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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交友

    程家设宴,几乎所有的显贵高官都来了,此次虽说是小儿子的加冠礼,实则也是有意要留心一下城内适龄的各家子弟。家中嫡长女程若今年已二十一岁,之前有过来提亲的,可家里舍不得多留了几年,如今怎么着也到了年纪。

    程铮私心是想与宋家结亲的,但程夫人对宋英的义子身份颇有不满,程宋两家再交好,宋英终究是宋慈手下副将的孩子,她总觉得委屈了自己女儿。饶是如此,当宋府一家五口齐整出现的时候,程夫人心下还是欢喜的。她本是远嫁,成婚后与闺中好友便几乎断了联系,后来遇到薛尚如,二人成了手帕交。

    程铮有意试宋英身手,刚来就拉着说想看人舞剑。宋玉琅是一进门就冲着程若闺房去了的,只剩下朱灵伯一人,他一时无聊便四处转转,后院有处假山,往深里走竟去了花园。

    乱石怪柏垒起来的园林景观他只见过一处,宋府里的园子是薛尚如亲手打理的,极合她的心性,恬淡素净,不像外头那些入了秋都是百花争妍,极尽芳菲之态。而景亲王府里的院子别有一番风味,重在山水,怪石嶙峋,石林四立,光下的倒影都映在中央的小湖上。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水里各色的鲤鱼游游荡荡地摆着尾巴。

    太好奇了,朱灵伯折了一根树藤蹲下身子想摸一摸那鱼。

    湖边全是淤泥,他踩上青草时还不觉,再往前一步脚底一滑,身子不受控制地向前倒下去,快接触水面那一刻,他霎时闭上眼睛,牙关紧闭。可预想的落水却迟迟未来,一睁眼金色的那条鲤鱼就在眼睛底下游。

    有人救了他!

    岸上那人一提腕,一使力,便把他捞了上来。

    他弯腰扶着膝,大口的喘气。等缓过来道谢才看清,是个翩翩少年。洒脱非凡,玄色衣裳,裤脚扎进靴子里,分明一个侠客形象。手里拿着一把长剑,猜得不错刚刚应是这把剑钩住了他后心。

    朱灵伯只觉得眼前这人眼熟,看打扮不像是深宅大院里的,怕为宋家惹上什么麻烦,作揖便要走,却被人开口止住:“看鱼要拿鱼食,哪有人用树叶逗鱼的,鱼又不傻。”

    “一时好奇,冒犯了。”

    “你不开口,倒真像个关外人。”

    朱灵伯听后一愣:“何……何出此言?”

    “回兰都这一路上你是我遇见长得最像胡人的。”说着,眼前人还往前凑了一下,“你悄悄告诉我,你亲生父亲是不是偷偷娶了位外族女子?你这鼻子一看就不是中原人。”

    “胡言乱语!你……你如何看得出!”

    “你鼻骨生得那样高,从眼睛处便比一般兆人要高,更莫说鼻峰了。”

    听了这话,朱灵伯不由眼珠向下转,看向自己的鼻子。又抬眼看对面之人,那圆润的鼻子在整张脸上丝毫引不起注意,眉眼太过锋利,衬得整张脸满是英气。

    “偏生你眼睛却随了父亲这边,眼皮子浅,太具迷惑性,让人一看就不会把你往北边胡人那边想”,他边说边拨动自己剑上系着的红色璎珞,“我说你可真会长,要是生一双像中羯人那般的深眼褐瞳,不及长到现在定被邻里抓去报官。”

    在大兆与外族通婚是死罪,这人语气甚笃,说着咄咄逼人的话却是极漫不经心的语调,散漫随意的态度像是同人讲自己中午偷吃了一个包子。

    朱灵伯并不想和面前这位救命恩人再有过多的接触,转身就走。

    “前堂还有事……我先告辞了……”

    那人提高音量:“别走啊,你要是想看鱼等我去拿鱼食……”

    朱灵伯扭头:“不必了,多谢。”

    临了再补了一句“告辞”便出了园子。

    本以为一面之缘,不料正席开始之时又见到了。

    一袭墨蓝色长袍,丰神俊朗,皮肤略黑了一点,倒更显得有大家气派。哪里还能看出一点不羁的江湖痞气?

    老王爷笑着对上席各位名门官员说:“这是我小孙子程风,前几年非要去老二那。漠北风沙大,他爹他娘虽然不舍,但想着就当历练历练便允了。好小子,今年终于舍得回来了。”

    程风腰背挺拔,爽声开口:“主要是舍不得祖父,还有关外羊肉太好吃,实在是想念阿姐烧焦的羊肉炙了。”

    满堂哄笑。

    只有程若面色涨红,羞得不好意思抬头。

    她样样都好,刺绣更是一绝,唯独这厨艺,确实堪忧。说来家里也不曾让她近庖厨,她是自己想试一下……此后更是无人敢让她接近了。

    这时程风一招手,下面的人两两成对抬上来一个接一个的箱子,域外的奇珍异宝装了一堆。

    “这些都是堂叔要我带回来的。”

    景亲王二子,程铮和程徽,一个执笏于兰都内朝,一个驻扎在边境苍州,都是大兆实打实要倚靠的人物,所享尊荣自是不必说的。

    而程风单独拿在手里的一个盒子,是他自己要送给姐姐的礼物。

    一把猎刀,长仅七寸,新月般锋利,刀套是皮质的,刀鞘上嵌着一块绿松石,不多不少,只这一块,磨得圆润至极。

    程风说,他用这把弯刀杀了两头狼。

    这下没人再笑了。

    他走至程若面前,将这贺礼双手呈上。

    宋玉琅很是不解,在底下悄悄拽朱灵伯衣衫,贴着他小声地问:“他为何要送若若姐一把刀啊?若若姐又不会用,倒不如给我。”

    朱灵伯微微偏下头对她说:“程风送的可不是一把刀,是底气。”

    “在漠北,出了苍崖关,中羯、莎索、乌楚、燕且……只有猎手才能佩刀。每年春季都会有大群的少年扛着自己杀死的猎物回来,他的父亲就会亲自为他打一把刀,代表他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猎手。”

    “可程风又不是猎手,他要刀有何用?”

    “你听到他说的了吗?他杀了两头狼。一般人也就打几只兔子,扛回来一头羚羊就可以了,但狼,可没几个人杀得了。”

    听到“狼”字,宋玉琅已是心下一惊,朱灵伯继续说道:“景亲王府借着这次宴会是想为程姑娘挑选夫婿,程风却说自己杀了两头狼,他分明是要告诉所有人,谁都不能轻易娶走程若,更别想欺负她。”

    朱灵伯和在场所有人一样,盯着那把刀,看见程若葱白纤细的手指轻轻握了上去。

    宋玉琅仍旧不解:“这么大的京城,谁敢欺负若若姐啊?若真有人,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是啊,这么大的京城,没人敢欺负程若。程府三代唯一一个宝贝女儿,老王爷捧在手掌心里的明珠,金贵着呢,谁敢欺负?况且程若是名门中的名门,闺秀中的闺秀。从小是怎样精细的教养才能养出这样一个人来,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安静却非沉默,欣愉从不张扬,身处高位但心悯民生疾苦,长居深闺怀抱的却是日月清风。

    宋玉琅她突然回过神来,一下坐直了身体,大惊失色:“那大哥怎么办!他打得过程风吗?”

    一惊一乍,朱灵伯被逗笑了,“不用担心,打不过也没事……程若姐,心悦大哥的。”

    若是心悦一个人,谁都挡不住。

    -

    宴席已开,宾客正欢。

    他二人在这边正说着,一个没注意发现有人走到了面前。

    那人对着朱灵伯开口:“几日不见,朱兄不记得我了?”

    其实在他大跨步进堂,开口讲话之时,朱灵伯就认出来了。认出此人不仅是刚刚湖边的救命恩人,也是考场上的萍水之交。

    朱灵伯应声起身,往下瞟了一眼:“若不是你腰间那块玉佩,怕真是认不出来。没想到程兄的‘程’竟是这个‘程’。”

    “哈哈,”程风摆摆手,有人持一木盘从门外进来,“多谢朱兄当日雪中送炭,我说过有缘相见必定归还。”

    还未等朱灵伯言语,宋玉琅抢先说出声来:“这不是我给你备的狐狸毛护膝吗?怎么在这里?”

    朱灵伯只得如实相告:“入场那日见他跛着脚,天又下雨,便先……借与他了。”

    进场那日是程风回兰都第一天,程铮给漠北去信说,今年不考便不要回家了。他一路上昼夜星驰,分秒不停,是真正的进京“赶”考。碰见朱灵伯时,程风刚刚下马,右腿还没缓过来,跛得厉害,头发胡子乱糟糟的蓬成一团。拜别时他本要将此玉佩做信物相赠,朱灵伯没收,急匆匆地走了。

    程风扭头看她:“这位……是玉琅妹妹吧。”

    他示意身边拿着木盘的人,“今日便物归原主。”

    “我只是好奇这护膝去向,既然二哥赠予你了,你且安心拿着就是。”

    用过的贴身之物怎好再收回,况也不是什么贵重之物,宋玉琅没好意思再要回来。

    “如此,便多谢了。”

    “程二哥哥不嫌弃便好。”宋玉琅低头笑了一下,“说来这护膝本就算半个程家之物,我女红不精,还是若若姐手把手教我缝制出来的。”

    听了这话,朱灵伯转头看她:“你为何没向我提过?”

    宋玉琅白他一眼:“这会你想起来它还挺贵重啊。”

    护膝他还没来得及用就在考场门口给了人,若是提前知道,断不会……

    看着朱灵伯一脸懊恼盯着那护膝,程风打趣他:“朱兄,小妹已经送我了,可没有再收回之理。”

    程风笑声爽朗,引得周围众人纷纷看了过来,大家都很好奇,这新回京的程家二少能与谁攀谈如此畅快?

    朱灵伯实在是此等宴会上的新面孔,但他上首宋慈、侧方宋英都是熟识的,宋玉琅也有不少人认识,不难猜出他的身份。

    只是谁也想不到,武将之家的宋府,另外一个义子竟是如此模样:水墨色交领长袍,墨发瓷肤,眸色发深,透出浓浓的书卷气,从眼到手乃至指尖都干干净净。身形也挺拔,却不似程风那般锋利,一看便是书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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