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沈妈妈的公司在美国,她两边跑,恰恰才回来。心里念叨着南风,南风就被沈知意领进门了。

    沈妈妈别提多意外了。

    不过在看到南风额角红肿的伤口时,眼泪唰的就落下来了。吓的南风手足无措的安慰她。

    万幸伤口不深,南外公也做了处理。沈妈妈一直问怎么伤到的,南风只说不小心磕到了。

    沈妈妈一直想要有个小棉袄,特别是看到南风这样美丽安静的女孩子,简直满足了她对女儿的幻想,对她的喜爱溢于言表。

    拉着问南风驱寒问暖的,南风表现的乖巧,一一回答。

    沈知意坐在一旁看着笑呵呵的沈妈妈,从进门开始都还没有正眼看过他。忍不住说:“不知道的还以为南风才是你亲生的。”

    沈妈妈笑容满面:“是是是,都是我亲生的。”

    正好周末,沈妈妈让沈知意背着相机带着南风出门逛逛,于是笑嘻嘻的将两人送出了门,嘴里不断说道:“Demo,要照顾好南风噢!”

    当南风迎着风坐在轮船上,手心汗津津的攥着衣角时,才有了真实的感觉。

    风不断的向她迎面扑来  那是从所未有的自由。

    南风如释重负,迎着海面欢喜地唱起歌:“一时失志不免怨叹

    一时落魄不免胆寒

    哪怕失去希望

    每日醉茫茫

    无魂有体亲像稻草人

    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

    南风欢喜的哼唱着,身旁的少年支着下巴,也许是从未见过这样生动的她,竟然也随着她嘴角笑了起来。

    “这么开心。”少年扬着笑问。

    南风脸红扑扑的:“我这算不算见过世面了。”

    少年被她这句话逗的大笑起来。

    南风是没有真正的去见过海的,就像南方人对北方的雪抱着执念一样。

    “粤语很不标准噢!。”少年淡淡一笑,用着粤语说出。

    他嘴巴嘟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酝酿了,唱出:“一时失志不免怨叹

    一时落魄不免胆寒

    哇……悦耳动听……

    南风眯着笑眼,她记着杜家人嘴里无数次说过沈知意脾气不好。

    南风不敢反驳,捧场的鼓掌:“好听好听,好听极了。”

    少年一副看怪物的模样看着她说:“傻冒。”

    那天的风真的吹的很大,额前的发丝胡乱的翻飞着。

    南风觉得她如同女疯子一般。

    因为是周末天,路面密密麻麻的人群。轮船到了对岸,沈知意让南风拉住他的衣角,穿梭在这人来人往的街头。

    南风听到了一阵叮叮的声音,清脆悦耳。她觉得好奇,东张西望的寻找来源。

    沈知意低头说:“是车声?想坐吗?”

    南风羞涩的点了点头。

    他们走到站台边,人多的可怕,沈知意带着南风排在队伍里,两人静静的等着。

    繁华的都市里,司机踩脚踏着“叮叮”的声音随之而来,那是香港新旧交汇叮叮车也叫双层有轨电车。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南风看着少年轻轻问道。

    “带你看看独属于香港的美丽。”少年懒懒的说完,一口如大提琴般的粤语。他挺拔的身姿在人群中格外的晃眼,他站在光芒中,眼睛清澈明朗。

    “啊!!”南风就大致听懂了香港美丽这个词汇。

    “我感觉这里好熟悉。”南风轻轻开口,声音暖暖的。

    “你之前有来过。”沈知意一脸慵懒的问她。

    “没有,可能上辈子来过。”南风摇头。

    “那……还不如说你梦到过?”少年瞠目结舌的看着她。

    也许是清扬的风在作祟,南风觉得压抑的内心从所未有的感受到了释放。笑容同话也多了起来。

    “上辈子我来到这里时,留下了许多脚印。于是当我再一次踏回,便有了相似的记忆。”南风嫣然一笑,牙齿整齐,唇色红润。

    沈知意扑哧一声笑了。

    “上车了。”少年将背着的相机包挎在肩上,同南风一前一后上了车。

    南风跟在少年身后,因为人多,没了位置他们抓着扶手站着。

    再过去的十多年里南风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烟雨蒙蒙,遍地梧桐的地方,更没有见过如此繁华的城市,有些稀罕地往外望去。

    围绕港岛北岸的叮叮车开始启程,在不断倒退的街景中,日落中环,行驶到港岛的尽头。就这样放慢脚步踏上车厢,过一个晃晃悠悠的下午也是不错的去处。

    “小朋友,头可不能随意的伸出窗外。”沈知意说完,声音听起来有些欢乐。

    南风收回目光,看着沈知意,有些窘迫。

    小朋友 ……你才是小朋友。

    车里熙熙攘攘的,穿着制服的司机戴着白色手套,握着方向盘,车正在缓慢的前行。

    南风身边站着的叔叔乐呵呵地看向南风:“这个小姑凉长的好靓噢!”

    南风一头雾水,听懂了一个靓,大概也知道是夸人的意思,冲他微微笑了一下说了句:“谢谢!”

    叔叔一听口音:“哇!大陆来的,来香港旅游吗?还是走亲戚啊!”

    一副热心肠地对沈知意说:“香港有好多好玩的好吃的,需不需要我帮忙介绍,带一下路啊!费用好讲拉。”

    沈知意一脸不耐,脸都黑了起来,撇了他一眼,不作声,往里挪了几步。

    叔叔愣了说:“这个靓仔脾气好差的。”

    南风赔着笑脸,把脚步往沈知意身边挪了挪。

    看沈知意一脸不爽的模样,也知道他这人不高兴了。沈大少爷在哪都有人伺候着,前呼后拥的,那受得了这份罪啊!

    沈知意确实很不高兴。

    南风哪知,沈知意何止是不高兴,简直是肝火上升,五脏六腑冒出了火花。

    他从小到大,最恼的,就是别人说他脾气差。沈少爷乖巧懂事,不过一出口必然是精品。

    到了下一站,没人下车,倒是有人还在挤上车。

    南风被挤的往前站,她有些冒冷汗,她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车里这么多人。车里闹哄哄的,形形色色的人几乎将她淹没。

    车子从新上了路,人潮中挤上的人,又都想往后挤挤。结果,满满当当,乱成了一团。

    南风又怕踩到沈知意,这不都快被人挤成肉夹馍了。

    真是眼泪都快出来了,身旁吃的膘肥体壮的男子踩到了她的脚也浑然不知。

    她试着喊了几声,对方带着耳机根本听不到。

    沈知意靠着窗,多少有些空隙,看着南风被挤得眼泪快出来了,冲他大喊了一声:“喂,我说那位肥仔,你脚硌不硌你不知了!”

    少年嗓门挺高,十分标准的粤语,车里不断有人看来,高胖男子却没反应过来,只是看着南风明亮的大眼睛一头雾水。

    “死肥仔!扑街啊你!”沈知意恼了,咒骂一声,扯着南风的胳膊可着劲的把她扯到了自己的胸前,一手扶在窗户一侧,另外一只手拉紧扶手,微微弓身,给南风留下空隙,让她待在自己的怀里。

    南风猛地浑身放松起来,低头一看白色帆布鞋,上面果然有一个清晰的皮鞋印,抬头,是沈知意线条分明,刚毅而不失柔美的下巴。

    叮叮车慢慢悠悠的,沈知意牛仔外套有时会轻轻摩擦到她的鼻翼,是淡淡的茉莉清香,干净而冷冽,她脸皮撑不住红了起来,有些难为情。

    后来,南风一直记得茉莉花的香气,温柔的清香弥漫开来,就像一阵轻柔的钢琴曲,缭绕在空气中,让人落寂的心灵得到安抚。

    就这样走走停停,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沈知意拉着南风下了车,南风站在喧闹的街口,轻轻的嘘了一口气。

    沈知意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开始拉开背包,将相机拿在手里。

    南风拉了拉沈知意的衣角,指着右侧的冰淇淋商店,轻轻的说:“Demo,我请你吃冰淇淋吧!”

    南风特别喜欢沈知意的英文名,Demo。她觉得很好听。

    沈少爷把相机盖打开,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坐在了冰淇淋商店门口旁的座椅上,低头摆弄着他的相机,调整光圈。

    南风松了一口气。

    南风买来两个的冰淇淋,递给了他一个。沈知意接过后,她便坐在了他旁边位置。

    沈知意看了腕表,时针刚好指向表格中央。

    呼啸的风猛烈的刮着,人来人往的街角有人抱着吉他唱着一生何求:冷暖哪可休

    回头多少个秋

    寻遍了却偏失去

    未盼却在手

    南风听着听着觉得恍惚,这是南妈妈时常哼鸣的一首歌。

    明明不久以前南妈妈还在唱着,可是南风却觉得时间过了很久很久……

    她定定的听着,眼中有些模糊,仿佛回到了那个时候。

    那年冬天,旁边邻居家买来了一对音响,最爱放着这首歌,常常把声音开到最大。

    寒冷的一天,南妈妈早早的烧起了火炉子。煤球放进炉子里,等待着那橘色的火光微微渺渺的燃起来。不灼人,很温暖。似乎轻轻缓缓的带走了一室的寒冷。

    分不清时光的格度,耳里的歌声绵绵续续的引来了她的期冀。

    仿佛还是昨天。

    南阳坐在桌边写着作业,南风安安静静,柔软的倚靠在母亲的肩膀上昏昏欲睡。

    屋外纷飞着雪,南妈妈小声的哼唱着歌,在这个寒冷交迫的空气中,南风却感受到了烫人的温暖。

    多希望,那时的指针,停住了这世间所有的轮次转换。她眼中仅有那温暖的火炉,南阳轻轻翻滚的书页声,与妈妈动听的歌声。

    彼此相互陪伴,平平淡淡的一辈子,倒也妥妥当当。

    可惜煤球慢慢地被火光淹没。

    人与人之间仅存着片刻的温暖,时间短短,不过一个冬季,一个图腾,一个欲望,带来了痛苦和伤心。

    远在异乡的一个下午,听到这样熟悉的歌,她确定自己真的在了远方。

    可是,她的温暖、她的歌声、她的妈妈,还是此刻坐在他身边咬着冰淇淋的少年,或者迢迢之外,此刻不知做着什么的南阳,都让她内心无比的模糊,一切像风,伸手发现什么都抓不住。

    比虚幻更可怕的是现实,比现实更可怕的是真实。

    可,无论她内心怎样地诚惶诚恐,那些事实确凿的切断了时间的思绪。

    都……将过去了

    是吗?

    她闭上了眼睛

    在沈知意眼中,这女孩眯着眼睛一动不动,依旧安安静静,拘谨生疏的模样。

    看起来傻不愣登的,不惹人烦,笑起来却格外好看。

    或许是同杜若咋咋呼呼的性格不同,沈知意一直觉得女孩子就该这样,温柔恬静。

    沈知意脑中闪出一个念头,却睁大了眼睛,摇摇头,保持着完全的自我。

    他把相机举在眼前,找了个合适的角度,往人群,往少女温和的脸上按下了快门,定格了一瞬间。

    四周吵吵嚷嚷的,铜锣湾的街道,带着胶片电影里特有的喧嚣。

    他想借此来中断自己的的思绪,却又无法容忍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之下,这样的思考还依旧以清醒的方式存在自己脑海中,这种陌生的情绪,会让他感到不舒服。

    沈知意坐在那里,手中的相机滚烫的吓人。

    他将相机镜头盖合上,悠闲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感受着街角那一股风热烈着翻滚而来。

    坐在街边发呆就是这样,人影清晰而模糊。

    时间转动着,推动着人,走走停停,以繁华的街口做着背景。

    蓦地,一个软软的东西,轻轻栽倒在他的肩上。

    沈知意愣了,皱了眉。

    沈少爷一向反感异性朋友带着亲昵意味的接触,心中无条件地排斥着。

    于是,沈少爷郑重地伸手,想将女孩的头,扳回她的座椅里。

    可是看着女生安安静静,依着他固定的姿势,规规矩矩,再无变动。

    那只手伸起来又落下,反反复复,内心好似又不太反感了。

    认命般的放松肩膀,调整一个看起来合适的高度,让她睡的更加安稳。

    街边的行人,看到那少年少女无疑不在微笑。

    年轻,真好。

    南风醒来时,天色已快黑,暮色笼罩着大地,万物变得朦胧起来。

    华灯初上,繁荣港湾。

    南风揉揉眼看着沈知意,迷迷瞪瞪的。

    沈知意揉着发麻的肩膀,依旧是漫不经心的模样,只是眼中有了淡淡的倦意。

    “你,还好吗?”南风声音带着刚睡醒的软糯。

    少年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我在想,你要是还不醒我就把你丢在这了?”

    南风有些迷蒙。

    “少爷我饿了一下午了。”他轻轻起身,伸了个懒腰,“想吃牛肉米粉还是乳猪。”

    南风愣了,她人生只有两不吃。不爱吃甜食,不吃猪肉,喜欢一切从简,随意开口:“牛肉米粉。”

    沈知意看着南风,眯着的凤眼却突然变得温和起来,隐了疲倦带来的不满。

    南风不明所以,沈少爷从地上拎起背包,拍拍浮灰,将相机放入背包里。

    南风跟着他离开座位,随着人潮涌动,最后绕进一条巷子里,一家米粉店满满当当的坐着人。

    老板是个矮矮胖胖看起来和蔼可亲的中年男人,一看到沈知意就热络开口:“今天怎么过来了,老规矩?”一口南风听不懂的粤语。

    沈知意淡淡一笑,点点头。

    老板在门口旁支起一张木桌子,两人对坐着。沈知意站起身将包递给了南风,南风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毕竟在她印象中相机好像很贵很贵的。

    沈知意回来时一手托了一个白瓷碗。  南风起身慌忙伸手接过,他折身回去拿来两双筷子。

    沈知意哧哧溜溜地大口吃米粉,毫无顾忌,一副饿惨的样子。

    南风小口吃着,边吃边瞄沈知意。他嘴角沾了汤汁,这下到真像是沾染了市井的少爷。

    少年溜粉的声音渐弱,露出了玩笑过后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一对漂亮的少年少女,吸引着来往的旅客,路过时纷纷投下好奇的目光。米粉店铺老板,朝着沈知意嚷嚷着:“真靓。”

    沈知意淡淡一笑:“夸你漂亮呢?”

    南风的脸唰地红了起来。

    “好吃吧?我最喜欢吃他们家的牛肉米粉了!”沈知意装作没看到,笑着开口,因为热汤的温暖,脸色红润起来,格外好看。

    南风老实地点了点头,认认真真的说:“我最喜欢吃牛肉。”

    沈知意一愣。

    他观点一向如此,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同频共振最重要。

    他之前一直认为这只是一个笑起来很漂亮的人,性格说好听是温婉娴淑,难听也是懦弱无争。没有找到南风和自己的共同点,心中或许只是一种同情。

    相处下来,才发现这个女孩格外聪慧,内心有着与他人平衡的一杆秤。

    另外她也喜欢牛肉,于是心中生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而南风自然不知,沈知意望向她的和善,不仅仅是因为她失去亲人的同情,更是一碗牛肉米粉。

    晚风吹来有些冷意,南风揉了揉鼻子,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她一向畏冷,南妈妈说她小时候是药水罐里泡大的。

    沈知意脱掉外套递给南风。

    南风看着他,没有伸手微微摇头:“我不冷。”于是接着又是一声:“阿嚏。”

    沈知意看着她说:“穿上,要是你感冒了,我没法同我妈交代。”

    南风微微摇头,平平淡淡,却固执得让人咬牙。

    “那你自己选择,要么穿上,要么回家。”沈知意拎起包,一脸的不爽。

    南风看着少年张张合合的红唇,有些尴尬。终究还是伸出手接过,打开穿在了身上。

    那带着茉莉的清香就这样环绕着她。

    对于她来说沈知意是可望不可及的星辰,她不能因为一些行为动作而让自己的心开始摇摆着,她必须要彻彻底底的埋藏自己,不被人发现她内心蹂躏过的秘密。

    比起寒冷,温暖无疑是很舒服的。

    沈少爷微微松了口气,内心轻轻颤动了一下,但逐渐,随着拂面的风,面容以着安放的状态缓缓放松,迎接的是夜晚的璀璨。

    这一次,他思绪渐渐清晰了。

    沈知意低眸望着身边那张白皙如玉的脸,微微一笑。

    南风在没有到过香港以前是不知道地铁的,香港地铁语音播报三种语言:粤语,普通话,英语,正说着下一站,天后。

    从未停止的脚步,让南风真正的认识了这座美丽的城市。

    沈知意带着南风走过她从未走过的街角,看着她从未见过的繁华。

    沈知意,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他告诉她:“南风,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要永远记得回家的路。”

    当南风手心捧着温热的奶茶,坐在少年身边时,他们已经坐在了太平山顶的石板上。

    那天夜晚,她一览无余的俯瞰着整个香港的夜景,美好的景物真的会让人热泪盈眶。

    两座截然不同的城市,却自带着温暖气息。

    南风轻轻合上眼,深吸一口气,退去眼里的湿润。再睁开眼时,都市的繁荣璀璨已经定格在眼中。

    她感受到了风的方向。

    “我们还要去哪里?”她歪过头,看着沈知意。

    “跟我走。”他开口,神情有些疲惫。

    南风拍拍裤脚的灰,不作声地跟上,无条件地信任。

    沈知意买了回程的缆车票,修长的手,指着城市的一角开口:“我们要去那。”

    南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点点头。  “那里还会有人唱歌吗?”

    “有的,很多流浪艺人。”

    南风眼睛瞬间亮了,兴致勃勃地开口:“真的吗?真的像电视里面那样聚在一起唱歌吗?那我们快去吧。”

    南风蹙眉,接着想到了什么,又说:可惜,你没有带琴来?。”

    沈知意颇有些意外的问: “想听我唱歌?”

    南风点头: “可以吗?”

    沈知意淡淡一笑:“这有什么难的,之前不是说过要带你去玩吗?少爷我言出必行。”

    这话正和南风心意。

    爬着也要去。

    南风欢喜的笑了。

    她平生都在追寻着很多东西,可能人都是这样,没有得到时,总是渴望拥有,拥有时才能发觉那其中的弥足珍贵。

    她想做一个书橱,她想做一股自由的风,想做一个爱音乐而不拘的灵魂。而这些就足够她用一生来寻找。

    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谁又能做到真正的自由?

    万幸找到了一个音乐天赋之人,那厮多年抗战,抱着一腔爱意,终于娶到一个眉眼温和,笑起来嘴角印着甜甜梨涡的菇凉。

    在维也纳娶到自己心爱的菇凉,而泪流满面的沈少爷,每每路过维也纳斯蒂芬主教座堂时,内心无数次的感谢上帝保佑。

    感谢上帝…………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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