住她,亲密无间地与她相贴:“我们的名字竟是如此相像。只是怀珍哪,你的父母定是把你视作珍宝,才予你这么个名儿……这倒和我的际遇不太一样。”

    察觉到怀中躯体微颤,庄琢松开点劲儿,像是怎么看都看不够一般望她。

    ——程怀珍在对她的人生感到伤悲。

    “别这样,怀珍。我从不悲于自己天生就是要给别人做嫁衣的。”

    她没流分毫的泪,庄琢却按捺不住要用衣袖拭一拭她干涸的眼睑。她忍不住想,“夜归人”的心好似很硬,却又柔软异常。她怎能集结世间如此多的矛盾。

    “我要把这由别人说‘注定’的玉夺来,再奉献给天地。”

    “然后……”

    她眸光登时亮如银昼,“……老天爷便将那紫气赐我罢。”

    “如若他不肯,也无大碍。我能为我自己加冕。”

    她忽然不动嘴,用腹语模仿一种神圣的声响:“庄琢,你是‘天命所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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