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楼(四)

    一个月前,春秋楼。

    巳时一到,春秋楼留宿的客人已经用完了早饭,一个个面带餍足之色,三三两两地离开:这是春秋楼的规矩,白天不留客。

    没办法,要是像以前一样,大白天把那帮纨绔子弟留着,且不说他们之间会不会闲出屁来打架斗殴,就是他们的家人天天上春秋楼找人闹事,李闻鹤也受不了。

    谁有工夫天天当和事佬。

    于是他大手一挥,开始改革,索性就只开午夜场,嫖客玩累了就回去,别在这耗着。

    听云住在八楼的桃花源号房,一早就打发了恩客,甜言蜜语把自己说得恶心。见那肥猪出了门,才下楼取来一壶开水,打算一会儿万宴桥一来,就泡上新到的碧螺春。

    他身上还留着昨夜被恩客鞭打出的伤口,拎水壶一用力,伤口崩开,衣服上渗出点点血迹。他嫌弃地看了看,然后面不改色地从衣橱里拿出一件水蓝色袍子,把自己捂严实:他平时接客,为了展现身材,常常衣冠不整地袒露胸口。

    可是,既然待会儿要见她,还是把自己收拾得体面点比较好。

    他来到镜子前,开始胡思乱想。

    镜子里的人瘦得皮包骨,眼窝深陷,脸上有些挂不住肉了,显得颧骨突出,从某些刁钻的角度看,他显得太憔悴。再加上二十出头的年纪,在春秋楼已经不算年轻,他甚至已经被几个小花魁暗地里骂“老不死的柴火精”了。

    但是听云公子会扬长避短。他自知自己五官精致深邃,有一双似秋水般的含情目,只要灯光合适,去柔和他的轮廓,他就可以美得温柔缱倦,气韵自成。

    加上他有心为自己打造了“清冷美人只在恩客面前任性妄为”的反差感人设,一时间留住了不少客人,常年不断地有恩客“上铺”。

    不至于让他沦为二等、三等的小倌,乃至流落到“咸肉庄”里,被贩夫走卒欺压。

    他觉在勾引人这方面,他颇有心得,在春秋楼里无人能出其右,应该还能再干几年,让他攒够赎身钱。

    只可惜,她是个不解风情的,不吃他这一套。

    他心事重重地推开窗,望向他这辈子都抵达不了的闹市。远眺了一会儿,就回书案旁,点燃一盏灯,拿起昨日没看完的《宛周二洲志》——他出不了春秋楼,但是有书简带他看看这世间也好。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他琉璃灰的眸子虽然还盯着书上的“宛国史”,耳朵却竖了起来,心说:又出什么事了?

    春秋楼最近要办一场群芳宴,说是为了选花界状元,实际上还是为了推销宛国丝绸。望都乃至皇城有头有脸的世家子弟都会来,李闻鹤想趁着这次的“花界大选”,给那帮少爷小姐上一堂审美教育课,方便他有理有据地割他们的韭菜。

    所以他绝对不会允许这次的群芳宴出纰漏。

    只听见楼下李闻鹤气急败坏地说:“我是不是说过,最近不要整幺蛾子,哪怕是得病的,那该治就治,治不好,给笔钱让人家走。最好连有头疼脑热的花魁都送走,不要病恹恹的,让客人败了兴致——你倒好,纵容手底下的小倌带着客人嗑药,还出了人命。吴管事,你要是不会管事,就可以滚了!”

    “可是族长,那五石散……他是自己买的……”

    “哎呦喂,稀奇了,春秋楼被芥子重重包围,他们又出不去,吃穿用度全靠你统一采购,如果不是你纵容,他突然灵气复苏,从窗户里飞出去买的?”

    吴管事被李闻鹤的阴阳怪气噎住了,一时找不到理由。

    李闻鹤接过一旁小厮递来的小报,据说这玩意儿差点儿送到全望都人民的手上。得亏他花钱提前买断了消息。

    就在刚刚,有个客人出了春秋楼,一到家就倒下了,一刻钟后魂归天外。仵作诊断说是磕了太多的药所致。

    本来也没啥,比他荒唐的纨绔子弟多了去了,就连马上风死的不算少数。他们的家人大多嫌丢人,静悄悄地发丧就好了。可坏就坏在那个客人不算纨绔,只是一个外来的赶考书生,家里务农的,就指着他考上花月夜,光耀门楣呢。现在他一死,家里的指望“嘎嘣”一下全没了。

    小报上还说,在和春秋楼的管事交涉无果之后,他老婆已经去衙门状告春秋楼了。

    李闻鹤:“……”

    他叹了一口气:“小倌嗑药你猝不及防,那家人来闹你也不能安抚吗?”

    “您说的,咱们李氏是帝王财库,是和太祖一起打天下的功臣。衙门算什么东西,不还得听咱们的。她一个外地人,还能翻出花来不成。”

    “再说了,最近除了我,万大夫也给他们带东西了,又是胭脂发簪,又是话本小吃的,保不齐里面夹带了别的。您也知道,小桥姑娘她有事没事就和他们混成一片……在她来之前,可没出过这样的事儿。”

    李闻鹤算是听出来了,吴管事不仅仗着自己年纪大,资历高,和他有来有回地顶嘴,还打算祸水东引,顺手铲除万宴桥这个刺头。

    “帝王财库?你知道望都八大家族,有多少人忌惮我们吗?你倒好……哼,算了。总之,最近不能出事,管住你,还有春秋楼所有人的嘴。把那个妇人从衙门里请回来,她要多少钱就给她,一百两以内你做决定。如果超过了就告诉她,就算她家那口子活着,考上了花月夜,一辈子也挣不了那么多,让她别不识好歹。还有,嗑药的那个贱人,打死了是吧,去查他怎么拿到“五石散”的。要是三天内没有一个让我满意的结果……吴叔,那可就别怪我不顾情面,把您送回丹陵老家颐养天年了。”

    李闻鹤冷着脸交代完任务,抬手捏了捏眉心。站在那儿了有一会儿,才把气理顺了,平复了心情,踏步上楼。

    听云放下书,听见脚步声越来越清晰,感觉他可能是来找自己的。

    不出他所料,门口响起了敲门声:“你出来。”

    听云有些疑惑:“叫我?”

    李老板回头看楼下一脸无所谓的管事,还有一旁来来回回走动,装作有事忙的花魁们。

    如果真的像管事所说,他完全不知情。那在暗地里,到底还有多少人也碰了“五石散”?

    他又想到那花魁面色铁青的死相,真的是“五石散”磕出来的效果吗?

    “我找你干什么,”李闻鹤隔着门说,“万宴桥呢?我找她确认点事。”

    听云:“……”

    李闻鹤半天没等到回应,不耐烦地推开门,和书案旁的听云大眼瞪小眼。

    俩人相比,还是听云的眼睛大。

    “李老板,”听云起身,歪头笑得纯良,“小桥姑娘她……她还没到。”

    万宴桥工作单位特殊,上班时间比一般人要晚一个时辰。

    也就是这一个时辰,让她的晨间生活格外……一言难尽。

    卯时起床后,她先拴着半人高的白犬出门溜达,让它撒泡尿。今天不巧,她一时不察,踩着了狗尾巴,那白犬正撒尿呢,突然被主人来这么一下,遂大怒,暴起反击。

    这两位一个有的是脾气,一个有的是力气,赤手空拳对打了一阵,竟然不分伯仲。

    最后还是院墙里飞出来一只鞋,精准砸中了万宴桥的脑门,这才结束了这场人与狗之战。

    “万刀疤,带着你的死狗,滚!”街坊邻居们显然不是第一回怒斥万宴桥扰民,提出的诉求那叫一个清晰简洁且明确。

    “诶,对不住!”万宴桥得令,领着白犬溜了。

    她心有天地宽,继续溜达,去百花斋打碗价值两文的素面,呼哧呼哧热气腾腾地吸溜完,还不忘给白犬喂一只五文钱的鸡腿。

    瞧瞧,她对这畜生可算不赖,踩它一脚,它还急上了。

    没良心。

    她骂完畜生,吃饱喝足,再走个一百步,去她常去的戏摊子听八卦。

    虽然她的治病小摊开不下去。但是这个戏摊子却宛若有神相助,回回能躲过衙门小哥的追杀,这个摊主不得不说,真可谓神人也。

    “今天啊,窝们要讲滴的斯宛国秘史。”老头一把白胡子,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就是宛国的蜀地口音有些出戏。

    万宴桥混在一堆过休沐假的小孩中,“呸”地一下吐了片瓜子皮,“昨儿个不是讲周国秘史的吗?你还没讲完呢。”

    小孩们帮腔:“对啊对啊,你还没讲完呢。”

    “哎呦,姑奶奶,放过窝噻,‘莫谈国事’啊,再往下讲就是当今圣上的事了,老头子还想多活几年嘞。您行行好,咱今天讲宛国,宛国秘史也好嘛。”

    万宴桥扬眉,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遥望姑苏城,沧水逆流萦,前见臣杀君,后见妹杀兄。’”他换成了官话,用一贯的诗词起兴。

    不过小孩子不喜欢这些,打断了他,问道:“沧水我知道,是一条很宽很宽的河,沧水之北为宛,沧水之南为周。那姑苏是什么地方?像宛国的金陵一样吗?”

    “欸,他们离得很近。姑苏啊,是宛国的国都。”

    “国都?竟然不是金陵,好像金陵更有名。”

    “别光知道一个金陵噻。最近啊贵人们穿的那种丝绸就来自姑苏。至于故事,我想想,就从四十年前说起……”

    金陵有个没落的世家,人称金陵万氏。万氏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叫万崤,年少成名,其文治武功皆为当世之首。年轻时,他便随着燕明帝征战天下,平定内乱。在战场上,曾多次救燕明帝于水火,立下了汗马功劳。

    燕明帝为了感谢他,不仅娶了他的妹妹当贵妃,宠爱有加,还下旨赐婚,把姑苏虞氏最尊贵的姑娘嫁给了他。从此,有了虞氏这个望族作为岳家,他获得了一众姑苏贵族世家的支持,在燕国朝堂上如鱼得水,平步青云。不久,夫妻俩就有了一个女儿,取名“万昭”。

    可惜,万崤和燕明帝之间却渐生嫌隙,从同舟共济走到了同室操戈。燕明帝一死,万崤作为留守金陵的辅政大臣,趁着少帝去泰山封禅,他发动兵变,控制了金陵。

    没过不久,就表演完“三劝三让”,改国号为宛,登基称帝了。

    为了维护万氏政权,万崤大肆屠杀宗政氏皇室成员,从皇帝本人到皇室宗亲,杀光了一本族谱,甚至其中还包括他一母同胞的妹妹,万贵妃。

    有个小孩姐比较早熟,听后发出感慨:“那个万崤可真不是东西。”

    老头正好喝一口茶,润润嗓子,“别着急噻,听我讲完嘛。照你这么说,不光万崤,他们姓万的,没一个好东西。”

    万崤谋反成功后,在位仅仅一年,就因为思虑过度,死于肺痨。他死后,由他的庶长子万晔即位。万晔的母亲是一个出身青楼的小妾,所以他背后没有母族。而且他还吸取前朝外戚干政的教训,没有娶世家大族的女儿,反而立心爱的平民女子为后。

    一通操作猛如虎,成功把自己削成了光杆司令。

    所以当虞氏以及姑苏系门阀发现,万晔并不想重用他们时,甚至有意把他们排挤出权力中心,几个辅政大臣便以皇帝荒淫无度,不理朝政为由,联合将其废杀,改立有虞氏血脉且体弱多病的万昭为帝,史称宛武帝。

    宛武帝的外祖母是名震天下的侠客——“春风刃”。宛武帝小时候被外祖父接回姑苏,受“春风刃”的教导,年纪轻轻就出镇姑苏,手握重兵。正是依靠这些班底,宛武帝入京师继承大位后,很快就从辅政大臣中夺回实权。除了外祖家虞氏,她甚至下令夷灭其他姑苏系大臣的三族——刑场上杀了三天三夜,血水染红了秦淮河。

    次年,她以金陵龙气不足为由,迁都姑苏。

    自此,宛国的姑苏虞氏一家独大。

    小孩姐继续发表真知灼见:“宛武帝她好残忍,那些大臣曾经帮过她,她怎么能这样。”

    另一个男孩却注意点清奇,打断了她,“不是说沧水之北那边,女孩子不能干政嘛。她一个姑娘,还能做皇帝,看来传言不实哦。”

    小孩姐翻了个白眼:“蠢货。入京之后,自有大儒为她辩经。别说她是姑娘,就是个傻子,只要好控制,世家大族就能让她名正言顺地登上皇位。合不合礼法天命,不都是他们一句话的事儿?诶?你关注人家女孩子地位低干什么,怎么,羡慕那边男的啊?”

    小男孩吃了瘪,自知理亏,只好转移话题:“才没有羡慕。你你你,你才是蠢货,辅政大臣帮过她又怎么样,姑苏的世家不也是为了扶她当傀儡皇帝嘛,杀了就杀了呗。如果是我,那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削弱其他地方的世家大族,防止下一个虞氏的出现?”

    “哎,聪明。”老头捋了捋胡须,“仅仅是杀光几个世家大族是远远不够的,皇权的稳定必须建立在下层的分散之上……”

    小孩姐听得走神儿,“姐姐,‘宛武帝’是谥号吧,她是不是已经死了?”

    她扭头一看,却发现身边的刀疤脸姐姐已经不见了。

    因为她上班快要迟到了。

    今天她还买了螃蟹,篮子里都是水,万宴桥不想弄脏人家的马车,索性把剑召出来,蹬着剑飞过半个望都,到了春秋楼。

    她不施粉黛,皮肤有点儿黝黑,如果洗了脸,可能会白点。可是白了又怎样,她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让人看了一眼就要偏过头去——好好的姑娘可惜了。她一贯喜欢梳一个大麻花辫,把它扯松。里头会编入一缕别的东西,比如今天,她辫子上点缀的就是绿松石,看起来颇有异域风情。平时她还很喜欢玩自己的辫子,不过现在没空,她手里除了螃蟹,还有一块五花肉和一篮子脆生生的马蹄。

    虽然她体魄强健,但是东西太多,拎着还是有些费力。

    好不容易摇摇晃晃飞到八楼,摸到听云的窗户,就看见李闻鹤已经在里面了,背着窗,好像在训话。

    “你能一楼一楼地往上爬,成为春秋楼的顶级花魁,实属不易。更厉害的是还能在桃花源号房一住就住四年,可见还是有点儿水平的。听我一句劝,这是双赢。你呢,搏一搏,什么清冷倔强,小意温柔,都把它用上。我打听过了,她现在还没有成亲呢,说不定她被你这么一感动,诶,就把你带走了,你就能飞上枝头,当上人家的……”

    “你来啦。”听云本来就在看窗外发呆,一见到万宴桥,低顺暗淡的眉眼瞬间明亮了起来,“今天中午咱们吃什么?”

    万宴桥:“……”

    你真的不关注一下我这个迟到打工人的死活吗?好歹替我瞒着点……

    李闻鹤闻言回头,看见了万宴桥手里滴着水的篮子:“……哟,我说他们怎么不去吃午饭,原来是在等你加餐啊。”

    “早。既然看见了,你也别闲着,过来给我把菜拎到厨房。”万宴桥踩着窗框下来,试图向上管理一下老板。

    李老板接受了这个管理,十分好脾气地接过篮子,不过说出来的话就没那么随和了,“先别去厨房,你跟我来一下。”

    “哦。”万宴桥跟在李闻鹤身后,还不忘转身对听云比口型:“我一会儿来找你,你让他们等我一下。”

    “好,”听云轻声说道,露出点若有若无的笑意,看起来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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