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去取帽子前,村子里发生了一件事,暂时绊住了郑寻脚步。县里乡政府的人不知道从哪听说了郑寻的事,特意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赶来了西区这个偏远的村子。

    政府的人胸前都带着红色的小勋章,村里人人都认识,加之郑寻的店就开在路口,村民给两位公务员指了路,一下子就找到了杂货铺。彼时郑寻正躺在那把摇椅上看书,仍旧是本乌漆嘛黑的书,上头写画着看不懂的圈圈,乍一看过去还以为是谁家小孩随手画的画。

    郑寻没抬头,以为是来买东西的,店门口贴了张纸,用当地语言写了已经售罄的产品,歪七扭八的,得仔细端详了才辨认得出。

    “您好。”

    好久没听见如此标准的普通话了,郑寻挑眉,可眼睛还是放在书上那行字上。

    “请问是郑寻女士吗?”

    哟,郑寻把眼镜取下看过去,官腔啊,这人哪来的。

    来人见她终于看了过来,挂上笑容,伸手打招呼:“我是乡政府的书记员助理,我姓刘,叫刘奇。”

    郑寻没去握那只手,点点头,盖上书:“你好。”

    没人握的手收回去,刘奇也不尴尬,想来郑寻也没有把人请进去泡茶给人喝的自觉,他也不客套了,免了弯弯绕绕那一套路数,直奔主题。

    “我听说您是大学生,还出过留过学。”

    郑寻嗤笑一声,那张张扬的脸上有些桀骜不驯:“有事啊。”

    “是这样的。”刘奇道起来意:“县中学正好缺一名英语老师,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他身后那个闷不吭声的男人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纸,“我们领导为了建立起这所中学,费了不少心血,您也知道在这里要建一所中小学有多困难,老师和教学资源更是稀缺,薪资方面我们会尽可能满足您,希望您能考虑。”

    他把那张合同递给郑寻,郑寻坐在椅子上,盖在腰上的薄被滑落到腿上。

    见她也没拒绝,刘奇继续道:“如果您担心房子的问题,我们也会出面帮你找好的。”

    哦,郑寻把那张纸拿在手里。此时正好是村小学放学的时间,已经有小孩提着书包走了进来,看见郑寻后乖乖喊了人,就往柜台边上坐了下来,在这之后陆续又有好几个小孩走了进来,同样的步骤,皆是拿出本子后握着笔认真写起了作业。

    谢谢,郑寻道。面上的真诚做不了假,可手里的动作已经流露出拒绝的意味。

    “郑小姐......这”刘奇知道她这是婉拒了,他们给的待遇虽然不像大城市里好,那也是诚意满满的邀请,毕竟在这个落后的小县城,能拿到这种程度薪酬的寥寥无几,板正的脸上有错愕也有不解。

    郑寻此时却站起身来,刘奇二人跟着她来到门外,有几个活泼好动的孩子偷偷趴在门框上只露出双好奇的眼睛。

    郑寻从口袋里开了根烟给他,刘奇接过,皱着眉毛点上。

    很冲的味道,不像个女人会抽的烟,他拿在手里,左右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

    余光瞥到衣角不知道在哪蹭上点灰,他弯下腰拍拍。

    郑寻头发全扎了起来,额角有些碎发掉在脸上,遮住了那双瞳色淡薄的眼睛,此时嘴角挂着笑,虽然弧度不大,但眉目间那股子挺立的气息浓了不少,刘奇见了,心里蓦地升起一丝怪异。

    “去年就有人来找过我了。”

    刘奇劝她:“你还是多考虑一下吧,毕竟这是一个好机会,未来您回到自己的家乡,这是个不多得的履历。”

    听他这么说倒是把她当作来这偏远地区刷履历的人了。

    郑寻夹着烟,绮丽的五官在烟雾里若隐若现,定定地看着刘奇,出乎意料的冷静:“这里有很多小孩。”

    她倏地移开目光,把烟丢了,碾灭:“我不当老师,也没这个想法,你找别人吧。”

    刘奇烟还没抽完,就被郑寻下了逐客令,临走前,她还补了一句:“待会儿有小孩进来,去门外抽。”

    刘奇不死心,连着来了好几天,村里好看热闹的人把这件事情传了出去,说是有个政府工作的领导天天来找老板娘,还开小汽车哩,气派。

    郑寻也懒得说重复的话,人跟她说话她权当作听不见,依旧我行我素,既然好话歹话都听不进去,她干脆无视,刘奇吃了几次闭门羹,最后来的那天被气得面红耳赤,至此怪气的老板娘名声也传了出去。

    巴克大叔家有两个双胞胎,特别调皮,成天在外面惹祸,扰得郑寻和巴克家的邻居十分头疼。

    每天两个小坏蛋一放学,邻居家的后院就要遭殃。他们用水泥砌了半人高的围墙,里面平时就放些杂货和要拿出去卖的手工品,双胞胎溜进去一顿搅什,邻居家的狗都怕了这两小孩。

    郑寻刚来这不久,双胞胎想进去偷偷拿零食吃,郑寻刚在门口打电话,早就注意到了,面无表情地把两个调皮蛋一手拎了一个出来,她也不说话,让他俩站在街上面对往来的村民说陈清罪证,不说清楚就把他爹妈叫过来说。

    调皮捣蛋还能说是小孩子不懂事,但偷人东西就是品行不端了,两人虽然年纪还小,这会儿也是被吓到了,站在店门口嚎啕大哭。

    巴克大婶姗姗来迟,拿着手臂粗的擀面杖,头上还沾着面粉,听完事情的起承转折,直夸郑寻做的对,站在路口一人来了一脚,还罚了当天晚上的饭。

    从那之后,双胞胎看见郑寻就绕道走,再也不在她面前耍小心思。

    巴克大婶拜托郑寻检查双胞胎的作业,刚在学校跟同学打了一架的双胞胎瞬间安静地跟鹌鹑一样跟在他妈身后走进来。

    郑寻不会做饭,平时就吃点泡面对付,心情好了才煮碗饭,配着酱吃。

    巴克大婶见着了,大呼不健康,邀请郑寻去她家吃饭无果后,每次来都要带点自己做的菜。

    今天她炖了些羊肉,拿了个脸盆大的碗装着。

    郑寻接过也没客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双胞胎老老实实地坐在柜台边写作业,直到她检查完无误后,抬手一挥,两个小屁孩才争先恐后地冲了出去。

    晚上吃太多了,她看着街上逐渐变少的行人,关店准备去散步。

    阿塔什通了电,但街上还没装备路灯,以防太黑了看不见路,她出门前带了个手电筒。

    越往前走,身后的村庄也越来越远。村里的路是牧民们自己用脚走出来的,他们当年从很远的牧场迁徙到这里,一大群人迎着风雪一路向南,走了数十个白天黑夜,终于走到一片通车的大路附近,这里有水源,大陆通天,能与外界交流,不至于与世隔离,他们在这里安居乐业,放牧训羊。

    有的人踏上这条大路离开阿塔什去做生意,从此杳无音讯,有的还留在他们千辛万苦才找来的这片土地,休养生息。

    郑寻走得久了,才发现脚下的路变了,从稀稀疏疏的草伴着黄土,成了厚实的草地。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看了看四周,村庄那点微弱的亮,早就不知道落哪去了。

    她叹了口气,摸摸口袋,手机也没带。

    她只能往自己来的方向走,广袤无垠的草原上,方向感这东西显得无比重要,但遇到这事的是路痴郑寻,除此之外她还有夜盲症,今晚要是在这死了,也是作死。

    走了一会儿,不敢走了。她打开手电筒,照亮周围的环境,又挥了挥手电筒,希望附近如果有牧民能够顺带发现她一下,好半天也没等到有人来,只能祈祷自己晚上不会遇到什么野生动物。

    此时,不远不近的地方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不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是四只脚的动物!踩在草地上,沉闷又有规律。

    不仅如此,她好像还听到了浑浊有力的喘气声,郑寻一手捂住手电筒,只让它露出点微弱的光,另一只手伸向腰间,看样子是落单的,只有一只。

    声音越来越越近了,就当郑寻已经屏住呼吸做好应对姿势时,捂住手电筒的手一松,光打在高大的四脚动物,和坐在上面的人身上时。

    万物静籁,气氛瞬间冷却,郑寻略感尴尬地收回手,甚至还迟钝地看向同样惊讶的阿兰斯,松了口气。

    似乎他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郑寻率先移开目光。

    阿兰斯翻身下马,缰绳握在手里,好像在笑,眼睛说你怎么在这里?

    郑寻看了眼原本昂首挺胸警惕的马儿,开始低头嚼草根,默默调小手电筒,给人一种乖巧的错觉。

    阿兰斯的马儿贪吃,野外警惕性却很高,估计也是觉得郑寻没什么危险性。

    他摸了把马儿的鬃毛,抬头问她:“你迷路了?”

    大晚上,她一个女人举着手电筒在乌漆嘛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不是迷路了,难不成出来散步?

    还真是,郑寻属于是对自己的记路本事心里没数,装着二两闲心雅致就出来散步。但要说她莽撞冒失,她又记得要带手电筒。

    阿兰斯不说话的时候脸上总是很严肃,三庭五眼都没大动作,但那浓密的眉毛和永远亮熠熠的蓝色眼睛盯着你,你便会心里发怵,可一旦笑起来,嘴边的笑纹现出,心里头又暖洋洋的,让人忍不住跟着傻笑,像是生了病。

    村里的姑娘们喜欢在杂货铺门口聊天,女人的嘴里说起话来,比草上跑的羊还快,唾沫横飞,非喷对面那人满头满面。有时候讲些家里长短,有时候讲些自己新做的裙子,但聊得更多的还是男人。

    漂亮的女孩子对这种话题更感兴趣。

    趁着杂货铺没人,郑寻一般窝在躺椅里,嘴是哑的,耳是聋的,无论是上了年纪的大妈还是年轻的女孩,一律当她不在,话咕噜跟开了似的往外冒,不怕她往外说。

    她们说巴图尔生得高大,皮肤黑黑的,夏天脱了衣服干活,手臂上的肌肉亮晶晶的闪着光,后背扛着日头,能扛起一百斤的东西。

    说到这,说话的那个圆脸女孩先红了脸。其实这也是别人跟她说的,她没亲眼看到,但是每回说起来,好像巴图尔就站在她面前,脸臊得声音越来越小。

    另一个不同意了,她说阿兰斯才是最好看的,哪都好看,辫子好看,蓝色的怪眼睛好看,她没念过几天书,形容人不会用别的词,只会说好看。

    第三个女孩子出声帮她佐证,说阿兰斯上次帮他的马洗澡,水打得满身都是,马儿淘气甩头不肯,翘着腿要踢他,只见他身形矫健,像鹰一样迅速地翻到马上,裤子也打湿了也不在意,马儿背上一重又看不见人,扭着身子打转,阿兰斯就趁这个时候跳下来舀了一大瓢子水泼它身上,裤子又遭了灾,湿哒哒地往下滴水。

    她说了半天,也没说到重点,几个女孩还是觉得巴图尔更强壮,阿塔什那个男儿不会骑马驯马?

    女孩急了,像不好意思似的,跺跺脚,连忙替阿兰斯澄清,阿兰斯后来脱了衣服,他身形比巴图尔还高大,肚子上也是结结实实的好看,是腹肌呢!

    啊!姑娘们都惊呼起来了,热闹腾腾地开始问她,阿兰斯真的有腹肌?听说腹肌有八块,阿兰斯有几块?还看到别的吗?

    这是郑寻对阿兰斯最深刻的印象,主要姑娘们说起这类话题,咋咋呼呼的,又把被人听了去,不好意思,藏藏掖掖的样子,让人不注意也难。

    虽然他总来店里买酒,但喝了酒毫不拖泥带水,抬脚就走,烟抽的也不多,抽完她开的那根,烟头丢地上用脚碾掉,用自己带来的纸包起来丢掉,继续喝酒。

    两人互不打扰,莫名的默契和平衡。

    所以唯一对阿兰斯那点印象就是,黑色的马,蓝色的眼睛和腹肌。

    阿兰斯乍一看确实很严肃,尤其他一板一眼地问完郑寻大晚上出来散步吃饱了撑着吗,郑寻点过头后,郑寻越发这么觉着了。

    看过去,想去找那双蓝色的眼睛,晚上光线太暗看不见,郑寻移开目光。

    她确实吃饱了,也撑着了,还出来散步,迷路了。

    阿兰斯没话说了,拍拍马背:“上来,我送你回去。”

    郑寻没动,她在思考这么高的马她上不上得去。

    阿兰斯看出了她心里想的,让她踩着脚蹬上去,他在旁边扶着,郑寻还是没动,这是马,这又不是机动车,两个人坐安全系数太低。

    阿兰斯懒得等了,拉着人就往马背上送,这一动作可把郑寻吓坏了,只见他双手插在郑寻手臂下,把她整个人举起来,像提东西似的就把人提到马背上了。

    她一米六八的大个子,不算轻,速度快的郑寻已经坐到马背上了,才来得及惊魂未定。

    鲜少的骂了句脏话。

    阿兰斯让她踩着脚蹬,自己则轻盈地翻上马背。手拿起缰绳,郑寻整个人都被圈到了他怀里。

    “我的月亮有五百千克,比别的马大了一圈,好几百斤的羊都拉得动。”阿兰斯跟她解释,脚一夹马腹,马儿收到指示,往主人牵引的方向走过去,它头上戴了盏头灯,以便晚上看清路,马耳朵抖动,积极地往后攒动,好像在聚精会神地听着主人说的话。

    这细小的动作,跟人似的。郑寻没忍住用手轻轻摸了摸它的头。

    四只脚的总比两只脚的走得快。黑暗藏在黑暗中,隐匿在两人的身后,她慌慌忙忙不知道走了多久的路,好像没多久就结束了。阿兰斯把人送到家门口,郑寻说在这停下就行了。

    杂货铺的门她早就关上了,院子后面有一道偏门,阿兰斯率先跳下来,又用同样的方式把她放下来。

    郑寻拿出钥匙打开门,院子不大,还是露天的,周围靠近房间的地方接了几个棚子用来防水。她晚上视力不好,为了方便晚上的行走,她特意接了线路。棚子下的灯她顺手打开了,今天回来得太晚,躺在地上的板凳和小桌子还没收起来。

    她蹲下来拿起板凳,又收起桌子,才朝房间走去。

    院子里的灯熄了。房间的橘色暖光透过窗户,在空荡的夜空中投射出微弱的亮色。

    低低的马蹄响起,清脆缓慢,门口铺了几块大理石,错落在偏门前的那条小道上,啪嗒啪嗒地一声声。她想起自己偶尔会搬把小椅子坐在那里,晒着太阳,脚尖悠闲地点在地上,啪嗒啪嗒。

    阿兰斯骑着马走了。

    他骑着那匹叫月亮的马,刚刚离开。

新书推荐: 四厢花影 折柳念环环 傀儡皇帝翻身中 港城流金宴 [HP]蜃気楼内的向日葵 [蓝锁]不做恋爱脑后和幼驯染he了 命题无解 猜猜系统崩溃之后谁先倒霉 穿漫炮灰她又疯又丧 下雨天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